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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破案小故事

发布时间:2022-11-11 16:46:10

  导语:古代破案小故事有哪些?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古代破案小故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古代破案小故事

  古代破案小故事

  烧猪证死因

  唐朝灭亡后,中国进入了五代十国的分裂时期,各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割据政权。在今天江南一带的是吴国,曾经出现过一个后来很著名的案件。

  在吴国的句章县(治所位于今浙江余姚市东南),有个妻子谋杀了自己的丈夫,然后又放火烧毁了房屋,说丈夫是被火烧死的。由于夫妻两人的关系一直非常紧张,丈夫的亲属很怀疑是妻子杀了丈夫烧尸灭迹,到当地衙门去告发。句章县令张举受理案件,审问那个妻子,那个妻子坚决不承认。张举就要人买了两头活猪,先杀一头,然后把这一死一活两头猪关在一个堆满柴火的棚屋里,放火烧屋。等到那头猪也死了,一起拖出来检验。那头先杀死的猪,嘴里没有烟灰;而那头活活烧死的猪,嘴里可以查到烟灰。于是再对那个丈夫的尸体进行检验,发现他的嘴里确实没有烟灰,说明是死了以后才遭到火烧的。那个妻子这才认罪。

  这个案例故事在当时非常的有名。不久后周的和凝编《疑狱集》,就把这个案例以“张举烧猪”为名编了进去。宋朝人郑克编《折狱龟鉴》,专门搜集历史上各种著名案例,以供司法官员参考,也收入了这个案例。稍后的桂万荣将这两本书改编为《棠荫比事》,把这个案例命名为“张举猪灰”。

  伪造死后伤

  《洗冤集录》的长期沿用,有些罪犯也熟悉了检验的方法,就试图用伪造死后伤口的办法来掩饰杀人罪行。明朝余象斗他所编的《皇明诸司公案》里记载了这样一个冤案。

  广西河池县有个叫俞厥成的地主,家财殷富,可是却吝啬异常。他的老婆鲍氏,娘家比较困难,经常想要接济娘家,俞厥成都不同意。鲍氏因此偷偷派家里的长工连宗送点粮食油盐之类的东西到娘家去。想不到这连宗倒过来以这件事威逼鲍氏与他通奸,鲍氏也没有见识,不敢对丈夫去说。快到冬天,俞厥成带了连宗到各个佃农家里去收租,一天在佃户支秩家里收租,这支秩是连宗的姑表兄弟,因此格外招待,准备了酒席。大家都喝得半醉,俞厥成卖弄自己知识,谈论人身上生痣的相法,说:“女人阴部边上有痣的,都是富贵相。”连宗想起鲍氏的阴部附近就有一个大痣,酒后吐真言,说:“你娘子阴边就有痣,果然是富家婆。”俞厥成听了,心中愧恨,不过表面上假装没有听见。赶回家里,责问妻子,鲍氏只得把缘由说出。俞厥成倒有点法律知识,说:“这个是‘刁奸’,依照官法,被奸妇人没有死罪。我今晚要杀了连宗,另外娶个老婆,你就只能降为丫鬟了。”

  有天晚上,俞厥成要鲍氏准备好酒菜,请连宗喝酒。把连宗灌醉后,俞厥成用麻绳把连宗绑在大板凳上,又用湿布把他的嘴巴眼睛都扎起来,用快刀在连宗的胁下猛刺一孔,一边用开水浇淋,把创口烫白,看不出血荫。等连宗死了,把绳子解开,扔到他自己睡的床上。第二天派人去通知连宗的弟弟连宇,说连宗“中风而死”。连宇叫了表兄支秩一起去收尸,支秩把那天连宗说“主母”阴边有痣的事对连宇说了,两人在收敛尸体时特别注意,果然发现胁下有处伤痕,于是立即到县衙门去报案。

