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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

发布时间:2021-12-28 14:12:27

   戈登扭身回头看,他见到汉森,想起他说过,世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免费的。

   他以拇指,指一指汉森的汽车,对州警说:“你们知道,你们必须逮住后面的那老头,他收受赃款,逼我给钱,才肯领我下山。”

   天刚亮的时候,已能够看清人林的路了。

   汉森离开木屋,大踏步走向他心的山谷,他心中有一个愿望,希望昨天的牡鹿还在那儿。

   多来,他的木屋壁炉上,他一直保留着一个位置,等候悬挂巨大的鹿头。

   今天,他一定要抓住那头牡鹿。

   他发誓:假如必要的话。要狩猎到天黑,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御零下十度的气候。里边的衬衫塞着两份三明治,口袋装着一个保温壶,里边盛着热茶:还有他的武器——左臂挎着的来福枪。

   汉森迈着稳健快速的步子,踏上厚厚的雪地。这地区他已经多年没有狩猎了。

   他在一个低低的小丘顶上停步了。斜坡的尽头通向树林、一辆被雪花覆盖的老轿车孤零地躺在那里,它的轮子和窗户不知去向。

   自孩提时代起,那部车就停在那儿。

   有个春天,积雪融化后,老轿车就跟春草和山花一样,长了出来。

   不论谁把轿车开到那儿,必定要穿过矮丛林和树林,老汉森先生在世时就曾说,只有醉得一塌糊涂的醉汉在没有月色的晚上,才会做那种事。村民对老轿车议论纷纷。从非处理掉那部汽车不可的歹徒,推测到某位固执的陌生人,迷路后,疲倦地睡着,早晨醒来说声去他的,然后走开。

   汉森信步下斜坡,然后突然停步。

   那是三个灰色的早晨,除非是幻想在和他玩诡计:否则,怎么会有烟从汽车里升起呢?答案是肯定的,一定有人在汽车里面生火,那并不稀奇,猎人迷路,天色又黑,在破车过夜并非首次。以前还有人设想周到,在车顶上钻上一个洞,地板上挖几个洞,当作是壁炉的铁栅。

   当汉森走近时,他看见了两个男子。他们不是猎人,都戴一顶皮毛帽,穿大衣和普通的皮鞋。一个畏缩在后座的一个角落,帽子盖住两眼;另一个弯身在将熄灭的火堆上烤火。

   “嗨,你们好!”汉森大声招呼。

   那个弯身烤火的抬头,眼神呆滞地注视着汉森。那人翻起的大衣领上,脸孔惨白而憔悴,红色头发,年龄可能不到汉森的一半。

   虽然有火,但是破车里仍然寒冷彻骨。他知道,这孩子必须暖一下身,才能行走。

   虽然汉森身强力壮,但是他不想抱着一个和他一样高大的孩子下山。

   他倒一杯热茶,伸手递过去,说:“慢慢喝,然后,我们再弄你下来走,你必须活动起来,让你的血液加速循环。你的朋友呢?”

   那个孩子啜着茶,双手紧紧地抱着杯子,低喃说:“死了!”

   汉森拉开车门,想弄直那个缩成一团的人。不错,那人死了,僵直地:但他的死不全是因为寒冷,他外套的胸部下,有一个洞,四周有一小圈褐色的污渍。

   这时,汉森知道这两人是谁了。

   昨晚,新闻播报该区一件稀有的事。北边二十里的镇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电视机的五金行,遭到两个歹徒的抢劫,其中一个好像抢了八千元,正在逃走的时候,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枪。

   汉森很是怀疑:他们怎么会到这个荒山野地之中?

   他抬头,正看见那个孩子也在看他。

   “你没有冻死算是幸运。”他说,让那孩子认为汉森不知道子弹洞的事。

   汉森绕过汽车,拉开另一道车门,伸出手说:“走吧,你必须活动活动。”

   他们在雪地上践踏了很久,一直到那孩子的脚能活动,汉森才让他自己来回单独拖曳着走。

   他问:“你的脚怎样啦?”

