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位置:首页 > 范文 > 文秘知识

县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9-08-23 22:31:14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依法及时、稳妥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建立全县公安机关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水平,不断增强驾驭复杂情况的能力,切实维护全县zz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平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产等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行为:
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重要警卫目标、广播电台、电视台、通信枢纽以及其他要害部位或单位;
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
聚众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
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物资;
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罢课、罢市;
违法聚众上访、请愿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和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群体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
(10)在大型体育比赛、文化、商贸、庆典等活动中出现的聚众滋事或骚乱;
(11)非法组织、xx和敌对势力等策划的聚集活动;
(12)集会、游行、示威和群体性活动中出现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3)其他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涉及暴乱、动乱或严重骚乱的应对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的有关规定办理。
现状
当前我县征地拆迁人员、水库移民、企业改制下岗职工和退役军人、清退教师等群体为解决其利益诉求,频繁规模上访和闹事。同时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有的冲击党政机关;有的堵塞城市干道和国道、省道交通,严重危及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zz稳定。
工作原则
处置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要在充分考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考虑群众的理解和承受程度的基础上出台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群体性事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引发事件的问题由相关责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决。
快速反应、相互配合、依法办事、化解矛盾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应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教育疏导、防止激化
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协商、调解、教育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
要根据群体性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及现场情形和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动用警力、警械及强制措施。
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
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做到追踪掌控,依法处理。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平江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处置群体性事件指挥部),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公安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公安局、信访局、总工会、交通局、建设局、卫生局、财政局、人事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电信局、商务局、政府新闻办公室、维稳办、电力局、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为成员。
县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公安局,由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在群体性事件处置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ⅳ级、ⅲ级事件由县人民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长,原则上由县公安局局长任现场指挥长;ⅱ级、ⅰ级事件现场指挥部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现场指挥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线、县处置群体性事件指挥部
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决定启动或终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决定发布紧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命令和通知;组织、调动、使用警力和武器、警械装备;根据上级决策、指令和现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决定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记者采访等新闻工作重要事项;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决定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相关的其它事项。
县处置群体性事件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县处置群体性事件指挥部日常工作;在县处置群体性事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和基层政府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
现场指挥部
做好事件处置的工作部署,下达现场处置指令;通过了解、查清、掌握事件起因、发生、发展等现场事态情况,及时向县委、人民政府和县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指挥部报告;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公安、武警进行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工作事宜;组织机动力量及物资装备,做好应急和增援的行动准备;负责组织对人、财、物及时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有效措施;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指挥部的决策、指令;视情决定临机处置措施,事后立即报告县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指挥部。
县处置群体性事件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公安局 负责指导县处置群体性事件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排查、收集、掌握、分析、研判群体性事件的情报信息,为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积极协助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警力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维护群体性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置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对组织、策划、煽动群体性事件的组织、敌对分子等实施立案侦察工作。

范文相关阅读

范文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