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渐消失后的72天
第3天 我没有很深的罪恶感
一年中必然有一个月,是杜渐迫切想从人间消失的时刻。她说那种迫切,可比嫦娥还在地球时的望月,可比鲑鱼不顾一切逆游而上的回溯。当她向我说起时,我并不以为然。
八月初,三天没有看见阳台上晾着她的浅蓝色圆点睡衣,就知道我该满屋子找她留下的纸条了。她向来说走就走,告别的纸条也是临时写了就随便贴在某个光滑的物体上。我在厨房碗柜上看见她留下的纸条,没有细看,取下后顺手塞到碗柜里。她不在,我至少一个月内,基本是不会进入厨房了。
我没见过比杜渐更热爱厨房的女孩。大部分时候,她都在厨房待着倒腾各种食材和烹具。吃在杜渐那里是很复杂的一件事。而于我,电热水壶插上电,就是一碗方便面。
我吃了面,再从冰箱拿出啤酒,冷冰冰的液体淌过肠胃,我打了个激灵,竟有几分快意。杜渐不知道,其实我非但不在意她的隐居强迫症,甚至有几分享受。哪个男人没有希望自己女人消失一阵子的时候?
第12天 我很可能已经不爱她了
我认识杜渐的时候,她还是个普通的银行柜员。人人都有些小怪癖,我从不使用ATM机。在候号时,我无法不注意那个总是在走神的杜渐。她总是以比其他柜员慢十倍的速度数钱。
她失业当天,天文台放出台风警戒。我赶去取钱,数量微小,就两百,她相邻柜员的大卫生眼自过来:“捣什么乱啊,每次都来柜台折腾这点小钱。”杜渐动作很拖拉,但她从不给脸色。她朝我笑,我第一次注意到她乌密的眼睫毛。一分钟之内,我作了决定:等她下班请她吃个饭。失业的杜渐抱着纸箱走出银行侧门看见我时,有些惊讶。台风忽至,饭馆纷纷关门,她说反正也没什么事了,不如去你家做饭。而到我家,她才发现,除了方便面,我没有任何别的食材。即使如此,杜渐仍然能把方便面煮得很好吃,她说这是火候掌握的问题。
如果说最初打动我的是她那一瞬间的垂眼微笑。那么让我很想把这个女生长久留在身边的就是那一碗方便面了。我丝毫不介意她无业、不善与人交际。我要求杜渐不要出去工作:“不就是做饭吗?哪儿都一样。”
但那是五年前了。五年后,对整天在厨房守着油盐酱醋的杜渐,我时常无话可说。我的工作是软件营销,每天周旋于各式不同的人,而杜渐却始终如一,她更像我的专属厨子而不是伴侣。
第60天 到底爱不爱她,我也糊涂了
杜渐不在的时候,另一个女生频繁邀我共进晚餐。那个叫梅琳的女孩下班时拦住我:“反正一个人也是吃,两个人也是吃,咱们一起去尝尝新开的一家馆子?”
我没有拒绝,我向来对吃懒得做过多思考,有人替我拿主意再好不过。
梅琳不擅长厨艺,但善于挖掘各式馆子的招牌菜。下馆子很好,省事便捷。时间随着一餐餐饭消逝,可冥冥中我总有种说不出的或缺。
有一天下班梅琳照旧约我,我礼貌地拒绝了:“今天想在家吃个饭。”她叫住我:“我给你做饭。”她去超市买了罐装高汤和已经被处理好的盒装蔬菜。杜渐走后被闲置的厨房第一次开伙,场面混乱不堪,梅琳在切姜时切破手指,调料撒了整个操作台,我硬着头皮加入混战。我和梅琳狼狈地吃完这顿饭。送走她,我突然很怀念杜渐的手艺,哪怕是一碗方便面。
我突然发现,杜渐已经有两个月没回来了。我翻出她留下的小纸条,倒抽一口冷气。杜渐有模有样地整了一段文艺腔:我决定不爱你了,而你其实早已不爱我了……
第62天 其实我从来没有弄懂过她
看明白杜渐留下的那张小纸条后,我终日以方便面为食,原以为杜渐在爱情里岌岌可危的我,其实早被杜渐利索地遗弃。
我整理着上次弄得一片狼藉的厨房,第一次打量杜渐的世界。满目琳琅的调料瓶、长短各异的刀具、大小不一的锅碗瓢盆,各有各的秩序。我想起我们初次在这个厨房的情形:我端着一个大碗大口哧溜卷曲的面条,那个女孩两眼发光地跟我说她的梦想——开一家私房菜馆。我伪装成认真倾听的样子,仿佛我有别于她其他的亲友。
其实我从来没有弄懂过杜渐。
我找了很多地方,直到我去了南面尽头的一家饭馆吃到一道熟悉无比的菜。我激动地跳起来说:“快去把你们的厨子叫出来。”我见到的不是杜渐而是一个大胡子男人。他闲闲点上支烟,吐了一口烟雾:“你找去年来这里学习的那个女孩?”
杜渐每年消失一个月,原来是这样的原因。我以为她甘心蜗居在我给她的厨房里,时间和生活琐事早该消磨了她最初的梦想。而每年她说想消失的时候,我丝毫没读出她欲脱身的挣扎。
回想起来,大胡子男人的那道鸡茸蒸豆腐,显然火候老了,口味重了些。杜渐连给我下一碗方便面,都只放半包调料,她说调味这回事,就像爱情中的距离,轻了犹如隔靴搔痒,重了又食不知原味。体贴别人肠胃的杜渐,是个天生的厨子。我想起那个抱着纸箱跳下银行侧门阶梯窃笑的杜渐,那时她摩拳擦掌预备奔向梦想了吧?而我把她揉进自己的生活,然后忽视她。
杜渐很孤独地爱了我很久,不是吗?我有些鼻酸。
第73天 她在窗上趴着俯瞰我
一个人执意要消失的时候,你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她了。
我游荡在人群中,像个沮丧的鬼。在超市门口,有人耍猴,围观者很多,我一眼就看到那个笨拙的女生,她拼命想挤过人群的样子,好像一只逆流的小鸭子不停被汹涌的大浪拍回原地。
我的心差点蹦出嗓子眼,我有些狂喜,又有些莫名的愤怒,我大喊她的名字:“杜渐!”她回头看我一眼,突然弯下腰奋力钻出人群,她像一滴坠落在大海上的水滴那样,倏然淹没。
我疯狂地把这附近的街道巡了好几遍,经过了我家12次,始终没有抬头望向我家的窗户。天暗下来时,我才发现自己家窗户上的灯亮着。杜渐在窗上趴着俯瞰我,露出大大的笑脸。
距离她出走,一共是73天。
杜渐去了哪儿?她参加了一个东南亚旅行团。在一个小岛,她参观东南亚人如何捕捉猴子。他们把篮子剪个洞,放进去水果引诱猴子,贪念使猴子无论如何也不肯松手,因此只能束手就擒。有时过度的爱是一种执念,抓得越紧,失去得越多。
她这次松了手,却满载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