   “一点感觉也没有。”

   “脱下鞋子,袜子,”汉森看着他死白的皮肉,“我的天,你可真麻烦!”

   他递给那孩子一把雪:“用雪轻轻揉搓,让脚恢复一些知觉。”

   汽车上的尸首围着一条羊毛围巾,汉森把它解下,交给那孩子。

   “有没有感觉?”

   “还没有。那孩子摇了摇头。”

   汉森抛给他一条大手帕。用手帕擦干你的脚,穿上你的鞋和袜子,把围巾裹在头上,盖住两耳。我们得离开这儿。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

   ”你叫什么名字?“

   ”戈登。“

   ”好,戈登。我们现在出发,回头再找人来抬你的朋友。“

   汉森铲了些雪,盖住汽车上的火,尸体是不需要火的。

   当他转过身来,一把手枪正好指在他的腹部。

   汉森大笑:”你想干什么?“

   ”脱掉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后走出这该死的林子。“

   汉森拉开穿在身上的夹克拉链:”你要这衣服,我送给你,你以为你只需要暖和的衣服?“

   他指着树林,”你要走哪一个方向?即使知道方向,你认为那双脚可以走多远?懂事些吧,戈登。你是城里长大的孩子,除非我带你出去,否则,你会死在这里。所以。你把枪拿开吧!“

   ”没这么快,老头!“戈登说,”我还没差劲到那地步,我会顺着你来的路出去。“

   汉森咧嘴大笑:这小子可不愚蠢。

   ”什么使你认为我是从某个地方直接来的?“他开始撒谎了,”我穿进穿出,寻找鹿迹,更何况,还有些小事你还没有计划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飘落的雪花,”又开始下雪了,我的脚印能留多久?“

   ”我和你打个交道,“戈登说,”带我出去,我就不杀你。“

   汉森拉起夹克的拉链,伸手去取他的来福枪。

   ”把它放下!戈登语气锋利得很。

   汉森叹了口气,“瞧,戈登,这是熊出没的地区,遇到一条饥饿的熊,你那玩具枪可不济事。来福枪不能放在这儿。它可以救我们的命。”

   戈登想了想,说:“那么,你卸下子弹,放进口袋。老头,假如有熊出现的话,这把玩具枪有足够的时间,让你重新上子弹。”

   戈登的两脚可能被冻坏,可脑筋却没有问题。

   汉森卸下子弹,说:“戈登,告诉你,我要走了。你要是跟着走,可以;你要从背后开枪,请。那样的话,明年春天,雪融化后,我们的尸体都会被找到。假如你没有向我开枪的话,我会带你平安出去。现在我就带你出去。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要给我你们昨夜抢来的钱。”

   戈登的嘴唇抿了起来。

   “一位像你这样诚实的公民,不会想要偷来抢来的钱。你那个善意的心,应该乐意帮助我,对不对?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昨晚抢了钱?”

   “收音机,还有什么别的?你可以走的路只有六条,我相信现在州警都设了路卡,我也可以送你到那儿,我们下山的时候,你可以略加思考。现在,关于钱的事怎样?”

   戈登挥挥枪:“上路,我跟你走。”

   汉森便顺着自己依稀留下的脚印往前走。

   戈登看来不像是因为喜欢而用枪,枪是他懂得随心所欲的唯一方法。

   怪的是,戈登一直认为枪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然而,在这荒山野地,这个时刻里,枪不具有任何意义。它不具有任何威慑力。

   假如他脱掉那些暖和衣物的话,自己也下不了山。戈登应该坚持需要暖和的羊皮帽子、夹克、手套、厚靴子,哪怕衣物不合他的身,他是比汉森更需要得多。

   但是,一个城里的孩子比土生土长的汉森要惊恐慌乱,这使汉森看出,那孩子并不知道,寒冷会如何缓缓地吸干一个人的精力;也不知道,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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