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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十三年,给我一碗酸楚的粉汤羊血

发布时间:2022-08-04 11:38:20

  引导语:我发现自己在逐渐变老,头发已经脱落了很多,下巴一天不刮就变成一片乱胡渣,夜里睡觉的呼噜声越来越大……心里却只空荡荡地挂着一个她远去的背影。

   1

   我今三十五岁,还没有结婚,也没有女朋友。一直以来,我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习惯,就是在偶尔得空的时候,独自开车去十几公里外的东郊,点一份粉汤羊血。

   这家粉汤羊血店在柿园路中段的一个丁字路口边上,有长长的招牌和巨大的玻璃窗,从玻璃窗向里望去,店里似乎总是人声鼎沸,沿着店门往里走,便是熙熙攘攘的索罗巷。

   十三年前,这里还不是这样。那时,这家店的客人寥寥无几,门上悬挂着陈旧的小店牌,整个索罗巷冷冷清清,如果不特别留意,很容易被忽视。

   走进店里,找个空位坐下,点一份粉汤羊血,顺便叮嘱服务员:“再拿个小碗,里面倒上醋。”几分钟后,一碗热辣酸爽的粉汤羊血就端了上来,我尝尝味道,比十三年前的味道更辣更酸了,汤里的佐料也更加精致了。我挑一筷头粉蘸在一旁的醋碗里,吸进嘴里的时候,酸得我直皱眉头。

   强烈的酸味令我放下了碗筷,呆呆地坐了一会儿。这种味道我怎么能忘记呢?这是刘莎最喜欢的吃法,她特别能吃醋,什么东西都要蘸点醋。

   刘莎离开我已经整整十三年了。

   2

   2004年末,我大学最后一学期,学校准许我们已经签了就业协议的学生不再上课,我便去兴庆公园旁一个老家亲戚开的中药铺子里兼职打杂。

   亲戚的店里有个刚来不久的店员,就是刘莎。我刚见到她时,她正飞速地在计算器上算账,亲戚把我领进门后,她立即送来一个俏皮的笑脸,“是阿莫哥吧,姨姨说你今天要来的。”

   我从一开始就很喜欢这个女孩,总是“阿莫哥、阿莫哥”地叫我。亲戚说,刘莎来到店里后,大到骑车送货,小到记账洒扫,都干得利利索索。每到下午六点半,我们关了店门,也会顺路在旁边的公园里走走,随便聊聊天。

   有一次逛完公园,刘莎非说要请我吃公园对面的粉汤羊血,她吃过几次,“可香啦!”我说我是男生,应该我请客,刘莎又笑了,“你还没挣钱呢,我先帮你垫着,挣了钱你再请我。”

   那是我第一次去那家店,刘莎点了两份酸辣粉汤羊血,又单要了一小碗醋,粉汤羊血上来了,她先把羊血和粉挑进醋碗,才开始吃。我那时并不能吃辣,也不喜欢吃酸,原本的口味已经把我呛得叫唤,看她吃得不亦乐乎,我在一旁啧啧称奇。

   往后的日子,刘莎便经常拽着我去陪她吃那家店。她说,应该多吃醋,吃错对人的皮肤好,能帮助消化,还有助于睡眠,不喜欢吃也得吃。

   那一年,我22岁,她19岁。

   3

   元旦前一天,亲戚请我回老家帮她带一批收购好的天麻、杜仲等药材,两三天的功夫,我想闲着也没事,就应了下来。刘莎说早就想去陕南,央求亲戚要跟我一起去。亲戚拗不过,只得答应。

   刘莎欢天喜地跟着我坐上了回老家的长途汽车,驶入秦岭后,空气越来越阴冷,刘莎坐在我旁边,把脑袋蜷缩进羽绒服。车身摇晃不止,没多久我就昏昏欲睡了。等一个颠簸我醒来,却发现刘莎正靠在我的肩头,抬着眼睛望着我。

   “阿莫哥。”

   “嗯?”

   “我做你女朋友好不好?”

   停了停,我伸出胳臂搂住了刘莎,看窗外千山万壑急速往后退去。

   五个钟头后,车子驶入县客运站。我们下了车,刘莎忽然惊叫起来,“下雪了!”我抬头望望灰蒙蒙的天空,大片轻盈的雪花正漫天飘下。

   到亲戚家还得坐班车进山。直到天擦了黑,我们才赶到,亲戚家里只有80来岁的太奶奶、伯伯和5岁的小侄子。吃了饭,伯伯安排我俩休息,房间是院子东面的两间厢房,我钻进被窝冻得哆哆嗦嗦。

   好不容易快要入眠,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我轻声问了一句,“谁?”传来了刘莎的声音。

   她溜进我的被窝,说一个人睡都要冻哭了。我没有说话,伸手抱着她颤抖的身体,少女幽幽的体香、洗发香波的芬芳、温热的呼吸迎面袭来,我将刘莎搂得越来越紧,在进入梦乡之前,进入了一个更甜蜜温柔的梦境。

   第二天一早,下了整夜的雪已经停了,积雪覆盖了整个山间。伯伯已经码好药材,吃过早饭后,就把我和刘莎送上了县客运站的汽车。

   回到省城后,我一有空便牵着刘莎的手游走在药材店附近的大街小巷,一起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随便聊天。

   “阿莫哥在学校念的什么?”

   “经济学。”

   “什么是经济学?”

