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棉花糖”遛马
我认识涂珍珍快十年了,作为她最要好的异性朋友(注意:不是男友),除了逛街的时候负责提手袋,遛马的时候偶尔替她拽拽缰绳,我巴不得闪她远远的。
涂珍珍是全世界最麻烦的女人,谁沾上谁倒霉,这是我和她同窗七年得出的结论。比如,她发明各种各样对付男生的词语,“遛马”就是其中最经典的一个。涂珍珍交的男朋友多半是“骑士”,可她觉得他们充其量是良种马,谁能跑到终点还很难说。
“恋爱就像遛马,”她对我说,“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能骑上马背,我宁可拉着缰绳慢慢溜达。”
我不必告诉你涂珍珍长得如何,不过有些事实可以拿出来供大家参考:涂珍珍的初恋发生在幼儿园,一个叫徐波的男孩因无法忍受她像苹果一样的红脸蛋,斗胆上前咬了一口,并从此发誓非她不娶,青春期以后,涂珍珍的追求者上升到一个排(不包括暗恋和第一眼就被她甩的),一半以上因无法接受失败的事实而企图从我们学校的楼顶上往下跳,至于大学四年,她的寝室简直可以开花店,还有一个蠢货疯狂到偷她的牙刷以便每天可以在上面绑上一支玫瑰花。
不错,涂珍珍就是那种让男人痴迷到粉身碎骨,让女人嫉妒到神经衰弱的女孩。
我和她的关系源于一个绰号。
当别人第一次问我怎么看待涂珍珍的时候,我很委婉地评价道:“她就像棉花糖一样可爱。”虽然很多人对我的比喻百思不解,但因为觉得有趣,很快就流传开来,导致涂珍珍气急败坏地四处打听,终于逮到第一个敢给她起绰号的男孩。
“你什么意思,干嘛叫我棉花糖?”她生气的样子非常好笑。
“因为像啊,看上去粉嫩柔软,嚼起来又费劲又粘牙,而且甜滋滋的味道一下就化了,根本经不起回味。”既然来兴师问罪。我就没必要和她兜圈子。
“你……”涂珍珍瞪着眼珠子喘了会儿气,突然噗嗤一声笑出来,“好,算你狠,我就交你这个朋友。”
这下轮到我傻了眼,不过是挫挫她的锐气,没料到真的粘上了手。
“别得意。我说的是最简单那种朋友,以前叫同志,现在叫死党。懂不懂?”她很认真地补充道。为了满足她的虚荣心,我立刻露出了荣幸的微笑,谢天谢地,我才不要招惹你这样的女人呢。
涂珍珍还是不喜欢别人叫她棉花糖,除了我。
我问她为什么,她回答:“我可没把你当男人看。”
当时,这句话让我很困扰,有一段时期,我拼命地照镜子,想看看自己有没有任何娘娘腔的行为。也难怪,涂珍珍的男友走马灯似的换,而我,直到进大学也没交过一个女朋友,她不会以为我是同性恋吧?
我当然不是,所以,大一我就和我的第一个女友一见钟情。可惜,交往得并不顺利,那是一个外表清纯,实际上无聊到家的书呆子,就连我提出分手,她也是面无表情地说了声“哦”就掉头走子,让我的脑袋一片空白,不知道和她恋爱的几个月里面,到底在恋些什么。
“你看上她的那天一定没戴眼镜。”涂珍珍竭力为我找原因,说来说去好像都是我的错。
“还是求我帮你介绍一个,怎样?”她幸灾乐祸地凑到我面前。
“呸,介绍个和你差不多的,岂不是逼我去撞墙?”
“我怎么了?”她又生气了。
“你没怎么,就是块难缠的棉花糖,当朋友没的说,当老婆就害人了!”