  本县的黄知县前来检验,发现了胁下果然有一伤口,但是肉色干白,没有血荫。黄知县把《洗冤录》拿出来,指给连宇、支秩、俞厥成三个人同看,说:“书上写得很明确,‘凡生前刃伤,即有血汁,其所伤处血荫,四畔创口多血花鲜色。若死后用刃割伤处,肉色即干白,更无血花。盖以死后血脉不行,是以肉色白也’。连宗胁下虽然是致命处,但是伤痕肉色发白,肯定是你们两个收尸后弄出这个伤来讹诈。”支秩急了,赶紧把那天连宗酒后说鲍氏阴边有痣的事情向知县说明,当面控告俞厥成是怀疑自己妻子与连宗通奸,所以杀死连宗。请求县官把鲍氏传来对质。可是俞厥成辩解说:“我们富家人的妻室,决不能蒙受跪在衙门里受审的耻辱。他们这样控告,就是要出我妻子的丑。这样难证明的事,拿出来当证据,正可以说明这两个人真是奸人之尤。”这黄知县也是个没主意的,训斥连宇、支秩,说:“你们这两个奴才全然不知法度,如果是与主母通奸,这连宗就是个碎斩的凌迟罪,现在死了也是活该。现在只管这伤痕真假,不论不正当的关系有无。”下令将支秩打二十板子,作为“挑唆诬告”,连宇也打二十板,确定是“诬告”,两个人都要判处徒刑,还要向俞厥成支付三的地租,作为赔礼。俞厥成无罪释放。

  余象斗在这个故事后加了按语:说这种用开水来消除刀刃伤口“血荫”的情况,是《洗冤录》没有提到的,所以他要特意记载,来告诉以后的检验者。另外他也说,用开水消除血荫,皮肤上应该会有被烫坏的痕迹。这个案件里没有发现,不是黄知县老眼昏花,就是仵作已被买通。或者是因为“连宗刁奸主母,罪应当死”。

  闻哭察奸

  传说春秋时候郑国的著名大夫子产曾经破过这样一个疑案:有天清晨,他正坐车去上朝,经过一个村庄时,听见远远的传来一个妇女的哭丧声,他按住赶车人的手要他把车停下,仔细听了一会,就通知官府把那个哭丧的妇女抓来审问。那妇女很快就承认了亲手绞死丈夫的罪行。过了几天,那个赶车人问起子产怎么会知道那个妇女是罪犯的?子产回答说:“人们对于他们所的亲人,亲人开始有病的时候就会感到忧愁,知道亲人临死的时候就会感到恐惧,亲人去世了就会感到哀伤。那个妇女在哭他已经死去的丈夫,可是她的哭声却让人感到不是哀伤而是恐惧,因此肯定是内心有。”

  奇怪的是,被韩非作为反面典型而例举的这个故事,却被后人广泛推崇,出现了很多相似的事例,只是后世的这些故事大多还有经过尸体检验的证据。

  双钉连环案

  更奇特的是宋朝时张詠破的钉头连环案。

  张詠也是宋代著名的传奇性的法官,有大量关于他的破案故事。据说在他担任益州(治所今四川成都市)长官兼西川路同捉贼招安使的时候,有一次路过一个街坊,听见街坊里面传出哭声。他认为这哭声也是“惧而不哀”,赶紧要手下去查看。那人回来报告说:“有个妇女在哭丧,说是丈夫突然暴毙。”

  张詠吩咐把那个妇女抓到官府去严加审讯。负责此案的一个官员去检验尸体,起先看不出什么异样情况。回家休息时,他的妻子提示他:“仔细搜查一下死者的发髻,一定会找到证据的。”那官员依计而行,果然发现了有一根大铁钉深深地钉在死者的顶心。那官员破了这个案子,满心欢喜,到处宣扬自己的妻子的能干,在向张詠汇报时也提到了自己妻子的提示。

  张詠口头上表扬一番,说是要给他妻子一笔奖励。等到那官员一离开,张詠又委派其他的官员来审查他的妻子,结果那官员的妻子承认,原来曾经用这个办法谋杀前夫,以后才嫁给那个官员的。开棺验尸,那个前夫的骷髅头上赫然有根锈迹斑斑的铁钉。于是张詠判决,将前后这两个钉死丈夫的妇女一起在市场上处决。

