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 于 年 月 日 经 委 安排在禾口 使用 耕 (地类) 平方米作 用地,我 在 年 月 日开始建设,由于我 对土地管理法规认识不足,至今仍未办理用地手续,现经国土部门宣传教育,认识到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我 同意贵司按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希贵局给予补办用地手续。 检讨人: 二 0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