这话不假,虽然涂珍珍爱遛马,但作为朋友是很讲义气的,尤其是对于我这种对爱情眼高手低,不喜欢主动的迟钝男人。
失恋的时候,涂珍珍经常和我在一起,她的字典里当然不会有那两个字,不过,她却很乐意陪我疗伤。按照她的理论,让涂珍珍这么光芒四射的女孩(我有时真觉得她恬不知耻)陪伴在身边,很快就可以找回自信了。不过这一招的确很有效,每当我和她结伴在校园里出现时,好像身边每个人的眼里都塞满了甜蜜的糖果,变得善解人意起来,仿佛一遍一遍地告诉我:有那么正点的陪在你身边,吹了也值。只有徐波和皮蛋的目光暗藏杀机,让我老觉得脖根犯痒,随时有可能被他们拿着西瓜刀追着砍。
我忘了告诉你们,那个上幼儿园时在涂珍珍的脸上留下牙印的叫徐波的男生,后来真的一路追到了大学,另外一个是经济系的学生,名叫皮蛋,家里有权有势,就是人没长相,这两个傻小子一起成为涂珍珍大学时代首当其冲的种子选手。
涂珍珍还是对遛马乐此不疲,只是范围逐渐缩小到两个。
我常常想像徐波和皮蛋一同拿着鲜花站在涂珍珍寝室门口的样子,一个又高又帅,一个又矮又胖,那个时候,皮蛋一定恨不得爬到树上,握紧拳头,用轰炸机俯冲投弹的姿势一拳打在徐波的鼻梁上面。徐波不仅英俊而且学业出众,我想这便是他从小就敢侵犯涂珍珍而认定她不会生气的理由,但长久以来的死心塌地好像让他丧失了应有的男子气概,有点傻乎乎。他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捧着一大堆零食站在女生寝室的楼下,对门口的阿姨说;“我又犯错误了!”然后留下一包“虾味鲜”作为通行证,所以,涂珍珍的室友开心地将他封为“道歉的圣诞老人”。
相比之下,皮蛋的追求不但讲究策略,而且往往浪漫肉麻得连我都要呕吐,可涂珍珍却照单全收。我觉得皮蛋不是来念大学的,而是花钱垄断“棉花糖”市场的。
皮蛋的确是个家庭背景赫赫有名的阔少爷,可是,我真想看看他父母到底长什么样,怎么将他遗传成那么贼眉鼠眼不上台面的模样?
看着涂珍珍小姐轻轻松松地将他俩从大二遛到大四,我看着都着急。
“我赌皮蛋赢!”
“去去,你起什么哄!”她一副不屑一顾的骄傲样儿。真不知道那两个人的脑细胞都长到哪里去了,怎么就甘愿被她耍得头昏眼花?
其实,徐波、皮蛋和我的关系还不错,因为他们知道打一开始我就不具备情敌的资格,所以便老爱拍我的马屁,巴望着我偶尔能替他们在涂珍珍的面前美言几句。我总是劝他们还是早放弃早解脱的好,可他们却对我直摇头:“那是你根本不了解她。”
不了解?我怎么可能不了解?涂珍珍不就是个爱慕虚荣、任性、跋扈、爱和男生捉迷藏的小女生,除了与生俱来的美貌,根本没有任何扣人心弦的女性气质,在我心里,她永远是一块难嚼的棉花糖。
我开始试图摆脱和涂珍珍的友谊,可是大二那年秋天,我却爱上了涂珍珍同寝室的一个名叫唐小羽的女生。
直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唐小羽当年乌黑的麻花辫子和那双羞怯动人的单眼皮,因为她是我真正的初恋。
涂珍珍说我之所以会爱上小羽,原因在于我们是同类——标准的乖宝宝。这样的组合对于我的家庭、未来的事业和今后的婚姻都具备了绝对的稳定性,换言之,讨唐小羽当老婆,我的人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除非你还有胸怀大志的愚蠢念头!”她用力点我的额头。
这算什么话?没大志还能叫男人?这个讨厌的棉花糖,整天脚踏两只船,有什么资格来评判我的爱情?再说,我的小羽只会和我的梦想越来越紧密,怎么可能产生任何矛盾?我厌恶地躲开她的指头。
我和唐小羽恩恩爱爱地享受着属于我们的大学时光,和涂珍珍也不由自主地有一些疏远。
可正如她预料的那样,我不是个胸无大志的男人,大三那年GRE一通过我就开始申请出国深造,可是,这一出国就得四年,我的爱情立刻面临了严峻的考验。
