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抓社区”的要求,适应我市中等城市建设需要,全面加快城市步伐,晋江市区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已势在必行。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现制定市区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方案。
一、市区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及晋江市“十五”发展规划为依据,在确保社会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推行改制工作,加快城市化发展步伐,推进“农村向城市、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建立新型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区,为晋江市跨越式建设中等城市提供组织保证。
二、市区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的总体思路
(一)改制范围:市区6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71个村居。
(二)改制时间:2010年9月启动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尊重历史、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主动实施、稳妥有序、确保稳定”的原则,采取“先全部改制,后逐步完善”的办法分类型进行改制,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区6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
(三)改制办法:分为3种类型进行改制,现有农村是村民常年居住、共同生产生活的共同体,具有紧密的社会联系,形成较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此“村改社居”原则上实行“一村改一社居”,成建制改制,暂保持原有范围、规模不变,待今后根据社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再适时、逐步地进行社区整合。部分村居特别是村居混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群众的可承受程度进行撤并整合(主要在青阳街道的青阳村居、青华村居、莲屿村居、梅岭街道的梅青、梅山村居等)。对一些新组建又相对封闭的住宅小区另行组建社区(如梅岭街道的竹园小区、福隆花园、宝龙金色家园、梅岭工业区、罗山街道的华泰国际新城等)。改制后,对新设立的社区居委会,分期分批培育示范社区。
三、市区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的基本原则
实行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为确保改制的平稳过渡、顺利进行,总的处置要充分体现党的十六大关于“把改革的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五个有利”、“两个确保”、“全市一策、一村一案”的原则执行。
(一)“五个有利”:即有利于维护安定稳定的社会局面;有利于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有利于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有利于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有利于社区建设“六个一”服务设施(即一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一个社区服务站、一个幼托所、一个文体活动室、一个老年活动室、一个便民停车场)的布局、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使用效益。
(二)“两个确保”:即确保国家、集体资产不流失;确保村干部和群众应享有的权益不受损失,福利待遇水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步提高。
(三)“全市一策、一村一案”:“全市一策”即在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时,对机构转换、改制程序、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教育管理、户籍管理、低保、退役士兵安置等方面由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统一的政策,并指导组织实施;“一村一案”即由有关街道和村居根据全市的改制方案,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市区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的基本方法与步骤
(一)制定改制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1月20日前):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意见,形成改制方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实行。有关街道要根据市的改制方案,及时研究,认真组织制定本街道各村居的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方案,提交市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村居要根据市、街道改制方案,结合本村居实际,认真制定改制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方案较成熟后应提交街道审核。要大力抓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深入宣传改制的目的意义和原则方法,消除群众的疑虑,及时掌握动态和信息,确保工作主动、有序进行。
(二)履行程序表决报批阶段(2010年12月5日前):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的意见》(闽政[XX]24号)中有关“在调整乡镇的同时,积极稳妥地做好村委会调整撤并工作”的有关规定精神,各街道办事处要以书面形式向村委会提出撤销村民委员会建制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村委会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介绍改制方案,讨论通过撤销村委会建制设立社区居委会的决议。同时表决通过村委会成员过渡为社区居委会筹备工作小组成员、村民代表过渡为社区居民代表、村民小组长过渡为居民小组长。
村委会要将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改社居”问题的表决结果,形成撤销村委会、设立社区居委会的请示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再由街道办事处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村委会,设立社区居委会。
(三)社区基层组织组建阶段(2010年12月20日前):市政府批复撤村设社居后,要按照《党章》、《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等规定,由街道党工委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撤销原村(居)党支部,设立社区党支部,并在原村(居)党支部班子的基础上,由街道党工委任命整体过渡为社区党支部委员。社区党支部在辖区内处于领导核心地位,要对改制工作以及今后社区经济、社区服务、社区文明和社区治安等建设起领导作用,领导社区居委会和其他配套组织开展工作。组织、民政部门要指导各街道、社居按照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结果,在原村委会班子的基础上,组建社区居委会筹备工作小组,承接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办理本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社区服务,加强城市管理,搞好治安、计生、公共卫生等工作。待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新组建又相对封闭的住宅小区,如竹园小区、福隆花园、华泰国际新城等新设立社区后,可以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按照《党章》、《基层党组织选举办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福建省城市社区自治组织选举工作规定(试行)》以及社区配套组织的有关规定做好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配套组织的选举工作。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组建产生后要做好相关制度建设。
(四)建章立制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月):各街道组织对改制设立的社区进行检查指导,对薄弱环节进行完善提高,形成工作总结。
各街道可以选择1—2个村作为改制试点。试点村改制工作要略早于上述时间。
五、市区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的基本要求与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方可顺利完成改制的全部工作。为了保证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全市的改制工作,由市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下设办公室、资产处置指导小组、政策组、宣传组、社会稳定组、社区基层组织设置指导小组、社区界线划分指导小组负责具体指导工作。
有关街道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并落实专人负责。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总责,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抓紧抓好。
挂钩相关街道的市领导、市直部门和挂钩相关村的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第一线,联系群众,指导、协助各村做好改制工作。
对改制涉及的有关问题,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工作职能,按照改制原则,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根据上级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要提供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市社区办要根据改制工作需要,制定改制工作责任制分解表,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和时间安排;要加大协调和指导力度,推动改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宣传,积极引导。要坚持以宣传引导开路,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改制工作过程,重点宣传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改制基本原则、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一要结合宣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干部群众以发展的眼光,正确看待改制工作,正确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定上来,推动改制工作顺利实施。二要重视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和发动,引导干部群众说有利于改制的话,做有利于改制的事,让群众进一步明确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真正理解党委、政府的意图,消除疑虑,把改制工作转化为群众自觉自愿行动,积极地支持和参与改制,推动这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确保改制一步到位,一次成功。
(三)立足实际,细化方案。村改社居和社区整合是城市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课题。由于各街道、村居的情况不同,如土地存量、集体资产的分布和管理形式、收益及农村居民福利、农业人口的比例、就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居民的素质等等都存在很大差异,有关街道、村居要根据全市的总体工作方案,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街道、村居实际,精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制定实施方案中,各街道要加大指导力度,帮助村居委会对村情进行彻底的清查,摸出各种具体数字;同时要召开各种形式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使制定的实施方案能抓住矛盾,解决问题,切合村居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抓住重点,协调发展。各街道、村居要处理好改制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抓紧部署,按时完成。要切实把改制工作和落实全年工作任务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