被转卖的人贩子
女孩未满18岁,被一名中年女子拐走。中途,女孩察觉情况不对,便对人贩子说,我还有3个姐妹也想出来找工作,不如我约她们一起来。人贩子竟相信了她。女孩出门后,以500元的价格把人贩子给卖了。
女孩叫刘慧。一个人去镇上玩,回家的路上把钱包给弄丢了。车站上,巧遇中年女子刘梅。刘梅“好心”给她买了张车票,中途,两人有说有笑,相见恨晚。刘梅说,自己家里是开公司的,能帮刘慧找份工作。刘慧信以为真。
随后,两人中途下车。刘梅把刘慧安置在一家旅馆里。不久,刘梅从外面带来一个男子,说是某公司老板。男子看了刘慧一眼,面露猥琐的表情。刘慧不动声色,暗中观察。透过门缝,刘慧看到刘梅和那男子做了交易,男子给了刘梅一笔钱……
刘梅再来刘慧的房间时,刘慧抢先对刘梅说,我老家还有3个姐妹,说好了有福同享,不要我们先去找她们,带她们一起来。刘梅心想,本来是一笔生意,现在能多赚几笔,于是竟答应她。两人一起去刘慧家的小镇上。
刘梅暂时在车站口的旅馆歇脚,让刘慧把她的“姐妹”找来。刘慧出门后,想报警,但又怕没证据。她就在街边搭讪了一个中年大叔,讨价还价之后,以500元的价格把刘梅卖给了他。这中年男子来到人贩子刘梅下榻的旅馆,先QJ了她,而后把她转手卖掉。原来这中年大叔也是个人贩子。
刘慧回到家后,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爸妈。惊恐之余,爸妈决定带刘慧去报警。警方最终抓到了刘梅和那个中年大叔。检察院对涉案人犯提起了公诉。刘梅专门从事拐卖妇女儿童,被判无期徒刑;那个中年大叔被判了18年。刘慧被判了三年。
刘慧父母不服,找了律师,提起上诉。其一,刘慧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年;其二,她主观恶意性不大,只是为了报复,不是为谋利;其三,有重大立功表现,帮助公安抓住了人贩子。经中院复审,决定对刘慧批评教育,不再判刑。
我由衷地钦佩刘慧的机智勇敢。她能在绝境中给人贩子一记反杀,凭这智慧和勇气日后必成大事。反倒想对那些人贩子规劝几句:如果智商欠费的话,就别侮辱了这一“行业”。拐卖而被反拐卖,你这丢人是丢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