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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0 22:35:22

  为切实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我校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的通知》(深教【2011】130号)和《盐田区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方案》,制定了《深圳市沙头角中学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方案》,现予公布和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与评定原则

  1、使学校能更好全面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综合评价制度和长效机制,全面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3、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综合评价工作规范操作,给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二、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  任:古崇裕

  副主任:陈水兴、吕宁静、曾立文、

  委  员:贺校平(初三贺嘉丽同学家长)、辛  量、高华明、李小年、叶常环、聂景泰、骆小奎、谭国绍、邹洁丹、李  桦、伍 鹏、姜  雁、徐红萍、李  维、郑伟颖、林  映(经公示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2、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接受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3、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下设两个小组:

  学校评定小组

  各班评定成员及分工(见下表)

  项

  目

  分

  工

  组

  别

  教师评价分值占50% 学生互评占50%

  公民与道德修养 学习态度与能力 运动与身心健康 审美与表现 实践与创新 关键性表现(资料整理) 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工作组织

  一班

  组长:

  李  桦 李  桦

  叶常环

  李广汉 李  桦

  刘  燕

  刘  静 骆小奎房珍玲 甘雨来邹洁丹 伍  鹏

  李广汉 李广汉刘  燕 李  桦

  二班

  组长:

  伍  鹏 伍  鹏叶常环

  李广汉 李  桦

  刘  燕

  刘  静 邱  骏房珍玲 甘雨来邹洁丹 伍  鹏

  李广汉 邱  骏刘  静 伍  鹏

  三班

  组长:

  姜  雁 姜  雁

  叶常环梁  影 姜  雁

  徐红萍

  朱文芳 宋学军房珍玲 甘雨来邹洁丹 胡菊平梁  影 梁  影宋学军 姜  雁

  四班

  组长:

  徐红萍 徐红萍叶常环梁  影 姜  雁

  徐红萍

  朱文芳 宋学军房珍玲 甘雨来邹洁丹 胡菊平梁  影 梁  影宋学军 徐红萍

  职责:对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学校监察小组

  组  长:陈水兴

  组  员:葛  莉(区人大代表)、邹洁丹(区政协委员)、彭佛填(学校家长委员会代表)、骆小奎、张旭文、吕志姣、廖晋博(初三学生代表),(毕业班家长回避,经公示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职责:监控评定过程,接受咨询、投诉,保证评定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规范。

  三、评定内容(见下表)

  评定 维度 评定要素 关键表现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思想zz 爱国情感与行为表现

  道德品质 是否诚实、有正义感;对师长、同学态度;集体活动参与情况;集体荣誉感与团队精神;公益活动与义工活动;维护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公共卫生、爱护公物情况

  遵纪守法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情况;考勤情况;抵制不良诱惑与不良行为作斗争情况

  行为习惯 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情况

  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 学习态度 学习活动参与情况(考勤情况)

  学习兴趣 求知欲、好奇心、上进心

  学习习惯 上课、作业、考试、课外阅读情况与学习自觉性的表现

  学习方法 学习中提出与解决问题情况;调整学习计划与方法情况

  各科平时成绩 初一至初三前五个学期期末考试总平均成绩计算出等级成绩,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合格为3分,待合格为1分

  体育与健康 运动参与和体育道德 参与体育活动(课内外、课间操)情况(参考考勤情况);体育道德情况

  体质健康水平 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方案)》检测的成绩,根据标准评分表,对学生进行等级评比

  心理健康水平 学生平时情绪表现与精神状态;对待各种困难,受挫能力和自控能力情况(采用学生自评与互评形式进行)

  审美与表现 艺术兴趣与参与 学生参加艺术活动情况

  审美与艺术表现 学生选定一种艺术(音乐、美术)表演,创造性地表达情感和思想。以表演或作品评定等级。

  平时成绩 以初中三年的艺术成绩,按照3、3、4比例计算出等级成绩(初一年级30%,初二年级30%,初三年级40%)。

  实践与

  创新 劳动态度与社会实践 学生参加劳动和公益活动情况;生活自理与家务劳动习惯与技能情况(自评与互评相结合);了解社区、关心社区情况;参加社区团体活动情况;三年累计参加社区活动与公益劳动的次数情况。

  创新精神与表现1、学生思考能力情况;2、参加研究性学习与课题研究、合作学习情况。三年累计参加主题次数;3、学生撰写研究报告、论文、小发明、小制作、电脑作品等情况。

  信息技术的运用 信息技术课考勤情况;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研究性学习情况;三年信息技术课成绩情况。

  关键性表现 关键性考试成绩、关键性作业、综合实践记录、特长及获奖情况

  学生自我评语、家长综合性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关键性他人评语等

  四、评定方法

  1、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评定工作。

  2、成立班级评定小组,并向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

  3、评定者对学生的评定应综合考虑以下主要内容:学生自我评价、家长评价;同学评价;教师评价;学生在校操行等级;学生成长记录及有关原始资料;

  评定为“待合格”时要极其慎重,尤其对“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一项的评定,要严格依照有关评定标准进行。

  如果小组成员之间对评定的结论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4、评定工作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5、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定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监察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监察小组负责调查与处理,开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给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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