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在国旗下的讲话
在国旗下的讲话之爱国主义教育
老师们、同学们:
爱国,必须做到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的统一,其中,爱国行为是归宿,是目的。做为教育工作者,必须使受教育者在爱国主义方面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一、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思想观念。没有祖国的兴旺发达,就没有个人的出路。国破则家亡,国兴则家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应当正确处理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民族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为重,一事当前,做到想国家这所想,想集体之所想,先人后己。
第二,要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热爱祖国要坚信自己民族的自立能力,不要只看到目前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而无视自己祖国,近年来的巨大发展成绩,因而自暴自弃;也不要因为期望自己的祖国繁荣富强,而对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几代人的艰苦努力缺乏思想准备,一味地抱怨和哀叹;更不要因为羡慕西方的物质生活,而拜倒在金钱之下,把理想、信念、人生价值统统抛到九霄云外,要在任何时候都维护祖国、民族的荣誉,不做有损祖国、民族和集体的事。
第三,要积极促进祖国的繁荣富强。热爱祖国,就要有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到有报国之心,更有报国之志,报国之才,报国之行,立足本职工作,发奋图强,勇于奉献,为尽快把我国建设成为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努力奋斗。
作为青少年学生,虽然今天还不能直接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但可以通过为祖国的明天刻苦学习、关注改革和社会生活,为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等实际行动,表明自己诚挚的爱国热忱和赤热的爱国心。我们已经培养了、并且将要培养出更多的既具有报国之志,又具有报国之才的优秀人才,我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在老师的培养下,经过同学们的刻苦学习和积极努力,我们在场的同学都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的栋梁之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