  这个故事后来被编为包公戏《双钉案》。

  烊锡灌喉杀夫案

  《洗冤集录》里的这些检验注意点在后世被广泛使用,在司法实践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犯罪的手段也是千变万化,防不胜防。

  清朝人刘世馨撰写的《粤屑》,记载了一件明代在广东新兴县发生的奇案。新来的李知县出城,看见一个坟堆前有一个盛装女子在哭丧。再定睛细看,却是穿着丧服,问随从,随从都说老爷看错了,那是个服丧的妇女在哭坟。李知县就要衙役将这妇女带回衙门调查。到了衙门里,李知县审问这个妇女,那个妇女说:“我丈夫病死,邻居都知道。今日正做‘七七’,到坟前奠祭,哪里会穿艳服?”李知县传四邻来问话,四邻都说这个妇女的丈夫确实是病死的。这李知县仍然不释放这妇女。这妇女的夫家没有其他人,邻居见李知县如此固执,就帮这个妇女出面,到府衙申诉,告发李知县“无故拘押寡妇”。知府发下文件,要求李知县在半个月内放人,如果查不出犯罪情节,就要按照“故入人罪”处罚(反坐所加给他人的罪名,折为行政处分,革职罢官)。

  李知县慌了手脚,只得亲自化装潜出县城,到附近一带查访,连着几天,毫无收获。有一天傍晚,正好遭遇小雨,见山脚下一户草房,便走近请求能躲避一时。那草屋里有个中年村妇,让他进了屋。李知县自称是路过的外地算命先生,请求能否借宿一晚。这时那村妇的儿子恰好回家,李知县取出一点银钱,请村妇准备饭菜,那村妇笑道:“我家又不开饭店,只有粗茶淡饭,怎么可以让客人破费!”一来两去,彼此热络。李知县和那儿子喝着老酒,说些闲话,那儿子很快有了醉意,问李知县:“你从城里过,知道现在的知县吗?”李知县说:“知道,听说是个姓李的。”那儿子说:“你不知道那李知县很快就要因为那个女人的案件罢官了!这事哪怕是包图再世也搞不清了,可是偏偏只有我才搞得清!”讲到得意处,那儿子拍着桌子说:“老实告诉你,我实际上是靠做小偷来养活母亲的。那户人家我也去打探过,那晚见屋门虚掩,闪进门去想拿点东西,这时就见本地的一位武举人老爷进来,我只好躲到暗处。这位武举老爷好象和那女人很亲热,那生病的丈夫躺在里间床上呻吟,那女人说药已经煎好了,就端着一个铜勺走进去,把勺里的东西倒进去那丈夫的嘴里,那丈夫惨叫一声就死了。我看见那铜勺里的是熔化的锡液!我实在害怕,就乘机溜走了。这种事情官府如何能知道!”李知县听了心中大喜,问那儿子:“你为什么不去告发?”那儿子说:“俗话说‘夤夜入人家,非奸即盗’,我去告发不是自投罗网?”李知县劝告那儿子:“小偷不可以做长久的。我和你一见如故,明天跟我进城,我的行李里有点银子,送给你做个买卖本钱吧!”那儿子当然也很高兴。

  第二天李知县带了那个小偷回到县城,要他先等一下。自己回衙门,派出衙役把那小偷也带进来,后堂相见。那小偷大惊失色,叩头不止。李知县交代他在审讯那女人和武举时出庭作证,又派出衙役抓武举到案。两人在堂前想见,已是吃惊不小,那小偷出来一番证词,两人百般抵赖也说不通。李知县下令吊棺检验,果然发现死者喉咙被锡块堵塞。这是那个武举出的主意,要害死病恹恹的丈夫,用毒药会被人看出来,用烊锡就不会被发现。那个向府衙申诉的邻居,也是武举指使的。李知县按照法律判处了这对男女,给那个作证的小偷一大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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