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自强路地区位于陇海线以北,西至北关正街,东到大明宫御道广场,北与未央区龙道北路接壤,辖区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人,万余户,属典型的棚户区,区域经济、市政设施相对滞后,人口较为复杂。近几年来,司法所在新城区司法局和自强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始终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紧扣街道工作中心,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的全面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地区居民,服务经济发展,为创建“平安新城”,构建和谐社区新自强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先后被新城区司法局评为“先进司法所”、“最佳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二次被新城区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一级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两次在全区进行经验交流。
一、加强领导,建立高素质司法队伍
司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保障。认识到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大对《宪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组织保障,根据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成立“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领导小组,以及自强路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机构。并根据地区实际制定《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创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细则》,做到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加大投入。几年来,先后投入资金6万余元为司法所添置各种办公设施,使司法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干警队伍、基础设施、工作制度、司法业务、执法服务“六规范”;人员落实,选调从事司法工作时间长、业务熟练,认真负责,爱岗敬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同志,组成坚强有力的司法工作队伍,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努力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途径,制定不同阶段规划,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
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认真组织驻地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律辅导和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聘请新城区法院行政庭庭长以案讲法,提高大家对司法行政的认识。
二是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组织驻地公安派出所、交警八大队民警,在地区八所中、小学校进行巡回法律知识讲座,普及《妇女儿童保护法》、《交通法》,以实例讲法,寓教寓乐,深受中小学生喜爱;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青少年从身边小事做起,遵守交通法规,爱护公共设施,地区自立中学坚持每季度普法宣传周活动,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大大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法制环境。
三是加强企业依法治理,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贯彻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推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若干意见》精神,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切入点,大胆开展活动,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增强安全法制意识。XX年,与新城区法院在西安凯达五金批发市场举办“速裁法庭进市场和法律进市场”大型宣传活动,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并进行安全法规教育,受教育经营者300余人。
四是抓点带面,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小社区大社会”,社区居民文化层次不同,素质高低不同,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创新活动载体,因人施教,特别是针对暂住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成立由公检法司干部、国家公正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社区义务法律服务队伍,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组织“148”法律志愿者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配合“和谐春风映自强”活动开展法律宣传,向居民发放法律书籍,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上下功夫,注重教育效果。
三、落实帮教,扎实开展刑释解教工作
释解人员是社会的失足人员,是某种程度上犯罪违法的人员,帮教工作意义重大。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抓落实:1、在登记在册的基础上,对释解人员进行贴心谈话,做好谈话记录,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以帮助就业、办理低保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2、定期入户走访,通过思想教育,观察访问,做到延伸服务;3、通过邻居、亲属、朋友、原单位,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做到疏而不漏;4、落实“一帮一”措施,对一些较轻违法释解人员,施行司法干警、社区干部“一帮一”的辅助监督帮教,对较重点的违法释解人员,以公安派出所民警为主,进行“五位一体”的“一帮一”重点帮教;5、组织释解人员参加司法机关举办的“现身说法”大会,加深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达到举一反三的目的。
目前,辖区共有帮教工作志愿者130多人,建档率达100%,帮教率98%,通过各种渠道,安排释解人员就业11人,办理最低生活保障1人,医疗救助1人。
四、化解矛盾,促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民心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不断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思路,意义重大。
1、健全机构,及时调整自强路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自强路司法所和八个社区居委会成立了人民调解庭,按照“依法调解,免费服务”要求,突出亲民、近民、便民、利民的特色,有效展开工作。
2、建章立制,从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入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精神,制定了自强路街道调委会和调解庭岗位责任,纠纷登记制度,以及开庭程序,建立调委会工作台帐,避免人民调解工作的随意性,体现公正性。
3、加强培训,按照《西安市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利用每月例会,学习法律文件、调解文书格式等调解工作知识,组织参加法庭审判旁听,交流调解经验,努力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
4、力求实效,自强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把依法调解作为解决矛盾出发点,由各方人员组成,聚集起解决矛盾的强大攻势,重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使人民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诉,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从而理顺情绪,融洽关系。XX年共调处各类纠纷14件,其中家庭纠纷2件,邻里纠纷8件,其它纠纷4件,调解成功率95%。
五、立足本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更加深入
本着服务人民,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不以善小而不为,深刻理解当事群众的呼声,体察群众的疾苦,耐心细致,尽职尽责,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最大化。三年来,我们共解决各类纠纷47件,法律咨询78件,调解纠纷23件,诉讼代理87件,非诉讼代理21件,代写法律文书60件,法律援助贫困对象,农民工72起,共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总之,几年来自强路司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大胆创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