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9-08-24 07:51:33
1、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 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各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熟练掌握内资、私营企业、个体登记管理有关的法律知识,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4、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审批权限,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批办理。
5、加强对各工商所的业务指导,不间断的深入工商所进行实地督导和调研工作,正确指导登记窗口做好内资企业、个体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系统工作质量和效率。
6、严格查办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案件,做到秉公执法,不循私情,不办人情案。
7、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做到主动服务、不急躁、不发生争吵。
8、加强股室干部行为规范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在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比中名列前茅。
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熟练掌握内资、私营企业、个体登记管理有关的法律知识,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4、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审批权限,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批办理。
5、加强对各工商所的业务指导,不间断的深入工商所进行实地督导和调研工作,正确指导登记窗口做好内资企业、个体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系统工作质量和效率。
6、严格查办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案件,做到秉公执法,不循私情,不办人情案。
7、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做到主动服务、不急躁、不发生争吵。
8、加强股室干部行为规范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在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服务标兵”评比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