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夜的星星在闪烁
他根本没有借住在同学处,而是在楼顶的天台上待了一夜。他还说,从没发现星星有那么亮过。
因为读的专业是新闻写作,加上从小的理想就是做一个报社的记者,所以,尽管涉世未深,但丝毫阻挡不了我对记者这个行业炽热的追求。在我眼里,记者不仅具有才气,还充满正义和侠义,除此之外,还是一份看上去较为体面的工作。
老天向来比较眷顾我,在辗转多日之后,我果真心有所愿。是一家小报社,一间房子,三五个人,来来去去,每天只是打个照面。和我同去的还有一个男孩,我和其他几个人一样叫他小余。小余虽然和我一样是新人,但我并不常见他,渐渐才知道,原来领导看我比较老实,让我坐办公室,看看门,接接电话。而小余和其他同事一样天天辗转在外面,和其他同事一样看上去很忙碌的样子。我心里羡慕小余的同时,也颇觉不平衡,暗暗希望有一天也能像他一样迎向外面的风雨,去实现做记者的理想。
可慢慢发现,我每天准时上班下班都一个多月了,也没见出版过一期新报纸。在他们每天早上来签到的聊天中,我多少听得出来,他们是在做有偿新闻,去县市局里或乡政府打着采访的名义拿材料回来报道,然后拿着已经印刷成形的报纸去向局长或乡长索要钱财。我最初感到很惊讶,更为不解的是,小余面相白净,斯斯文文,是怎样像他们讲述的那样,不给钱就赖在人家门口不走呢。
由于太年轻,又是刚毕业,心高气傲,我内心已看轻这些同事,尤其是小余。如果说对其他同事是客气应对,那么对小余就是以情绪抵触,从不正眼瞧他,偶尔他和我对话,我也是话中带刺。
我很想一走了之,但外面的世界,对于我这个涉世之初的人来说,实在是险滩恶阻。在外面的世界里走一走,总比从坐教室到坐办公室更锻炼人一些更有成就感吧。
终于,机会来了。
一个周末的下午,我正在住处洗衣服,听到领导在楼下喊我,说是让我快点下楼,要到乡里采访,很快就回来。我抓起钥匙甩门就走,下楼才发现钱包忘了带。更郁闷的是我上了领导租来的车之后,才发现车里除了另外一个领导之外,坐着的还有小余。
到了乡里,已经是晚上。乡里有专人设宴接待,其中一个略胖的中年男人,听领导和小余都喊他王乡长,一声声,喊得殷勤。
入席就餐时,我被领导安排到王乡长右手边的位子。这是我第一次参加这样正式的场合,也是第一次沾酒。划拳猜枚,杯盏交错,他们几个男人喝得很是尽兴。领导悄悄给我耳语,暗示我主动一点,多给王乡长敬敬酒,因为有个大单子,拿下拿不下,王乡长是关键人物。最后还承诺,若拿得下,我也会有可观的提成。我难为情地说我不太懂酒场的舰矩,领导建议我看他眼色行事。
事实上,王乡长并不是有酒必喝,不管谁敬酒,他都要推拒一番,每次都有充足的理由。尤其轮到我敬酒。可领导每次都说,美女敬酒,岂有不喝之理?再说了,晚上让我们的美女记者好好陪陪你。
我知道领导或许是敷衍的场面话,但我心里着实有些怵,说的是很快就回了,可时针跑得比我的心跳还要快,已经十点多了还没见要走的意思。
好不容易熬到要走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哪知他们居然走着走着又拐到了一个据说是当地比较有名的舞厅。我心急如焚,可又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想知道舞厅究竟是什么样子。于是,我跟随着他们的脚步迈进了灯红酒绿的世界。
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当然,歌是震天响,舞是交谊舞,他们从外面大厅里叫了几个小姐来陪,我本是坐在角落里,可领导拉起我就向王乡长走去。领导对王乡长说,今晚让我们的美女记者好好陪陪你。走时,还不忘给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我从来没有进过这样的场合,更没有跳过这样手握着手身体快要贴着身体的舞蹈。也许是刚喝了点酒,也许是实在难为情,我自己都感觉脸红得快烧到脖子根儿了。相对来说,王乡长尽管喝了不少酒,但仍然舞步娴熟,我在他的一伸一展一走一势里,居然也连跳了三支舞。
第三支舞结束时,王乡长满嘴酒气地在我耳边说,你领导说,今天晚上不让你走了……
我重新回到角落里,不停闪烁旋转的霓虹灯间,我看到表针已经指向午夜。长这么大我从来没有在外留宿过,更不要说这样的场合。尤其是想到领导那意味深长的笑和王乡长那句话,我要回去,不,我必须回去!
我过去跟领导说,我要回家。领导一口拒绝,并说,这次任务你完不成,就不要再继续做下去了。
像是猛然间看清了猎人的嘴脸,我一个人孤单地坐在角落里,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正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了刚从卫生间回来的小余。
对,小余,也许他是我的救星。但我每次想要靠近小余时,都被领导的眼光狠狠地盯了回去。再看看小余,他也是和王乡长喜迎相对,时不时地拿着啤酒和领导对酒当歌。也是,即便我去向小余求救,他又怎能和我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呢。
正当我快要陷入无助的深渊之时,听说要走了!这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可不幸的是,到了舞厅外,派车时,领导一定让我和王乡长坐一辆车,口里还说着要彼此照应的话。我想回家,我要回家,可环视半天,整个县城像沉睡了许久似的,别说出租车,就是连个人影都没有。再说了,即便有出租车,我也身无分文!我从未有过的沮丧、无助和绝望。
正在这时,我的手被一只手紧紧抓住,还没等我缓过神来,身子便被对方拽着往暗影处狂奔。是小余,对,我没有看错,是小余!
原来,领导的意图和我的焦虑,他不是没看在眼里,但无奈他也是在别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刚刚趁领导给其他人安排车子时,他认为这或许已经是最后的机会。
我们跑了很远很远,冬天的凌晨寒冷而刺骨,可那一刻,我们都气喘吁吁,尤其是我,眼睛里不知道是泪还是汗。终于,在一个路口,我们拦到了一辆出租车。是小余付的车赞,整整50元。
凌晨三点,我睡在小余的床上。和我的一样,租来的很小的一间房,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不同的是,他有大门的钥匙,而我的房东严格规定,夜里12点禁门。
小余安顿好我,便锁好门离开,他说,去附近的同学那里借住下……
事情的结果没有意外,我和小余第二天都辞职了,准确地说是,我们被炒鱿鱼了。小余和我在路口作别,他说,我要去北京,我的理想在远方。问起我。我沉默良久,因为有了这样的经历,我不敢再轻易谈到“理想”这个词。他转身欲走的那刻,我向他说谢谢,他摸了摸我的头,像是安慰,又像是宠溺,说我:你让我想起我妹妹,我妹妹若有一天遭遇这样的事情,我想一定也会有我这样的人帮她的。
自那次作别后,我和小余从此失去音讯。事到如今,我已经记不清小余的面容,甚至连他的全名都记不起来了。但我却清楚地记得,那50元是他当时全部的积蓄;还记得,他根本没有借住在同学处,而是在楼顶的天台上待了一夜。他还说,从没发现星星有那么亮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