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的价格
一次偶然的火车旅途中, 我结识了一位在司法界工作的张姓朋友, 姑且称他为张君吧。他说他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看过我写的《新星》, 并曾为之热血沸腾, 和不止一个同学立志以后要效法李向南从政, 做廉政为民的改革家。
但接下来他话题一转, 谈到时下的司法腐败。说这和医疗界、教育界的腐败一样最容易毒化大众的道德信仰, 因为这三个领域原本都该是最神圣的。他讲到一个概念,“良心的价格”, 引起我注意。
包厢里只有我们两人, 我问:“怎么讲?”
张君说:“年轻时选择当法官的大多是正义感比较强的人, 最初谁也没想到以后要腐败受贿。但这年头金钱无孔不入, 你判案, 常常会有金钱的力量加进来想影响判案方向。很多人第一次知法犯法收钱时, 内心是很冲突的。一个当然是利害考虑, 怕以后事发了, 自己栽进去。二是良心上不安。职业操守, 道德观念, 过去怎么也是有一定基础的。”
我问:“那么, 是怕出事的利害考虑制约大, 还是良心不安制约大?”
张君说:“这个因人而异, 因事而异。”怕出事的利害考虑人人都会有, 良心上的不安肯定也人人都有, 但是张君说, 他讲一个纯粹良心不安的例子, 还说明良心是有价格的。
他认识一位后来栽了的法官, 第一次收钱时, 良心很不安。有理的一方是父女俩, 很穷很冤, 值得同情。无理的一方则很有钱。这无理的一方就把钱想方设法送过来了, 十万。这位法官头一次拒绝了, 但钱加到二十万、三十万时, 他内心冲突起来。那个案子基本掌握在这位法官手里, 有理的父女俩连律师都请不起, 更没有任何社会资源背景, 绝无反水的可能, 案子怎么判都没什么风险。但是, 法官良心上不安, 特别是那个老头长得有点像他父亲, 他尤其下不了狠心。可最后, 钱加到了五十万时, 他良心崩溃了。看着父女俩在宣判后抱头痛哭, 这位法官事后说, 他觉得自己的良心卖了五十万。你看, 这不是良心的价格吗?
张君又说, 良心一旦开卖了, 会越卖越便宜。当然, 偶尔又会卖得贵。
我问:“越卖越便宜怎么讲?”
张君说:“这和小偷偷东西一样, 谁也不是天生的小偷。第一次、第二次偷东西, 偷了肯定不安。以后越偷越惯了, 到最后就没什么不安了。”
我问:“偶尔又会卖贵怎么讲?”
张君说:“这是触景生情的事。”
他提起一个我不久前也在报纸上读到过的真实故事。
有一天, 一个小偷偷了一个女大学生的钱包, 因为看见她口袋里还有手机, 于是仍旧跟在后面想逮机会。没想到女大学生看见另外一个贼偷人, 于是喊着上去抓贼主持正义, 被贼砍得鲜血淋淋, 女大学生就是不松手。跟踪的小偷看到一个女孩能这样, 忏悔了, 决定重新做人。张君说:“这种事贪赃枉法的法官也会遇到, 哪次良心发现了, 也会有升值的情况。”
我当时望着车窗外掠过的田野, 颇思忖了一下这个话题。
良心有价格, 这在商品世界或许符合经济学的某种原理。时下很多东西都可以卖钱, 知名度可以卖钱, 权力可以卖钱, 各种批件可以卖钱, 人情可以卖钱, 良心自然也不例外。
要防止腐败, 道德教育是需要的, 使执法者的良心价格升高, 可以增加行贿者“行贿的成本”。法官良心值五十万, 行贿的人有一些;值五百万时, 行贿的人可能就少得多了。当良心无价时, 就有楷模人物出现。
另一个, 仅靠道德规范是不够的, 更重要的是加强制度的监管。制约知法犯法, 良心不安总是第二位的, 第一位是“怕事发”、“栽了”的利害考虑, 也就是怕监管制度下的制裁。这就是要加大执法者“受贿的成本”。
一切领域的反腐大概都需要这样双管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