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
我要结婚了。
哦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喝了太多的酒,现在脑袋还是昏昏沉沉。我不是一个酗酒的人,但是昨晚的消息还是让我有些......伤心?难过?气愤?尴尬!
她是在床上告诉我,我们昨天还在一起,吃过午饭她说,她要结婚了和一个小学老师。他们相亲认识,都快半年多了,家里人对他挺满意,现在要张罗着结婚,她没反对,对方挺不错,是个结婚的对象。
我和郭小麦是在摇滚音乐节认识的,我救了她“一命”,然后我们就开始慢慢地熟悉。她很闹,每个舞台她都会挤进第一排。她很静,听民谣的时候她会乖乖地坐着。我不大喜欢去人多的地方,那次是被好友一块拉着去的,朋友喜欢的乐队会压轴演出,所以我们住了三天的帐篷。
所以我和郭小麦睡了三天。
所以,我们成了“朋友”。
她有男朋友,我有女朋友。那三天我们形影不离,发了疯的在索要着对方的身体,荷尔蒙支配着的身体比理性支配简单得多,但终归还是要恢复正常。
音乐节结束以后,大家心知肚明的断了联系。
我正常的上班下班,和女朋友在一起逛超市,买菜,回家,但每次和她做爱的时候总会想起郭小麦,不由自主的就想起她。想起她的时候我会摸摸自己的肩膀,上面有她咬过的牙印。
过了半年,我去苏州出差,晚上打算出去逛逛,鬼使神差地走到一家老旧的音像店。走进去里面满满的全是CD,有的上面有厚厚的一层灰。往里面走,一张CD封面干净得格外醒目,打开看看,上面用签字笔写了一行字:郭小麦专用,请勿动。
连用东西都这么蛮不讲理,还真是像她。
我找到了她,在一家水果摊,她在挑橘子,买了很多。我们很自然地一起买了菜,到了家,开始做饭,晚上睡在一起。早上起来她会煮咖啡,然后去沙发上看书,很默契的生活,我们什么都不说但什么都明白。
吃完饭我就坐飞机回到了北京,女朋友已经做了很多菜等我回来。虽然我没什么胃口,但还是吃了一大半。喝了点酒,晚上昏昏沉沉的睡过去,第二天醒来,发现她人不见了,衣橱里她的衣服都不见了,走到客厅,看见桌子上放着郭小麦的那张CD和一封信,信里她告诉我她搬走了。
我没找她。
她离开了。
冰箱里放着昨晚没吃完的剩饭。
厨房里一切都很干净。
窗外的太阳看起来很刺眼。
橘子放久了会干,米饭放久了会硬,梦放久了会飞,爱放久了会淡。什么都有保质期,不会有不过期的食物,不会有忘不了的人,即使那么相爱,想过和你走完一生。
我爱她,也迷恋郭小麦。
郭小麦结婚了。
她走了。
那张CD也听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