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们都不曾忘记
那些过去,好像一瓶过期的罐头。虽然过了期,可是,一直在那里啊。
她记得他年轻时的样子,那时他刚毕业,略显青涩的笑,说话结巴、爱脸红,就是那个样子,让她一下子情窦初开。
然后是轰轰烈烈地相爱,轰轰烈烈地出名。
在小县城,师生恋是不被允许的,是大逆不道。她被父母转学到了另一个县城,他则被发配到一个乡里当老师。
她还记得刚分开那阵,她每周骑车50公里去看他,一路上尘土飞扬、黄沙遍地。到了他那儿,他给她打一盆水,看她洗脸,叫她小鸽子。
那年,她才17岁,他22岁。后来,她的父母知道她这样固执,把她送到了外省的姨妈家,她给他写信,可是,信全退了回来。
她哭了又哭,想休学去找他。那个暑假,她偷着跑回来去看他,他早就调离了那个学校,去了更偏僻的一个学校。她找到他的时候,看到了他的妻子,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
为什么?她问。
他答,为了你。
她哭了,才发现钱包没有了,她被小偷偷了!他给了她一个月的工资,送她到小镇上的车站。她问他,你会忘记我吗?他低着头,一直没有说话,她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那笔钱,是180块,她记得清清楚楚。
15年后,她成了美国回来的海归,仍然一个人,没有结婚。不是没有人追求她,而是她觉得自己太挑剔了,一直觉得所有人都配不上自己。
后来,她回了一趟老家,别人向她说起他,她冷着脸说,忘了。
她没想到会遇到他,在小城的街道上。
很冷的天,他穿了一件黑色的羽绒服,顶着风骑着自行车。风吹起他的头发,很乱,他的眼睛是肿的,头上有了白发!
她几乎没有认出他!
但的确是他!
即使他老了瘦了黑了,她还是认出了他!她也变得让他认不出来了,这么冷的天还穿着丝袜,这是在美国养成的习惯!红色的大衣,黑色羊毛衫,手里的lv包包要一万多块。她现在是大律师了,在京城有自己的丰田跑车和带露台的房子。
她在后面叫了他的名字。
他回了一下头,觉得好像是认错了人,又骑上自行车,她再次叫了他。
他站住,回头看她。
十年生死两茫茫!他嘴唇哆嗦着:你回来了?我给她抓药去,她有风湿病,好多年了,学校里的房子阴冷……他说着这些家常事,她记得他曾多么年轻飘逸啊,她记得他多么好看啊,她记得他细长的手指。但现在,她看到的是一个中年男子,眼袋垂下来了,手指关节极大,头发乱蓬蓬,站在冷风里傻笑着。
她还记得黄沙遍地,她骑着50公里去找他,他给她炒土豆吃,给她暖着手,她的脚冻了,他脱了鞋给她捂着。
她以为忘记了,但刹那间她却发现,这一切,她都记得。
她给了他电话,说,我在北京认识一个老中医,看风湿特别好,你一定记得带着她来找我。
往回走的时候,她的眼泪一直迎着风掉,掉得很急。那些过去,好像一瓶过期的罐头。虽然过了期,可是,一直在那里啊。
回北京后她打电话给他们:来呀,我等你们呢。
他说,不好意思,怕麻烦你。
不麻烦,我给你们约好了,来吧,有地方吃住,我都安排好了。她把自己的屋子腾出来让他们住,自己住公司。
来的那天她亲自去接的,在火车站,他介绍给她:这是你嫂子。她向那个面如土灰的女人叫:嫂子。
到了大夫那儿,她嚷着:哥,你去取药,我陪嫂子买点东西。
那是她再次叫他哥,他们好的时候,她一直叫他哥。而15年之后,她依然叫他哥,这声哥,有情有义,有多少旧光阴!
她一直叫他哥、叫她嫂子,叫得极为自然。大夫说,你哥长得可够土。她笑笑,不答。
走的时候,买了大包小包,特别给嫂子买了化妆品。上车的时候,她还塞了一万块钱给他,他不要,她说,那180块钱,加上利息,有一万了。
他一直没有说话,一直对她很客气,火车开动后,他忽然叫她,小鸽子,我都记得。
15年了,她没有哭过,可是,那天在站台上,她像孩子一样哭了。小鸽子,那是她的小名儿,只有父母和他知道。但父母去世了,现在这世上唯一一个叫她小鸽子的人就是他!
那些过去啊,原来我们都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