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对口支援工作总结
2002年6月,教育部启动了“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经教育部批准,2003年7月16日,我校与华东师范大学正式签订《华东师范大学与新疆师范大学对口支援协议书》。下面就四年来,两校对口支援工作的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口支援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校与华东师范大学本着积极务实的精神,以借助华东师范大学的学科和人才优势,增强我校的综合实力为目标,以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我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全面提升。双方商定每年签订《华东师范大学与新疆师范大学200×-200×学年对口支援项目协议》,每学年度制定相应的《华东师范大学对口支援新疆师范大学的实施方案》,通过对口支援项目的制度化安排,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年来,华东师范大学以“办实事,求实效”为指导原则,积极调动全校上下各方资源,群策群力,努力促成优质的教育资源向我校输出,从而使我校在学科发展、师资建设、人才培养、管理效率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改进。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与合作,对口支援项目按《协议》和《方案》得到了顺利实施,成效显著。
二、协议的执行情况
(一)研究生教育方面:华东师范大学已将我校三位教授聘为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并从2004年起陆续开始招生,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此外,华东师范大学还积极支持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免费接受我校部分学科硕士研究生前去修读课程。
(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截至2007年,华东师范大学已招收我校26名骨干教师攻读博士学位,22名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另有6名教师到华东师范大学相关专业进修(免进修费),并参加科研项目的合作研究工作,这对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和业务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支教方面:华东师范大学自2005年上半年起,根据我校实际需要,派遣教师到我校讲学,至今已有20人次到我校承担短期(一学期)教学工作,使我校师生能够通过最直接的方式接触到各学科领域的理论前沿动态及最新科研成果,拓展了我校师生的理论视野。
(四)干部挂职交流:华东师范大学已派出一名干部到我校担任副校长;我校也派出了两名处级干部前往华东师范大学挂职学习,这为促进我校教育行政领导干部转变观念,吸收东部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经验,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水平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五)图书馆建设方面:共建四年来,华东师范大学已向我校赠送六万余册图书和部分期刊光盘,赠送了部分办公设备,并且每年培训我校一名图书馆管理人员,对我校电子阅览室建设,提高图书馆馆藏图书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六)访问交流方面:对口支援关系建立以来,两校建立了学校领导互访制度,轮流进行访问,落实对口支援工作。四年来,两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三、落实“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工作情况
2006年6月,教育部正式实施“援疆学科建设计划”,确定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技大学三所院校对口支援我校8个学科,我校分别与三所院校签订了协议。这是教育部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以后,实施的又一项有利于新疆高校发展和学科建设水平提高的重大举措,该计划的有效实施,将更有力地推进我校的学科建设,促进学校综合办学水平的提高,因此,学校非常重视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制定了落实该项计划的相关措施。
1、2006年6月---12月,所进行的主要工作为:
第一、与三所院校来参加签字仪式的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就开展具体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在全校范围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受援的8个学科,要求各学科认真研究自己的需求和三所院校相关学科的情况,积极寻找合作机会,主动与对方联系交流;
第三、2006年8月,中国科技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带领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学科人员一行8人来我校访问,就具体开展工作进行了进一步交流,密切了两校之间的关系;
第四、组织、动员我校教师报考三所院校,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我校今年共有14人报考三所院校博士研究生,目前录取工作正在进行;已有3人被华东师范大学录取攻读硕士学位。
2、为了进一步落实援疆学科建设计划的具体工作,利用该计划促进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在我校完成学校及个学院“十一五”学科建设规划制订工作后,2007年3月28日—4月9日,我校党委书记梁超同志带领我校研究生处、人事处及相关学科负责人共24人,分别前往三所院校进行访问交流,出访得到三所院校的高度重视和热情接待。本次出访采取的方式是:召开学校层面的座谈会、职能部门、学院和学科层面的会谈和进一步交流,双方就具体落实援疆学科建设计划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磋商,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支教工作、学术交流等方面达成多项合作意向,并签订了会谈纪要,具体工作将从今年6月逐步开展:北京师范大学将于6月派专家来我校进行讲学;将在7月、8月分别与中国科技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联合举办两个全国性学术会议;9月,将派出我校近10名教师前往三所院校进修访学,并将就合作开展科学研究进行协商、落实。
