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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03 01:34:20

业务需求背景   

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是建立在行政审批平台之上的应用系统,基于法定的职责,其功能和运用相对独立。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促进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改造和建设,整合形成统一的行政服务电子平台。建立电子监察系统任务本身不包括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内部的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开发。在监督深度上,系统不必将单宗审批办件的整个业务流程纳入监督,重点关注接件、受理、审核、办结(发证)等业务环节,网上实时监督以行政审批单位为责任主体。行政审批发生过错的,以审批单位相对固定的联系人为预警对象,需要追究责任的,可通过事后监督进行调查处理。

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项目通过监察系统数据采集加工、监察功能开发,促进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改造和建设,整合形成统一的行政服务电子平台,推动电子政务建设。下面是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系统架构图:


一市五区建立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平台。电子监察系统是基于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之上的顶层应用建设,系统从市直单位和各区行政审批服务平台采集监察数据,在统一数据库的基础上,建设一市五区统一的电子监察系统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为各区提供区级监察数据,分级分类为各区开放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权限。

建立统一的行政服务数据中心。五区都要进行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建设或改造,各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独立运行,各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必须将电子监察系统标准要求的数据报送市行政服务数据中心。

市、区各行政审批实施业务部门必须按电子监察系统的标准要求提供行政审批数据给相应的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各行政审批实施业务部门需要以电子监察系统数据标准和规范为依据,对现有系统进行建设和改造,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数据格式。

设 计 思 想

       整个项目建设内容由以下5大部分组成:

l             规范与标准建设

l             电子监察系统软件与监察中心建设

l             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改建

l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l             市直及各区部门业务系统接口建设

在建设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时的主要工作除了电子监察系统原形构建以及软件开发、监察中心硬件建设之外,还包括电子监察与一站式审批数据交换标准制定,绩效评估管理标准制定,以及各个审批事项信息在系统中的定制等应用工作的推进。

鉴于佛山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监察数据都取自一市五区的行政审批管理与服务平台,而目前平台要适应电子监察和一站式审批还要进行必要的改造,因此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应与“平台”改造同步进行,并且有较大的依赖关系。要求电子监察系统的承建商必须对五个系统现有“平台”的改造,从提供数据内容、标准及传输方案等提出要求,使之不但满足电子监察统一的要求,而且还要满足今后开展一站式审批的要求。这样就客观上对电子监察系统的各个开发商增加了整个项目技术抓总的任务。技术总体的工作任务包括:

(一)结合国内的经验及佛山市电子监察和一站式审批的业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佛山市电子监察和一站式审批的数据交换标准;

(二)制定实施电子监察与一站式审批数据交换技术方案,并与“平台”开发商沟通,统一数据交换模式;

(三)了解一市五区行政审批平台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与建设的实施方案

(四)负责组织市区两级联网数据交换的系统调试与联调。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采用两横两纵的模式。所谓两横是指:区级监察中心与区级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横向监察联系以及市级监察中心与市级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横向监察联系;所谓两纵是指:市级监察中心与区级监察中心之间的纵向垂直监管联系以及市级行政审批部门与下辖区级行政审批部门之间的垂直监管联系。总体建设思路示意图如下:


图表1总体建设思路示意图

基于两横两纵的建设总体思路,确定系统建设采用一市五区统一规划建设,各区各部门分开实现的方式。具体而言,电子监察系统在市专门领导小组的组织统筹下进行建设。市制定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研发电子监察核心系统软件,并根据系统建设的需求,结合各区以及市直审批部门的实际,提出具体配套的开发任务和工作目标。各区、市直各审批部门单位依据市制定的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分头按期完成相关开发任务,并同电子监察系统联通。

1、 行政审批平台的建设或改造

根据各区的不同情况可进行现有行政审批平台的改造或建设,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改造或建设可按如下方式进行:

1)禅城区、高明区、三水区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改造。禅城区、高明区、三水区使用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根据市监察系统的数据需求,对现有的行政审批平台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各区可以统一培训和实施。改造内容如下:

 

  ø       数据库结构调整改造。遵循电子监察系统平台的标准和规范,充分满足电子监察系统数据需求;要与行政审批改革清理公布的结果保持一致;要保证政务公开的数据与业务系统操作中的数据一致。

  ø       数据采集接口建设。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与行政审批实施业务部门的接口,采集行政审批业务中的需要监察的数据,并通过该接口与行政审批业务部门的业务数据保持同步。

  ø       数据上传接口建设。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与电子监察系统平台之间的接口,将监察所需数据项上传给市级平台,并实现监察系统平台数据与行政审批平台数据同步。

  ø       原有功能改造。根据增加的监察数据项和过程数据,对所涉及到的现有功能要进行必要改造,主要要改造的功能有办件部分、中心管理部分、接口部分、相关审批等。

  2)南海区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改造。南海区需要在现有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根据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现有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改造,并按要求向市平台上报数据。

  3)顺德区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建设。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暂未建成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应在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标准和规范的指导下尽快完成统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建设,并按要求向市平台上报监察数据。

  2、 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梳理和数据规范

  按照市统一制定的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标准和规范,对各业务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流程输理和数据规范。

  3、 建设区行政审批平台与各审批业务系统的接口

  在完成业务部门审批项目流程梳理和数据规范工作之后,按照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建设各业务系统和行政审批平台之间的接口,以便监察数据项的采集。

  投 入 方 式         外包       

  一次投入费用       330万

  项目研发进度        —XX年.1

  cio的作用和贡献    

  一市五区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负责该系统建设的全面领导和宏观调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系统建设中的各方关系、批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项目建设合同、批准系统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启动、指导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

  “项目办”是项目管理、协调、监督和实施的责任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各种管理规范。该项目办由纪委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产业局相关科室联合组成,是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系统建设的日常工作,项目办的主要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审核项目的立项和规划、提出项目的初步预算方案、制定系统建设的具体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评标和定标工作、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办”直接向领导小组汇报,以真正发挥管理作用。

  调研小组实施调研,明确使用行政审批平台的项目、不使用行政审批平台的项目,根据此两种项目的数目、监察中心的建设任务、审批平台的建设或改造工作量,三者结合对项目总投资额进行估算。

  根据佛山市的建设任务、预算,进行立项和招标,同时与建设监理单位进行协商,签定监理合同,全面推进项目的实施。

  在市级建设中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协作,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支持;区级建设中由区监察局牵头,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协作,区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上支持。各区要进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及监察中心的建设。目前佛山市一市五区都已经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所以这一部分内容不需要重新进行建设,但一市五区都未进行监察中心的建设,一市五区都要在行政服务中心建立电子监察中心(挂牌电子监察室)。

  系统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等基本功能,通过这些功能的开发启用,达致以下建设目标:

  (一) 强化行政监察工作成效

  实现对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进行数据视频、实时、全程和自动监控,使监察方式由事后监察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察相结合,从源头上防治利用审批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同时,对超期限行政审批自动进行预警纠错,对行政效能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定期公布,促进提高行政效能,改进行政服务。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公布行政审批改革成果,明确市、区两级审批事权限;规范审批办理,明确办事指南,促进政务公开。利用电子程序控制审批设定、审批办理等权限,简化监督管理工作;并通过建立行政审批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审批方式创新,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三)推动行政管理创新

  落实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的重要决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对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监控机制,保证事权下放到位,办理规范。利用行政审批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互动,督促行政审批关口继续向行政管理基层、向经济建设前线靠拢,使行政审批依法、高效、便民,推动形成“同城生活、同城便利”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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