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时光.离歌
离歌
“你来自远方,不曾听闻我的过往。”
因电视剧里的这句话皱眉了,原因很简单,我在很矫情的想着我还要和多少人默默地说这句话,又有多少人成为我口中的过往,如果时间的流止是自己说了算的话,我一定把它停止在上一段过往中,这样我就不会失去一个处了十年的朋友了。
或许冬天比较寒冷就容易矫情的想要抽取温暖,我又成功的把我的矫情推到了一个季节上。
(1)
看到过你爱笑的眼睛就会知道你为什么总是那么阳光,
尝到过你打包得甜点就会知道你为什么总是那么满足。
(2)
我坐在落地窗前,周围全部都是高一下学期的参考书还有各科的预习本,窗外依旧是被冬风袭卷的残枝败叶的尸体。不甘心的拿起一本书,又看到了你曾经画的那个鄙视的表情,旁边还写着那句我告诉过你我们老班在班里墙上贴的那句话“我一定要考上大学,为了不甘平庸的一生。”我无奈的笑了,想着,可能考上大学也是平庸的一生吧,明明知道不堪的结果却还要拼死的去努力,这才是人的一生。考虑什么人生,现在的重点是怎样把 这些作业搞完,同学,你的重点在哪里?
愤起,奋起,十分钟后托腮进入冥想世界。
又想到你的那双特别的眼睛,你知道吗,你的那双眼睛是我见过最美的,那眼神清澈而有透明,很像某个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不过你没有他的忧郁,因为像你这种全身充满阳光的人永远都不会了解忧郁是什么意思。
其实,用太阳能来形容你比较贴切,有时候我总觉得你是个只会笑的面瘫,因为你就连皱眉落泪的时候也都有微笑地存在。
他们说爱笑的人也很容易哭,这一点我不知道,到我知道爱笑的人一般都很会撒娇,当一个一米七几的男生眨着饱含“泪珠‘‘的大眼睛埋怨你今天吃饭的时候忘记等他的一个画面出现在你的眼前时,你是怎样的感觉,一定是认为这个人不是智力障碍就是刚从精神病医院逃出来,你肯定想不到这是一个考试每次都是全校前三的一个人吧,可他就是这样,让你没有办法讨厌。
其实我很喜欢你,毕竟从小长到大,只有你愿意陪我一天走5个小时的路或者花五个小时搭一座小房子然后花一秒钟把它拆掉,你总是以一个很标准的双子座的人出现,因为你每次都会在选择陪我去做其中一件事的时候总是分成两个人,和自己吵架,纠结要不要陪我,结果每次都是很懊恼地说下次一定不陪我那么无聊,然而,下次又变成了下次。
我狠狠掐了一把自己,从你的回忆中醒来,开始埋怨为什么总是想起你,莫名其妙的想起书上曾写过的一句话“寂寞的人总是记住生命里出现的每一个人,所以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你。”但我敢发誓我不可能会感受到孤独的滋味,因此,结论是,你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习惯二十一天就可以养成,何况我依赖你这个哥哥已经有十年来了。
可是,你终究是我要戒掉的一个习惯。
(3)
最后一次见你,就是上次在机场送你的时候,我还记得你那天笑得很灿烂,你说要把最帅气最迷人的笑容留给我,而我把最珍贵的眼泪送给了你。
写完这篇稿子时,真是小年的开始,不差一分一毫的零点零分,我想,过去就又成为了过去,它们就像天边绽放的烟花,绚丽而又短暂的划过天际但却深深刻在心里。
(4)
对你说声晚安,不过,天亮了。
送给你最后的离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