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瞎子做人质
早有预谋
史密斯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十二年前,他五岁的儿子乔治玩耍时不慎刺伤了眼睛,导致双目失明,为了让乔治能够自立,史密斯把他送到位于纽约、美国最好的盲人学校。五年前,他的妻子又为他生了个女儿,取名叫伊芙尔,可是,伊芙尔从小就被诊断患有很严重的糖尿病。
昨天,史密斯的妻子去纽约接乔治,史密斯留在家里,通过电脑处理公司的业务。他正忙着,突然,电脑掉线了,无论如何也接不通网络。史密斯赶紧打了电话叫人来修理。等了一会儿,不见人来,史密斯便决定先去机场接妻子和儿子回家。
他驾车出了别墅,却没留意到,有一辆工作车一直藏在隐蔽处,见他走得远了,工作车缓缓驶向别墅。
工作车里的人是约翰和他的两个伙伴,约翰曾经是史密斯公司的员工,后来被史密斯解雇,怀恨在心,这次他找了两个同伙琼斯和古里塔,准备绑架五岁的伊芙尔。半小时前,他们破坏了通往史密斯家里的网络电缆。果然,就像约翰所预料的那样,史密斯打电话给维修部门,但史密斯不知道,他打的电话,是约翰的伙伴琼斯接的,他们早就在别墅的电话线上动了手脚。
约翰坐在车里,琼斯和古里塔穿着工作服,大摇大摆地提着工具箱下了车,骗得史密斯女佣开了门,马上打昏女佣,随即来到卧室。史密斯的小女儿伊芙尔正独自在玩,见到他们,吓得大哭起来。琼斯一把将她抱起,大步走出别墅,将她扔进工作车内,约翰冷笑一声,驾车扬长而去,整个绑架过程,不过十分钟。当然,他们离开史密斯家时,没忘顺手恢复了他们破坏的网络电缆,然后改乘早已备好的另一辆车,来到市区边缘的一个大院子里。这里比较偏僻,是个安全的地方。他们将伊芙尔抱进房间,伊芙尔却一直大哭不已,约翰理也不理,和他的伙伴到另外的屋子去了。
过了一会儿,估计史密斯已经接了儿子回到家,约翰给史密斯发了封电子邮件,声称伊芙尔在他们手里,命令史密斯拿出六百万美元旧钞做赎金,不得报警,否则,他将杀掉伊芙尔。看他发完电子邮件,古里塔有点担心地问:“你肯定你的老板不会报警吗?”
约翰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说:“我在他手下干了两年,他是什么样的人我会不了解?他是个把家庭看成生命的人,他宁可失去他的公司,都不愿他的家人掉一根毫毛。你们就放心吧,他无论如何都不敢报警的。”
没一会儿,史密斯回复了电子邮件:“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谈,我必须告诉你们一件十万火急的事情:伊芙尔有严重的糖尿病,时常会发作,如果不及时抢救,她就会死,千万看住她,如果她犯病了,她的口袋里有一支急救针,一定要马上给她注射,否则她有性命之忧。”
约翰看了史密斯的邮件大吃一惊,如果伊芙尔死了,精心策划的绑架就泡汤了。他急忙冲进关着伊芙尔的房间,他差点吓呆了——伊芙尔正躺在地上,抽搐不已,看上去随时都会死。他大叫一声扑过去,在伊芙尔的口袋里,翻到一支装满液体的针剂,他立刻注射进伊芙尔的身体,伊芙尔慢慢地停止了抽搐,可是脸色还是难看到了极点,她张开眼睛,看到约翰,又恐惧地大哭起来。
约翰差点气死,他策划绑架的时候,也知道伊芙尔的身体不好,可他没有想到,这小女孩儿得的是这种怪病,竟然随时会死。他告诉琼斯好好哄哄伊芙尔,自己赶紧去看电脑,史密斯已经又发来了第二封邮件:“六百万没问题,但旧钞有麻烦,我需要时间去搜集,不过,我担心我女儿的病,请你们答应我,用我来换我女儿,你们放心,我绝对不敢报警,如何交换由你们定。那一针只能救我女儿一次,而且,她更需要医生,求求你们了。”
以子换女
约翰迅速转动脑筋,他知道史密斯说的是实话,这么一大笔旧钞需要时间,而这期间伊芙尔如果死了,他就会一分钱都拿不到。可是,用精明的史密斯来交换?他可不敢。突然,他想起了史密斯刚刚接回来的儿子乔治。他知道乔治是个瞎子,在史密斯的心里,这个瞎子的分量可能更重。他马上回复邮件:“你尽快给我们筹钱吧,你可以用你儿子交换女儿,听我的指令。”
半晌,史密斯回复可以。这回,轮到约翰犹豫了,绑架途中交换人质,会不会是个陷阱呢?如果史密斯报了警,利用交换人质的机会来抓他们,那危险就大了。约翰仔细思考了好半天,最终他断定,史密斯不敢拿女儿的性命冒险,六百万对他不是大数目,要是因此害死了伊芙尔,他也就活不下去了。想到这儿,他再发一封邮件:“我一定要先得到你儿子,然后才把伊芙尔还给你。没有商量余地,如果你不同意,六百万我不要了,等着给你女儿收尸吧。”
