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责任书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针对近期全国各地,尤其是我省相继发生了校园安全暴力违法犯罪事件,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的治安秩序,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校内外环境,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和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辖区内各校同派出所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行校长与派出所负责制。校长与派出所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管安全的校长和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抓好本校的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向第一责任人负责。
二、学校在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和务。
1、建立与本校安全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校舍及设备设施安全管理、门卫管理、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宿舍安全管理、食堂安全管理、小卖部安全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公共场所管理、楼道管理、大型集会管理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3、负责与各班级和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4、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内外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发现问题如实上报校长和派出所。
5、定期排查校舍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重点是教学楼、体育场地、食堂、小卖部、厕所、围墙和各种体育设施。严格依据危房鉴定所确定的级别,分别处置。属于危房的立即封停使用,予以拆除。
66、地处容易发生洪水、岩崩、滑坡地带的学校,应有应急预案。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随时观察并做好撤离疏散准备。
7、学校应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8、建有楼房的学校,护拦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防止楼梯拥挤、踩踏造成伤亡。学生上体育课、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等,须有老师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学校组织校庆、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应有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学校组织参、社会实践活动等,必须严格实行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
89、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学校食品经营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学校要对食品的采购、验收、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层层把关,层层监控,层层落实;对食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或定点采购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认真落实食品保鲜(管)制度,食品一律装入封闭式的食品柜,严防老鼠、苍蝇等污染,学校严禁放鼠药等毒品。建立健全食品的试尝和留样制度。坚决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仓储间。
10、加强水源及饮用水的管理。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必须对自备水源进行水质化验,要防止水源污染,在水源地设警示牌,严防他人在水源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1、抓好疾病预防工作。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档案建立工作,配合卫生了防疫部门抓好学生疾病防疫和“晨检”工作,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及时隔离治疗。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搞好校外饮食摊点整治工作,严禁违法商贩进入校园经销食品和饮料。
12、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采购危险物品须实行专人负责制,并按要求采购。危险物品要经过严格的验收才能入库保管。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保管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兼作职工宿舍。
13、抓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必须在校门处设备醒目的警示标志;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必要的活动,必须选择证照齐全,车况良好,驾驶人员技术精良的车辆;对学生进学、放学途中的危桥、险路加强监控,遇恶劣天气或险情,应落实家长或教师接送。
14、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实行门卫管理制度和校内巡逻制度,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寻衅滋事,防社会极端分子进入校园,实施极端报复行为引起伤害;一旦发现校园周边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加强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坚持夜间值班制度,防校园恶性事件发生;加强师德教育,不允许男教师在寝室或其他偏僻场所找女学生单独谈话或辅导;禁止学生私自下河洗澡。
15、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好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学校必须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落实具体责任人。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16、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练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定期对教学、生活、生产设施和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17、禁止学生带刀具和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随时检查学生书柜、书包,防止学生打架、斗抠事故发生,如有伤害事故发生,应即时处理报告。
18、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积极参与所在地综合治理工作,自觉接受村委(辖区)综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参加村委治安巡逻守护,大力支持辖区的综治工作。向综治部门和当地派出所提供校园周边地区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人(其中重点包括精神病人、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性格偏激者、家庭生活极度困难,长期上访人员)、事和侵害师生权利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
19、学校配合交通部门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发现校园周边环境有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质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校园及周边环境有无证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副食、饮食店,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防止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实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
1、对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对安全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2、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存学校和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