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左,你在哪里
太阳落下还会再升起来的,云儿散了还会再聚起来的,花儿败了还会再开起来的……那我去了哪里呢,左左去了哪里呢?
涂子风站在这个城市最高大厦的顶楼露台上,迎着冬天阳光下的又暖又冷的风,不断的重复着这一句。
"子风,我们回去吧,哥几个都约好了,去风尚喝酒,你别磨叽了行不?"
韩乔站在楼梯口,大气吸了两口烟,接着说:"子风,想不起来就不要想了,你不是一直想要忘记的嘛。"
涂子风转过身来,看着面前这个留着长发,穿着皮衣,叼着香烟的男人,"你说,左左去哪了?"
天上的云就那样吹了过来,从一片片白色的花朵,凝聚成乌黑乌黑的,疯狂席卷来的恶龙,肆虐着本是灿烂的天空。
我是三年前认识的凃子风,那个时候我正在酒吧喝的昏天暗地,一头扎在了冰桶里。凃子风从厕所出来,坐在我旁边,喝了一口酒,一把我把我从冰桶里揪起来。"哥们儿,失恋还是失意?哦,都一样。"说完他就放开了揪着我衣领的右手,于是我又一头扎进了冰桶里。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我趴在酒吧的吧台上,旁边是化了水的冰桶,还有碎了的酒杯。然后,看见这个短发,穿着西装,戴着黑框眼镜,手上硕大的翡翠戒指的男人。他侧着脸趴在我旁边,还有一个穿着皮衣留着长发的男人,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我踢开椅子,站起来把短头发穿西装的男人摇醒。
"几点了?"他抬起头说。
我看看吧台里的钟表"六点"。
"哦,该去上班了。"
他慵懒的挺起身来,用左脚踹了两下身边的皮衣男人,"没死就爬起来。"
"操,老子睡觉吵什么吵"皮衣男眼睛也不睁一下,翻个身又要睡。他站起来转身一脚踹在皮衣男肚子上。
这一脚算是够力了,皮衣男蜷缩起来嗷嗷叫了两声,才慢慢的爬起来。"你他妈想弄死我啊"。
"早死早好"。
说完他抬脚走到酒吧门口,拉开大门。阳光就那样肆无忌惮的射进来。我不得不闭上眼睛。眼前一片深红,慢慢的变淡。
"一起走吧。"他转过头对着我说。阳光在他身边形成一个光圈,那么刺眼,那么灿烂。
我慢慢走过去,"昨天晚上,你也喝多了?"
"嗯,我来的时候你已经倒了"说着,皮衣男也走了过来。"这是我朋友韩乔,我叫凃子风。"
"我叫向北"。
"哦,那你是有个妹妹叫向南喽,呵呵"。
"没有,我们家就我一个。"
"哦"。凃子风说完看看身后的韩乔,"喂,你们俩同命相连,都是刚失恋,不认识一下?"
"刚不是认识过了?老子让你踹的肚子快炸了。"
"真尼玛矫情",凃子风说完又转身一脚踹在韩乔的肚子上。
"你他妈踹死我得了,反正我也不想活了。"韩乔蹲在地上吼着。
"你他妈什么时候这么怂了,不就是个娘们儿,至于么?"