   “都是些枯燥的公式……不如讲小说吧,我看过很多小说。”

   “好啊。”

   可当我开始讲的时候,却发现身边的她已经睡着了。

   我们去的最多的餐馆仍是那家粉汤羊血店,我逐渐喜欢上了她的吃法,浓烈的酸味直窜上脑门,过后却神清气爽,令人十分愉悦。

   我想让自己的人生永远定格在那些短暂的日子里,直到现在我依旧相信,那些日子拢聚了我今生所有的快乐和幸福。

   4

   学校放寒假后,我本该回老家去。可是答应刘莎先把她送走,就多留了一个礼拜。刘莎老家在邻省,当我把她送上火车、目送她远去的时候,没想到自己却再也见不到她了。

   刚分别的几天里,我整天抱着手机和刘莎发信息聊天。可年一过,到了初五初六,刘莎回的信息却越来越少,有时我打电话过去也不接。(感人情故事 www.telnote.cn)

   我偏执地不停联系她,到最后她竟然关了机。

   我在煎熬和疯狂中实在忍受不了了,便提前回到了省城。学校还关着门,亲戚也没来药材铺,我在兴庆公园旁边找了个小旅馆住下,希望能等到刘莎回来。

   可她的手机却再没能打通,只是在寒假将尽时,发了一条短信给我:“对不起,我们不会再见了,我爱你。”

   本来定好的去签约单位报到,我也没去。回到学校宿舍,卧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直到夏天毕业,学校下了搬离通知。

   毕业后的那几年,我也没有认真去做任何工作,总是在住处附近随便找上一个简单工作干一段时间,没起色了再辞掉重新换一份。

   那个曾经胸怀梦想、试图有一番作为的我,随着刘莎的突然离去变成了个消极颓废的人。直到很多年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幼稚。

   一度,我远远地离开兴庆公园那片地方,好几年都没敢再往那里去,也不敢品尝酸味重的食物。就算偶尔在别处闻到粉汤羊血的味道,竟也能令我泪流不止。

   许多年过去,我已经确信自己已和过去和解,明白“时间可以改变一切”这句真理,但也只有很多年过去,才真正理解这个过程中所要付出的代价。

   我重新调整了心态,根据大学学的经贸知识,通过一个在非洲工作的同学帮助,做成了两批铁路物资和办公文具的出口,赚了一笔钱。订单结束后,我又精心准备,竞聘到了一家大型工厂的储备岗位,一直干到现在的中层位置。

   5

   2014年的一天,微信有一个好友申请,是刘莎。

   一番节制而客气的寒暄后,刘莎说:“阿莫哥,可以借我两千块钱吗?”

   我说可以,随后给她微信转了过去,她说,“谢谢,两个月后肯定还。”

   我说,“不着急,不够了再说。”

   随后她向我解释,孩子六岁了,上学吃喝很费钱,老公在镇子上开了一家维修店,这两年经营不好,自己一直在家带孩子也没收入来源,生活过得很困难。

   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上来,飞速地在手机上打字:为什么你不能嫁给我呢?你知道你的生活完全可以是另外一种样子吗?你知道我这些年心里的苦吗?你知道我此刻心里有多少恨吗……

   但是输完这些字后,我把内容全删掉了。

   过了很久,我回复她:“自己要保重,有困难再说。”

   当天忙完后,我点开刘莎的朋友圈慢慢往下看,她已成为一个孩子的妈妈,朋友圈里都是儿子日常的各种小视频,刘莎的照片上看出她已不再有当年俏皮活泼的模样,眉眼间充满了生活的忧郁。

   翻到一张照片时,我的心猛地被刺了一下,那是一张她和老公的合影,我见过这个男人的照片,以前和刘莎在一起时,她给我看过。那时我们都玩QQ空间,她的空间里有一张前男友的照片,给我看过后就删掉了。

   但我依然记得那个男人的样子,最初看到时我心中充满了嫉妒,是他占有了刘莎的第一份感情。但最终,还是他还是拥有了她。

   以前刘莎告诉我,来我们省城之前,她在老家有过一个男朋友,两人本来是非常好的一对情侣,可后来在出来打工还是留在老家这件事上,两人不停吵架,直到分手。刘莎一气之下就来到我们这里。

   我当时还酸酸地问过她,“你心里还有他吗?”刘莎从我的怀里探出脑袋,“现在我人都是你的了,心里肯定全部是你呀。”

   我发微信问刘莎,回去后又和前男友复合了吧。

   刘莎回复说,刚开始也没有,但她家里人不允许她去外面,要留在老家。她遵从了父母的意见。后来前男友知道她回乡了,又开始追求,这样直到最后顺势结了婚。

   在她的世界里,我终究只是一个过客。

   6

   这两年,我的年龄越来越大,家人、亲戚、朋友无数次催问我的婚事。我也打算找一个合适的女孩顺利结婚,可是发现婚姻并不是一件可以敷衍的事,心里没有情感动力,哪个女孩都不愿意接受。

   我发现自己在逐渐变老,头发已经脱落了很多,下巴一天不刮就变成一片乱胡渣,夜里睡觉的呼噜声越来越大……心里却只空荡荡地挂着一个刘莎远去的背影。

   也是在这几年,我会偶尔再去那家粉汤羊血店坐上一会儿,那家店居然在这些年渐渐有了名气,很多介绍这个城市特色的文章里都有提及。老板扩充了店门,翻新了装修,越来越多的游客慕名而来。

   每次来,我都在喧嚣中坐着,环视周围,想象曾经寂寥的桌椅和对面俏丽的人影,尝尝酸到牙根的醋泡粉汤羊血,心中默声念着沈从文的那段《情书》:

   “我生平只看过一回满月。我也安慰自己过,我说: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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