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18 02:44:10
图书室管理制度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