唐小羽无法忍受这个,她满心欢喜地期待毕业,结果等到的不是美满的婚姻而是痛苦的离别。我也很难受,觉得对不起小羽,唐小羽几乎用尽所有的办法试图留住我,包括和我的父母摊牌,要我对她的心灵创伤负责。她说那全是因为爱我,可是这样的爱却让我的头上萌生出无数的白发,更让我未来的人生笼罩在一片愁云惨雾之中。
“我还是会像以前一样爱你,你一定要相信我,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
“不要,我等不起,要么现在结婚,要么就分手。”
我只有选择分手,因为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对她说我爱你。
出国前的最后一段日子我突然非常想念涂珍珍,很想和她说说话,听她点着我的脑门骂我是蠢蛋、猪头,那种感觉一定很爽。
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徐波和皮蛋突然把我约出来说要和我聊聊。
徐波很诚恳地望着我的眼睛说;“追求过涂珍珍的男生都知道,她从来不无缘无故欠人家的情,我买一堆零食送给她,她就会买一打啤酒回敬我,皮蛋愿意三更半夜被她随叫随到,她就愿意通宵达旦地帮他赶写书法作业直到手指麻痹。”
“为什么要这样?”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和我说这个,但他所讲述的涂珍珍却更让我觉得奇怪而且陌生。
皮蛋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因为她心里早就有喜欢的人,又不想随便伤这些喜欢她的男生的心,所以只好用这种方式!”
“瞎掰。她会喜欢谁……哎哟!”话还没说完,我的后脑勺就被那两个家伙重重敲了一记,“拷,你真是愚蠢到家了。”然后他们头也不回地把我一个人丢在那里反省。
涂珍珍是不会爱上我的,直到快上飞机的那一刻我还是肯定地对自己说。
我算哪棵葱?既没有矫健的身姿也没有万贯的家产,现在还正一无所有地踏上一条寂寞的不归路,是的,的确很寂寞,尤其是怀着这种不晓得和一个连友谊都未能好好珍惜的女孩之间是否有过爱情的心情——我宁愿相信在涂珍珍的心里,我是一个她最最瞧不起的男人。
可是,在飞机就快起飞的时候,我看见了涂珍珍。她满头大汗地跑到我面前,把一本厚厚的牛津双解字典塞到我怀里。
“你不生我气啦?”想起前些日子对她的疏远,再想到也许以后再也看不到这张熟悉的溧亮面孔,我的心突然隐隐作痛起来。
“说话小心点,”她真的点了我的脑门,“如果你敢放弃梦想,我就永远不理你这个猪头!”
飞机上,我始终捧着那本散发着油墨香味的字典,就像捧着涂珍珍沉甸甸的心,我的眼泪无法控制地滴落下来,并真切地预感到此时此刻,她一定和我一样,正躲在机场的某个角落偷偷地哭泣。我不知道涂珍珍是在什么时候爱上我的,而我却在和她分别的一刹那,发现了一个大大的秘密;我爱上了棉花糖。
你瞧,男人总是无法摆脱“恶女”的诱惑,总之,为了那块难缠的棉花糖,即便是在最艰难的日子里,我也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因为我期待着自己能在历练中更加成熟自信,拥有抵挡一切风暴的温暖胸膛,在重逢的那一刻将她彻底融化,四年后,当涂珍珍又在机场上点着我的脑门骂我蠢蛋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亲吻了她的嘴唇,并深刻地体会到,对付涂珍珍这样的女孩,惟一的办法就是把她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