3、在落实援疆学科建设计划中,我校确定了建立合作互惠平台的原则与支援学校进行协商,得到了对方的真诚支持,支援学校积极帮助我们想办法、提建议,表现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高度热情和zz觉悟。北京师范大学提出,虽然计划中所列是两个学科,但科研领域的合作和人才培养可以根据我们的需求而扩大学科领域。中国科技大学则应我校的要求将支援学科扩大到计算机科学,并在人才培养方面给以特别的政策和条件。华东师范大学将对口支援与援疆学科两个计划结合起来,对协议中的内容逐项落实。应该说我们和三所院校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基础,随着各项计划的落实,必将对我校的学科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4、在落实援疆学科建设计划的过程中,除了教育部制定的三所院校,我校还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与其他高校积极联系,并得到了热情响应,如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虽然没有教育部规定的对我校支援任务,但都表示了积极态度,与这些院校的合作交流也将逐步展开。
在校党委对落实“援疆学科建设计划”的高度重视下,目前全校正以学科建设为核心开展各项工作,确定了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和援疆学科建设计划促进学科发展的原则,相信在未来两三年内,该项计划将取得显著成效,对我校学科发展将发挥积极深远的作用。
四、经验总结
华东师范大学对口支援我校的四年期间,通过两校的共同努力、默契配合,对口支援工作进展顺利,对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相关因素的制约,协议中的部分内容没有完全落实,主要是科研领域的合作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学术交流还不够丰富。
鉴于上述情况,为推动对口支援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全面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今后的工作重点是:
(一)对口支援工作要认识到位。对口支援工作要从大局着眼,从长远部署,从实际入手。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对促进西部教育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战略和现实的重大意义。对口支援工作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受援院校必须全力以赴、抓住机会、鼓足干劲,为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不懈努力,并将这种意识渗透到学校办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二)对口支援工作要领导到位。学校各级领导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对口支援工作,所组建的专门工作小组不能流于形式,负责此项工作的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对口支援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确保一个流畅的主通道,综合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的工作。
(三)对口支援工作要措施到位。对口支援工作必须以切实可行、互惠互利为原则,具体措施必须具备较好的操作性和实施性,在实施过程中也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既要有利于支援院校工作的开展,避免使支援工作成为支援学校的负担,同时也要有利于受援院校在享受优惠条件的前提下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
(四)在目前已经开展的支援项目基础上,在未来五年内,我们将以建立双赢互利的合作平台为基础,努力加强科研领域的合作交流,促进我校科研能力的提高和学科建设的发展。
五、自我评价及建议
我校非常重视对口支援工作,认为此项工作是学校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机遇,学校成立了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四年来,通过对口支援计划和援疆学科建设计划的落实,我校的师资队伍在结构和质量上都有了明显改善,学科建设有了很大发展,尤其重要的是,通过与对口支援学校的交流,我校的干部教师在教育观念、教育思想方面有了显著转变和提高,这将对学校进一步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为了使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深化,各项措施能够顺利实施,根据以往的工作实践,我们建议:
1. 对口支援的目的是促进西部地区高校办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提高,所以,我们希望教育部能考虑单独设立有关西部地区重大研究项目的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经费投入,大力支持支援双方的科研人员联合申报,共同开展研究。通过双方合作开展科研工作,以求积极促进受援高校科研水平的显著提高,从而提升西部地区高校的研究水平。
2.希望教育部能够尽快将华东师范大学对口支援我校项目纳入国家正式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中,并能考虑在经费上给予有效的支持,该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双方派出人员的相关费用及各种科研合作的科研经费,从而能大力减轻双方学校教育科研经费紧缺的压力,更好地调动支援双方的积极性。这样可以在两校之间开展长期有效、形式多样的各种培训项目,定期选派我校骨干教研人员前往华东师范大学参加培训;同时也积极促成华东师范大学更多的优秀教师和科研人员来我校考察和讲学。
3.希望教育部在政策上能给于保证,将“西部少数民族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援疆学科建设计划”、“高级访问学者计划”等工作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结合起来,尤其是对“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和“援疆学科建设计划”的专项博士、硕士招生计划给以充分保证,最好在给支援学校下达计划的时候给以明确说明,并提出明确要求,以有利于此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