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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7 11:38:43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南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XX]33号)精神,为做好河南省2010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阶段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1000名河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到我省18个省辖市的农村基层从事为期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豫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扩大影响,完善机制,确保招募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踊跃到基层就业或开展阶段性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的对象主要为全省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支医”、“支农”岗位也可从全省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zz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毕业生;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的要求。

  五、工作安排

  (一)确定、发布招募计划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2010年的招募任务进行分解,确定各省辖市招募计划并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具体计划分配情况见附件1)。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要根据本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和青年事务等基层岗位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前落实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

  (二)宣传动员

  各级“三支一扶”办特别是各高校“三支一扶”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校园网)等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和在基层服务、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典型,努力营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学生在乡村大有作为的浓厚氛围,形成积极的舆论导向,动员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

  各高校“三支一扶”办要指定专人负责招募,并公布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政策咨询,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要设立报名点(设在校团委),受理学生报名,负责资格审查、政策宣讲等工作;同时,要根据工作部署做好相关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报名

  2010年5月15日前,志愿从事“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入原河南省人事厅网站()、河南共青团网()、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及学校共青团网站上建立的“2010年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专栏,查看有关情况,下载并填写一式3份《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附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证明(2010届高校毕业生出具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各一式3份,由所在院(系)团组织签署意见、盖章后,到本校校团委报名。

  高校“三支一扶”办要及时对报名者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校团委意见”一栏中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合格的,确定为预选对象并及时通知学生本人。

  5月16日,各高校“三支一扶”办将本校《河南省2010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审核合格人员情况汇总表》按统一标准汇总制成excel表(见附件3)报团省委学校部。

  (四)组织招募

  1、5月20日前,省“三支一扶”办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审核合格的人数、学历和专业等情况,根据招募计划,确定并下达各高校招募指标和岗位类别。

  2、5月25日前,各高校团委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岗位类别要求的条件,综合考察报名学生的zz思想素质、心理健康状况、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和报名学生家长意见等情况,择优确定拟招募对象。

  在招募时,对下列人员优先招募:

  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者;

  本科学历、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

  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毕业生;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服务地者。

  3、各高校团委要协调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并及时通知学生本人。面试合格的,确定为拟招募对象,并将名单报团省委学校部。各高校团委在选拔过程中出现服务岗位空缺时,要及时向团省委汇报,由团省委统一协调,确保招募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4、6月10日前,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本校拟招募对象在规定时间集中到省“三支一扶”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执行全国“三支一扶”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时调换。体检合格的拟招募对象由各高校团委在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各高校团委将公示结果报团省委学校部。

  (五)确定招募人选

  6月15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对各高校拟定人选进行严格审核,最终确定招募人选,并将名单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6月30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10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报到通知书》。

  (六)培训及上岗

  培训工作由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负责。7月上旬,被确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时间要求携《2010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报到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三支一扶”办报到,并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整支思想教育;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教育、卫生、扶贫方面的方针政策;当地基层工作现状;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业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和有关注意事项等。

  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第一年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为期一年的就业见习。就业见习医院由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确定,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见习期满,由当地卫生部门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待遇及管理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在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及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所享受的有关优惠政策,按豫人[XX]33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宣传动员和组织选招是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核心环节,是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高校“三支一扶”办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按照分工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周密实施,以良好的作风,务实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选招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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