史密斯毫不犹豫地同意了。约翰派琼斯驾车出去接乔治,并用早已准备好的、无法追查号码的手机跟史密斯联系,而他自己则跟在琼斯后面,换了几次地点之后,约翰确定史密斯没有报警,没有警察跟踪他们,于是命令琼斯可以行动了。琼斯指挥史密斯来到无人处,让乔治下车,史密斯离开,然后琼斯驱车到乔治身边,一把将他扯进车里。再绕了几个圈子,并对乔治搜了身,他的身上没有任何可疑的东西,可是琼斯还是命令他把所有的衣服都换掉,然后才带他回到藏身之地。
约翰在史密斯手下工作两年,但他从来没见过乔治,不过乔治的照片就摆在史密斯的办公桌上,他见过无数次,只是现在,十七岁的乔治比三年前照片上的孩子高大强壮,他的一双眼睛深陷进去—现在的医术再高明,他爸爸再有钱,也没办法为他换一双眼睛。他不断地晃动脑袋,嘴里还不断地喃喃自语,好像在祈祷什么,约翰拿一根棒球棍轻轻地敲了敲他的脑袋,恶狠狠地说:“知道这是什么吗?棒球棍,你在这儿乖乖的就没事,如果敢有什么行动,我就用这棍子活活打死你。”
乔治一脸抑制不住的恐惧之意,结结巴巴地说:“我不会跑,我一个瞎子想跑也跑不了,你放心吧,我爸爸说尽快把钱给你。”
约翰纵声狂笑,仇人的儿子这个德性,让他开心不已。他将棒球棍立在墙边,扶着乔治坐在椅子上,用手铐将他反铐住,然后长长地吁了口气,命令古里塔将伊芙尔放到大街上,然后通知史密斯去接她。
转眼到了第二天晚上,史密斯发来邮件,说是钱已经备好了,但要听听乔治的声音,确定他还活着。于是,约翰接通了史密斯的电话,让乔治报个平安,史密斯放下心来。
眼瞎心明
约翰早就策划好了收钱的细节,他让琼斯和古里塔取钱,待他们走后,约翰端来酒菜,摆在桌子上,为乔治打开手铐,阴沉地笑了:“小伙子,吃点吧—这是你最后的一顿饭了。”
乔治脸色大变,他瞪着一对空眼眶,指着约翰说:“你不守信用?想杀我吗?”
“你爸爸不知道我是谁,可我不妨告诉你,就因为你爸爸开除了我,我失业后,老婆跟我离了婚,我因抢劫进了监狱,被关了两年,这都是你爸爸造成的,我不杀掉你,怎么能出了心里这口恶气?要怪就怪你爸爸吧。”
约翰越说越激动,掏出枪来指着乔治的头,乔治脸色苍白,身子发抖。见他这个样子,约翰只觉得心里无比兴奋,不禁仰天大笑起来,就在这一瞬间,乔治突然一把抓住约翰持枪的手,狠狠砸在桌子上,约翰手上一痛,枪险些脱手飞出,乔治再猛地一低头,他的脑袋撞在约翰的脸上,约翰惨叫一声,往后便倒,只见乔治一个转身,准确地抄起约翰放在墙边的棒球棍,哇哇大叫着,劈头盖脸地打向约翰。约翰挨了一下后,就地一滚,伸手抓住手枪,刚抬手对准乔治,没想到,乔治手里的棍子像长了眼睛一样,敲在约翰的手臂上,枪又飞了出去。约翰忍着剧痛再扑向枪,只见乔治一个箭步冲上前,一脚将枪踢到另一边,同时,棒球棍又抡了下来。
约翰连声惨叫,几乎失去了反击能力,连滚带爬地向外逃去。他没逃得几步,乔治哇哇大叫着又追将出来。约翰突然想到,乔治之所以能准确地打到他,就是因为瞎子通常都有一双灵敏的耳朵,他听到了自己发出的声音,想到这里,约翰突然站立不动,屏住呼吸,乔治依然大叫着冲过来,眼看着要在约翰身边擦肩而过,约翰心中暗喜时,乔治突然一转身,棒球棍神奇地砸向他的脑袋。这下,可怜的约翰是绝对躲不了的,他只来得及伸手一挡,“咯嚓”一声,他的手臂被打断了,随后乔治又将球棍敲在他的膝盖上。约翰跪在地上,痛不欲生。乔治嘴里还在乱叫,一边叫一边脱下上衣撕成布条,像长了眼睛一样将约翰捆起来。然后从他口袋里搜出手机,报了警。
几分钟后,警察赶到了,一举抓获了约翰和他的同伙琼斯和古里塔。约翰知道,这一次的监狱假期会十分漫长,痛悔之余,他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乔治明明瞎了眼睛,为什么却像能看到一切一样?
在宣判的那天,史密斯带着乔治参加了庭审,这一次,乔治戴着大墨镜,他根本不用史密斯搀扶,就像正常人一样来到自己的座位。宣判之后,乔治对着约翰冷冷一笑,起身和史密斯准备离开,约翰觉得自己要疯掉了,突然他大喊起来:“乔治,你的眼睛根本就没瞎,史密斯你这个王八蛋,你他妈的骗我……”
警察冲上去按住他,可他仍然狂叫不已。乔治转过身来大声地笑了,他一边笑一边来到约翰面前,摘下墨镜,约翰看得清楚,他的眼睛里只是两个黑洞。他轻轻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的眼睛确实盲了,我爸爸没有骗你。但你知道蝙蝠和海豚是如何看见东西的吗?它们用的是‘回声定位法’,我也一样,我能用舌头发出声音,再通过回声辨别出物体的位置,你抓到我的时候,对我不停地喃喃自语不奇怪吗?那个时候,我就通过回声知道了屋子里面的摆设,还有棒球棍的位置。”
约翰听得目瞪口呆。乔治继续说:“我在五岁的时候,就在学校里学回声定位,在这方面,我可能是全世界学得最好的盲人。如果你拿到赎金放我走,我想我不敢反抗,但你既然想杀死我,我就只能跟你一拼了,要怪只能怪你的心太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