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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出“新招”

发布时间:2019-08-18 20:52:49

滦县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出“新招”

 

近年来,我院非常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内宣外宣工作取得了全面进步。2004年,在内宣上,被市中院评为信息先进单位;在外宣上,共在市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20余篇,名列全市法院系统首位。今年以来,我院继续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新招”又出,将信息宣传工作引向深入。截止到3月15日,我院已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3篇,其中在《河北法制报》的大型系列报道《稳定之基――来自政法一线的报道》连续刊登了报道我院工作突出事迹的3篇大型文章,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从我们的工作看,主要是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制定“特殊政策”。对于信息宣传工作,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研究制定了特殊的政策。首先,院长杨景明专门提出,要改变文件传阅方法,所有文件、调研、简报,必须先由信息人员阅读后再行传阅,以掌握上级党委和法院的相关政策和形势,从而能够抓住信息宣传的重点和要点,找准信息源。其次,特别强调,所有研究会议落实情况、活动安排部署等的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信息人员必须列席,以更准确地掌握党组的工作思路,从而增强信息反馈的及时性、针对性。第三,院党组对信息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即紧扣中心、提高质量、多出精品;找对路子、与时俱进、力求特色;抓住重点、关注焦点、解决难点,从而高起点、高站位地抓好信息宣传工作。特别是院长杨景明、副院长谢金华同志,多次亲自过问信息宣传工作,立题目、出思路、严把关,并经常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前瞻性。第四,进一步明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金华负责主管信息工作,并完善了信息领导签发制度,每期信息必须由领导亲自签发把关后才可印发,从而确保信息质量。

二是加强素质建设,配齐配强人员。今年以来,针对人员少任务重的现状,我院从我县友好单位借调zz素质高、业务水平强、文字功底好的干部1名,使专职信息人员达到2人。各中层单位也都明确1人为兼职信息员,使我院的专兼职信息员达到24人,为进一步抓好信息宣传工作奠定了人员基础。同时,将提高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素质作为重点抓在手上,院长杨景明同志亲自找信息人员谈话,要求他们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挖掘有特色、有价值的东西,从动态工作中把握规律性,从苗头性中发现倾向性,从偶然性中提示必然性,不断增强精品意识,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另外,计划于年内举办信息培训班2次,分别邀请市中院、县委信息中心等有关领导同志到我院来集惺诳危嫣岣呶以盒畔⑷嗽钡恼逡滴袼健?/FONT>

三是实施规范管理,进行目标考核。去年以来,我院就将信息调研的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度,作为加分项进行全院共同考核。从去年的考核结果来看,信息工作抓得好的,基本上排位是靠前的,而不重视信息的单位和干警,综合排名也不靠前。今年,将这一考核项目进一步细化量化,操作性更强。如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中规定:各单位信息调研报送任务为年报信息数为人均3篇,调研人均1篇。完不成任务的,每少报一篇信息扣1分,少报一篇调研扣2分。单位上报信息(调研)被采用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本院分别加15(20)、10(15)、5(10)、3、1分。对于干警上报信息的任务和采用加分情况,也做了类似的规定。此项规定,不但使信息管理更加规范合理,而且刺激了单位和干警上报信息的积极性,使信息源头较以前更多更广,为信息的采集、编发提供了源头保障。

四是加强制度保障,落实奖励措施。为进一步增强干警报送信息特别是优秀信息、精品信息的积极性,我院以文件即《滦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形式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政策,明确规定,凡在发稿被县级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奖励20元,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奖励50元,被省级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奖励200元,被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每篇奖励500元。两年来已兑现奖金8000余元。同时,按照市中院的要求,向中院上交信息奖励基金5000元,用于信息宣传工作,奖励信息人员。

五是加强硬件建设,实现现代办公。对于信息工作,我院党组非常重视,除在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外,还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信息人员专门配备了微机2台,打印机3台,专线电话1部,并连接了互联网。还投资4万元,购置了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各1台,为抓好宣传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后勤支持。截至目前,我院已在互联网相关网站如[中国普法网][人民法院网]及大型公文网站[]等发表各类文章及宣传报道9篇,点击率超过5000次,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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