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局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03 19:31:21
城镇化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省委发〔2011〕23号)、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建设的意见》(江府发〔2011〕90号)和区政府《关于加快市级中心镇建设的意见》(涪府发〔2011〕96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和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寻求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建设幸福重庆的客观要求。当今世界,环境是文化,更是生产力。一个地区的环境和面貌,已成为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就我县周边的8个市级中心镇在连结城乡、辐射农村,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意义非凡。
2011年是“森林龙庆”建设和“绿化母亲河行动”攻坚年,是“国际森林年”,也是全民义务植树活动30年,根据《通江县中心镇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同城镇化办〔2011〕10号)2011-2012年工作目标,我局牵头组织实施中心镇“森林工程”,镇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结合黄河绿化工程实施进度,本着“逐步实施、各个击破、节点创优”的原则,率先在大溪实施森林工程。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2011年度我县森林工程建设总任务为万亩。我局牵头完成万亩,其中:农村森林工程万亩,苗圃基地5000亩,黄河绿化确保完成8万亩、工作安排按10万亩落实。绿化主要安排在南同、胜力、大溪等3个镇实行整镇推进,建设任务分别为万亩、万亩、万亩,同时要在景龙、龙胜、江南、清水、人和、洪渡等8个镇街建设百米生态景观林带亩,企业在黄河两岸自主造林1万亩。按照全县贯彻落实市委23号文件半年攻坚行动的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县森林工程要完成60%的建设任务,共计造林12万亩以上,其中完成黄河绿化3万亩以上、面上森林工程9万亩。黄河绿化半年攻坚必须全面完成景龙、龙胜、江南3个镇的区级示范片、山脊生态林和黄河沿岸所有百米生态景观林带的建设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省委发〔2011〕23号)、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心镇建设的意见》(江府发〔2011〕90号)和区政府《关于加快市级中心镇建设的意见》(涪府发〔2011〕96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区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和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寻求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建设幸福重庆的客观要求。当今世界,环境是文化,更是生产力。一个地区的环境和面貌,已成为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就我县周边的8个市级中心镇在连结城乡、辐射农村,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意义非凡。
2011年是“森林龙庆”建设和“绿化母亲河行动”攻坚年,是“国际森林年”,也是全民义务植树活动30年,根据《通江县中心镇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同城镇化办〔2011〕10号)2011-2012年工作目标,我局牵头组织实施中心镇“森林工程”,镇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结合黄河绿化工程实施进度,本着“逐步实施、各个击破、节点创优”的原则,率先在大溪实施森林工程。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2011年度我县森林工程建设总任务为万亩。我局牵头完成万亩,其中:农村森林工程万亩,苗圃基地5000亩,黄河绿化确保完成8万亩、工作安排按10万亩落实。绿化主要安排在南同、胜力、大溪等3个镇实行整镇推进,建设任务分别为万亩、万亩、万亩,同时要在景龙、龙胜、江南、清水、人和、洪渡等8个镇街建设百米生态景观林带亩,企业在黄河两岸自主造林1万亩。按照全县贯彻落实市委23号文件半年攻坚行动的部署,今年上半年我县森林工程要完成60%的建设任务,共计造林12万亩以上,其中完成黄河绿化3万亩以上、面上森林工程9万亩。黄河绿化半年攻坚必须全面完成景龙、龙胜、江南3个镇的区级示范片、山脊生态林和黄河沿岸所有百米生态景观林带的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