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财政监督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
2010年,全县财政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局、财监办的关怀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的总体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强化专项检查,服务财政管理,形成了对财政运行进行监控、保障和规范功能的财经监督机制,有力促进了依法理财和源头治理工作,为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绩
一年来,我们围绕《2011年陇南市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和市县财政、财监工作重点,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体制,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总体思路,努力实现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了涵盖财政收支、寓监督服务于财政管理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需要,也是财政监督自身全面协调发展,提高财政监管能力的需要,因此,我们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一是加强了预算编制监督审查。进一步完善了县直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综合财政支出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强化了预算监督力度。对15个乡镇和县直11个部门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所有收支都进了财政笼子,增强了单位自主理财的积极性,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程序。二是对部分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批。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保险费、丧葬抚恤金以及扶贫救灾、农业开发、社会保障、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重点项目资金,通过专项审批和跟踪问效,确保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教育危房改造资金、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和惠农补贴资金财政专户,推行财政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对这些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财政资金拨款程序。按照核定的预算指标,坚持用款单位按用途申请、财政业务股室按预算审查、主管领导按进度掌握核批、临时性项目报政府研究“一支笔”审批的财政性资金拨付制度,把预算内外资金捆在一起使用,有效克服了资金调度上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性资金分配程序。四是健全财政票据核销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实行“验旧领新、限额控制、票款同行”管理办法,确保了政府非税收入的足额入库。对执法罚没和农税专用票证实行“交旧领新、报查核销”办法,彻底堵住了执罚执收单位截留、挪用财政预算收入的源头。五是注重发挥财政监督员职能作用。财监办4名专职监督员日常工作在财政预算管理、农业项目资金、乡财县管核算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等重要职能机构,对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收纳、划解、核算、指标分配、资金拨付、以及用款单位使用和报账情况实施日常全程监督,推进了各项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开展重点项目财政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服务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职能的原则,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查纠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一是对乡镇落实惠农政策资金情况进行督查。年初,县局抽调4名人员,参加全县涉农惠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对乡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抗震救灾、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村级经费、教育“两免一补”、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各项补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农户。全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启动以后,县局抽调3名业务骨干,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各乡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实施情况和补贴项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惠农财政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家电下乡政策推行以后,县局抽调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商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乡镇和定点经营商家贯彻落实家电和汽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资金兑现到位。
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从7月至10月份期间,采取单位自查和组织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5月30日期间的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情况、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情况、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想了全面检查。自查面达到了100%,重点抽查面达到了20%。对检查发现的财务工作基础薄弱,工作质量不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操作现象;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督促缴存非税收入108万元,结清往来款项36万元,回收职工欠款万元,指导被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业务处理难点,由财监办在全县会计再教育培训班上进行了通报和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其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从而提升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严肃了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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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机关单位工作计划 栏目查看更多内容 >> 三是扎实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和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这次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从6月中旬起至年底期间,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集中处理整改建制4个阶段进行。在全县160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成员单位抽调16个业务骨干,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20个县直部门和4个乡镇集中突击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纳入治理范围总数的15%。对“小金库”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研究“小金库”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认真解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等问题,探索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
四是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一是根据县政府安排,财监办牵头,抽调3人组成检查组,以会计信息质量为重点,于7月下旬,对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徽县管理部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审查范围为徽县285个单位6463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缴存、支取、个贷等业务管理工作,检查资金总量3900万元,对检查发现的徽县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相对偏窄,应该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大都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存在断缴现象,乡镇政府代扣所属单位职工个人缴交住房公积金划转进度不平衡,全县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没有实现与个人缴交部分同步划转,影响职工个人公积金权益和公积金制度发展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点检查建议,要求单位继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加资金积累,努力营造职工住房保障社会公平;健全归集协作机制,针对收缴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缴交措施,确保公积金缴交足额到位;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保障住房公积金运作安全,发放优质贷款。通过整改落实,促进管理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全县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二是按照市财监办统一安排,财监办抽调2人组成检查组,于7月下旬,对徽县燎原会计师事务所、正达税务师事务所的会计执业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审查其遵守独立审计会计准则、内部质量控制制度、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业务开展基本情况等内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严密、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数据存在差异和会计执业程序和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责成单位进行整改,促进了会计中介机构规范运作,维护了《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条例》的严肃性。
五是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财政绩效监督检查。按照县政府安排,从县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抽调6人,组成2个联合工作组,由财监办牵头,于11月18日至30日期间,对县直12个部门127个建设项目会计帐薄、收支凭证和财务报表资料,进行了调阅审查,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初步审计,内容涉及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国债投资基金、扩大内需专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以及县列一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等方面,对检查发现的项目会计核算信息不能全面反映项目资金运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和财务财务管理衔接不严密、会计账面暂付款科目发生频繁且数额过大以及项目建设资金财务进度考评和财政绩效评价基础资料不全面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为促进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发挥最大财政绩效起到了一定作用。
六是完成省市财政、财监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调研工作。对全县贯彻落实农机具财政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国土整治专项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为上级完善政策措施提供详实的依据资料。
七是配合省市财政、财监部门和县纪检监察、发改、民政等部门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多次监督检查,促进各项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抗震救灾政策,完善制度措施,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分配环节,及时拨付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抗震救灾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全发放,有力推动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日常监管合力,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发放全过程进行监督,形成了一张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实现了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全覆盖。二是建立完善各项机制制度,确保了监督工作规范运行。为了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灾情发生以来,县上及时转发了上级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一系列文件,并先后制定下发了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出台了《徽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办法》,对重建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监督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使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依法、有效、规范运行。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监督管理,救灾资金物资实行“三归口”即资金监管归财政、物资监管归民政、项目监管归发改委,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切实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接收,统一集中,统一安排,统一分配,统一发放。一年来,先后5次抽调人员,分赴各乡镇和有关单位针对救灾款物发放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从会计账务管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恢复重建政策落实、农村居民住房重建验收和考核等不同角度,对乡镇和有关部门执行灾后重建政策进行全面的稽查和审核,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通过重点巡查和定点监督相结合方式,对资金物资收发台帐不健全、发放不透明、登记不准确、公示不及时和个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方面工作。同时,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却保抗震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灾区和受灾群众手中。 ·2011年城市管理工作计划 ·测绘工作计划 ·2011年人民检察院工作计划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思路和要点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计划 ·教育局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规划 ·县地方税务局2010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及2011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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