"你不怂,你不怂把你的娘们弄上床啊,你不怂你的娘们儿还在别人的床上。"
凃子风低头看了看蹲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韩乔,"是,我怂,我怂我他妈愿意,不像你担不起。"
三个男人站在立交桥上,迎着冬天的风,无所顾忌的释放着还没有消散的酒气。
等他们骂够了,我说"我们三个都很怂。"
街边的早餐摊子端上来三碗热气腾腾的豆腐脑,一层红亮的辣椒油,红的像血。
就从那天开始,我们三个成了死党,因为都很怂。或者也是因为都喜欢喝酒,都喜欢桌球,都喜欢半夜喝得大醉去郊外的野地里扑腾。扑腾累了,凃子风会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的星星说"你们说,左左在干嘛呢。"
"在他男人的怀里。"韩乔总是在这个时候用这一句回答他,凃子风似乎也习惯了,或者说他自己更清楚。
很长时间之后,韩乔在一次酒醉之后跟我说,左左是凃子风最爱的女人,只不过,他们是在左左的婚礼上认识的。伴郎认识了新娘,然后伴郎喜欢上了新娘。
韩乔说"是不是很狗血。"
"我说,至少他有个自己真正爱的人,你还有吗?我是没有了。"
萱萱在我生日的那天,在我们新买的房子里,叫的和猫一样撕心裂肺,我推开门的时候,一个男人压在他的身上。
我想我应该去杀了那个男人,或者杀了萱萱,再或者,质问她打她骂她。可是,我一点力气都没有,我收拾了行李,脱下手上的戒指,推门离开。萱萱在身后大声喊"向北,向北……"我一路向北走到酒吧,再也回不去了。就是那天晚上,爱上新娘的凃子风醉倒在喝大了的我的身边。
韩乔说,他唯一一个上过床的女人,拿着护照,没有带一件行李,在圣诞节前夜,跟他的叔叔去了美国。他说"我们都他妈的太可笑。"
"应该还可怜,可悲。"
"对,我们是又可笑,又可怜,又可悲。"韩乔每次喝完酒都是一种拔刀自刎的节奏,等酒醒了,又回到一个满嘴脏话的混子。
"向北,你知道吗?凃子风以前不是这个样子,他很潇洒,从来没有为哪个女人伤过心,只有女人为他伤心的份。可是现在的他,为了左左,完全不一样了。"
"我想,他终于知道什么是爱了吧。"
有一次我问凃子风"你真的爱她吗?"
"我从来不知道什么爱了,我只知道现在最想的事情就是看着左左开心,我就很幸福。如果,哪天我能陪左左在草地上躺着看星星,就是让我失忆,让我死我也满足了。你知道吗?左左笑起来真的很美。"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是笑着的。
"你太贱了。"我笑笑说"她还在别人的床上呢。"我也学着韩乔说了这句。
"呵呵,是呀,可我就是那么爱她,你咬我啊?"
那个时候,凃子风变得像个孩子。
如果一切都没变,我想他会按照自己的幸福一直爱下去了。就像他说的,爱一个人,就一定要上床,就一定要长相厮守吗?俗,忒俗!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个倾斜的天平,好运总在高处的一方。
凃子风就那样突然住进了医院。我和韩乔去看他,他躺在白色的病床上,笑着说"没事,就是脑子里有个瘤。"
医生说,瘤子不是很严重,不会致命,但是刚好压迫住了记忆神经,如果切除,可能会损失一部分记忆。这算是喜讯呢还是噩耗?凃子风倒一脸的坦然,"不就是一点记忆嘛,多大个事,放心,忘不了你们俩。"
"那如果你忘了左左呢?"韩乔拉着他的手说。
"那就忘了吧,岂不更好,她就自由了。"凃子风说完蒙上被子,"我想睡会,你们走吧。"
我和韩乔走出医院,看着天上灿烂的太阳,韩乔说"要不要告诉左左呢?"
"然后呢?你想让左左看着子风忘记她,还是想看着子风不去手术。"我看着他说"也许,忘记也是一种永恒,他就那样爱了她一辈子。"
手术还算是挺成功的,医生说,他只忘记了记忆里的百分之十。
听起来真的不错,可偏偏就是他最怕忘记的那一段。这是老天爷在心疼凃子风吗?是想让他得以解脱吗?如果这是解脱,那就让他忘的一干二净行吗?
我,韩乔和凃子风,坐在酒吧的高脚凳上,喝下一杯又一杯的伏特加,月光就那样照进来,照在地板上,那么圆那么亮。
喝的半醉的凃子风靠着吧台,侧脸问我和韩乔。
"左左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