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注民生、服务发展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4-08-15 07:49:22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全县教育系统创建“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学校的方案精神,遵照镇中心校活动方案,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保障家长及孩子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办好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特承诺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教、和谐发展。
2、坚持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学生观,积极营造崇尚师德的良好氛围,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恪守职业道德,敬业爱生,讲求奉献,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打骂、体罚和侮辱学生。
4、认真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为每一位任课教师做好服务工作。
5、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坚持收费公示制度。
6、坚决禁止教师、学校收费办班补课现象。
7、规范代办服务行为,学校代办服务项目严格按县教育局规定的要求、程序和方法执行。
8、认真落实政府的扶贫救困政策,外来人员子女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9、认真对待家长和服务对象的来访,认真答复和办理各类咨询、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10、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学生、家长监督,自觉接受上级主管教育、财政、物价各部门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