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依法治市 “四五”普法教育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9-09 09:24:07
贸易局成立三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落脚点,结合商贸服务业的实际,稳妥地推进了依普工作的进程,积极开展 “ 四五 ” 普法和依法治企工作,把商贸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促进了商贸工作健康、协调发展,营造了安全、公正、健康的商贸服务环境,全面提高了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商贸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逐步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为创建休闲度假胜地,打造诚信商贸、繁荣临安经济作出了贡献。回顾总结“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教育,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领导,把 “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根据市委、市政府“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们认真制定了《市贸易局实施“四五”普法教育意见》及年度普法计划,统筹安排,研究部署全市商贸企业的法制教育工作,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贯彻落实,在“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教育活动中,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市贸易局成立了“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行业管理科、稽查大队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明确职责,建立了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各企业都建立领导小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配备专(兼)职普法教育干部,落实职责。全局系统建立了一支以商贸服务企业为主体,以商业总会为依托,以商业职工学校为培训基地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参加市管干部“四五”普法学习考核;由于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普法领导班子,进一步促进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局机关和各企业充分发挥临安商贸网、《临安商贸》(简报)、《临安商贸经济》(会刊)、企业广播、知识竞赛、黑板报、宣传橱窗、图板、法制宣传园地及专题文艺节目等宣传阵地的作用,经常更新内容,加强法制宣传。根据商贸服务行业的宣传重点,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及时宣传报道依法治理情况,营造舆论氛围,使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商贸服务从业人员都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树立了“诚实待人,信用至上,优质服务,一诺千金”的良好风尚,形成了“依法治理,依法经商,以法兴商”的理念。 三是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在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利用图板展览、发放资料、法律咨询等方式,在人民广场、锦城新天地、衣锦街市府公园前等地开展“放心肉”管理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宣传活动,在节日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做到宣传与整治相结合,思想教育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几年来,平均每年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咨询500余人次,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教育,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法律知识考试、竞赛、演讲比赛,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氛围。同时还做到普法教育与企业单位劳动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与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相结合,2006年开展“诚实立身、信誉兴业”为主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2006年主题是“放心消费·享受临安”,2007年主题是“亲近临安·享受消费”,2006年主题是“闻鸡起舞迎新年·促进消费旺市场”系列活动,一年一个普法与营销相结合的主题,做到与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相结合,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与提高企业竞争力相结合,与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提高了普法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抓住重点,努力提高“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近年来,我们注重“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年来累计组织举办肉商、屠宰技工、职业技能与普法等各类培训90余期,50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广大商贸工作者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商贸干部和广大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几年来,局系统无一人有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为我市商贸服务业健康、快速、协调
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努力提高商贸机关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期间,我们抓住商贸机关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这一普法的重点对象,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在政法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们结合行业实际选择培训内容,重点围绕《宪法》、《行政许可法》、WTO相关法律知识、《行政诉讼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工会法》、《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广大商贸经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参加全市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竞赛等。通过学习,机关干部和广大商贸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有所提高,商贸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的轨道,机关干部由过去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经济并重的方向转变,为加快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努力增强广大商贸服务业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开展“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教育以来,各商贸企业认真组织本企业员工参加学习《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会法》、《计划生育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员工参加统一普法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商贸服务企业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他们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同时增强了广大商贸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岗位法律培训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明显下降,特别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企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有法不依、违法经营的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形成 “ 外讲信用,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 ” 的法制氛围。 三、 明确职责,规范行为, 大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二五”依法治市、“四五”普法期间,我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成立普法领导小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地增强了责任意识,提高了执法水平,强化了执法监督。
一是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在案件办理中,我们遵循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处罚认定,严格案件审批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理,手续完备。在管理上,坚持日常巡查和起早稽查相结合,并分阶段大力开展整治,取得显著成绩,仅2007年,就组织开展巡、稽查171次,取缔私屠窝点9个,屠宰违法案件立案47件,已结案34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件,累计查获违法屠宰生猪产品6200公斤、注水牛肉350公斤,销毁病害生猪46头、病害生猪产品340公斤。严厉打击了屠宰违法活动,有效保证了放心肉市场的平稳有序,无一例行政诉讼案件。几年来,在杭州市“三绿办”组织的“放心肉”工作年度考核中连续四年获得先进,居杭州五县(市)第一名。
二是强化监督。为促进行政人员恪尽职守、公正执法,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我局机关致力完善制度,大力开展内部整顿,实施规范化管理,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结合工作实际,适时推出了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工作例会制、行政执法岗位考评制、绩效考评制等,切实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在考核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以此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减少和杜绝执法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防止滥用职权。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三是规范把关。为加强商贸服务行业的普法工作与行业规范紧密结合,我局在商贸服务行业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五十佳”评选活动,积极主动地与质监、公安、消防、工商、药监、卫生等相关执法职能部门取得联系,确保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没有违纪违规行为,从而使商贸企业进一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四、创建平安商贸,把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随着商贸企业改制的深化,原物资、商业总公司下属的20多家国有企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经营管理不善,严重资不抵债等原因实施了破产。企业破产大批职工下岗失业,各种深层次的矛盾不断凸现。由于一些企业在95年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时,对有关政策宣传不够,职工对《劳动法》学习领会不够,企业制订的全员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在个别条款上出现与《劳动法》和后来出台的杭劳法(95)244号文件规定不符的情况。职工个体、集体上访及重复上访次数增多,给综治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针对这些情况,我局在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的同时,班子内部又进行了分工,并把有关具体工作落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