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分手
英国人查理德说过,香港像是一个,借来的时间,借来的地方。有很多人像香港。
我也是。
如果我不是来皇家学院读书就不会遇到你,如果不是你牵着我的手走了很远,我也不会想要和你一起过一辈子。
你说,两人不遇之前各自莺燕纷飞承欢人前,等老了随便得个帕金森什么的总会忘记曾经的爱恨。我信。你说,其实相识也就那几年。我都信。
我用借来的地方,借来的时间,牵起你的手。
我们没有更多共同的话题。可能,你觉得我手臂上的伤疤性感,可能,你觉得我奔跑起来,速度总比别人慢几秒,可能,你觉得我鼓起勇气,诵读《逃亡之路》时,分饰几角,假声太过刺耳。我不知道。
当我想起你时,就会深深地思念你。
我还站在那里,远远地看见你推着单车从林荫路的那头走过来,高贵,孤独,冷淡,指尖清凉。绿叶婆娑间,你一点都没变,我抬头阳光刺眼,低头时和你的眼睛正好撞在一起,我们都拿出那久违了的熟悉的微笑赠与彼此,什么都不必再多说。
我想到了很久之前。吃早餐,为了谁吃蛋黄和蛋清而吵嘴,倒酒时,为了啤酒瓶斜着还是酒杯斜着而置气,为了袜子的颜色太艳而互相嘲笑,为了过马路时,谁走前面或后面而争执,其实这些都是小事,现在我知道。
我们年轻而愚昧,从不去想合不合适,就这么彼此吸引,只是因为那简单的两个字“喜欢”。胖子说:“当我把那姑娘的名字用黑色铅块从边上一点一点地盖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是爱她的。”我还是不很清楚,只记得,当时,路灯昏黄,很像沉入大海的渔灯,微亮之后,森然大难。
醉颜喧哗,觥筹交错之后,我也逐渐迷了眼,人影幢幢交织在瞳孔中,丝竹之音纷纷入云,久久不散。当Hndher赤裸着身子走向我,慢慢爬到我身上的时候,大脑却异常地清醒。似乎我用尽全力推过她,狼狈地跑了出去。满心都在诧异,若是为了曾经便用一生去降解稀释,那么之后,必然会带来无尽的苦难与痴缠琐碎的麻烦。
一想到现在,你身边有另一个人陪你吃冰激凌,替你撑太阳伞,牵着你的手,逛那条洋永裕街的时候,我就知道。
想到那次,我第一次去见老路,是绝没想到中学那个机智敏锐,活泼向上的少年,如今住进了精神病院。我平静地问他“到底是什么原因?”。他犹豫着沉默了几分钟后,眼神忧郁而异常坚定地说:“我爱上了一棵树。”后来。在他自言自语几近癫狂的时候,我抽身离开,因为差一点,我就听信成真。
记得他最后说了一句:我还在爱,只是如果换成一个姑娘,我就不是疯子了。
这世上哪有人希望代替,只是换了一个人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