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科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8-31 09:29:20
一、xx年工作情况
(一)资源综合利用
1、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情况
**州是全省资源大州,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历来都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工作,经多年发展,红河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项目)认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XX年年10月底已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并保有资质证书的企业129户,其中:水泥企业14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88户、森工企业2户、电力企业8户、其它企业17户。通过认证的14户水泥企业主要利用矿山剥离废弃物和炼铁水渣、黄磷炉渣、锰渣、铅锌渣、磷渣等;制糖行业利用蔗渣生产中密度纤维造纸,利用废糖蜜制酒精,酒精废醪液制取肥料;黄磷煤炭生产中利用磷渣、煤矸石、页岩制砖;有色冶金行业利用冶炼废渣及原丢弃的低品位尾矿、废矿提炼生产锡、铅、锌,铟等有色金属及稀有金属;电力企业利用煤矸石、高炉煤气发电。另外还有88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大量回收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供加工厂作为原料。现有色冶炼各厂家大多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配套,废旧金属、废纸等已成为一些加工企业的重要原料来源。
XX年年1-9月,红河州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计利用资源总量吨,综合利用产品产量吨,综合利用产品产值千元,综合利用销售总额千元。XX年年1-9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现利税总额千元、获减免税千元,其中获减免增值税千元、所得税千元。
2、工业三废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
据XX年对重点企业大宗废弃物的统计,XX年我州废弃物产生量1337万吨回收再利用,销售量66万吨,企业回收自用量543万吨,堆存量289万吨。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州工业废弃物较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任重而道远,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州结合实际,以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清洁生活为切入点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制定了《红河州“十一五”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行动计划》要求,突破原有资源综合利用仅局限于废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局限,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按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转变,从末端控制向资源加工的全过程控制转变,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控制污染转变。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积极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二)清洁生产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作方案》的目标和任务,我州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引导全州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XX年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实施清洁生产的基本情况
至XX年年6月底,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有171户,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 户,按照省经委《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的要求,XX年至XX年年三年中我州纳入省经委实施清洁生产任务的企业共有47户,截止今年10月,47户企业已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占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其中:开远国资水泥厂(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开远红磷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元阳红泰糖业公司、红河糖业公司等4户企业已通过了审核验收;30户企业正着手组织审核验收工作;其余13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另外,按照省经委的要求,结合我州的实际, XX年年我州对县市下达了53户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至今年10月,53户企业中有47户企业已开展清洁生产, 有10户企业已将清洁生产审核材料上报州清洁生产办审核,近期可组织专家逐一进行实地审核验收。
清洁生产在我州推行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加之目前鼓励支持此项工作的政策还有待配套、完善。为推进工作,我们首先在大中型工业企业推进开展清洁生产,通过大中型企业的带头示范,逐步带动小型企业。例如开远国资水泥厂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06项,共投入资金万元,每年可取得万元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管理制度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XX年年4月26日省清洁生产办组织的专家组通过了审核验收,现正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工作。开远红磷公司也是XX年12月省环保局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XX年9月被中国企业联合会授予“清洁生产示范优秀企业”称号,公司选定了污染较严重的硫酸厂2#、3#两套硫精矿制酸及尾回装置(5#制酸装置)作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共投资50余万元,收集产生清洁生产方案28项,其中无/低费方案15项,中/高费方案9项,通过实施方案后,产量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7万吨/年,创造568万元经济效益,已解决了尾气排放超标的问题。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现该公司又在省经委节能中心帮助下启动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大中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使我州一大批中小企业也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目前,全州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47户企业中就有一大批是中小企业。
2、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将清洁生产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市、县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为使我州清洁生产工作稳步、扎实地推进,结合各县(市)企业的实际,州清洁生产办以红清办[XX年] 01号《关于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对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在XX年年底前完成审核验收的53户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对市、县XX年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指标,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对不按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不公布或不按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处罚。并将依据省政府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规定,强制实施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3、完善制度,制定政策,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开展
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企业
制度建设是规范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支持和鼓励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实施细则》,本着“提倡竞争、保证质量、公平合理、控制总量”的原则,我们制定下发了《红河州申请备案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对到我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中介机构的备案推荐条件、申报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支持、鼓励、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为我州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服务工作。目前,已有15家中介服务机构到我州申请批准备案,对这15户中介服务机构,州清洁生产办多次召集其负责人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明确强调了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了中介机构间出现的恶性或不正当竞争,以及只收费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发生,为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制定激励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为了广泛、深入地推动清洁生产工作,鼓励更多的企业参加到节能、降耗、减污行动中,根据《云南省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奖励表彰的企业、单位、个人的具体条件、申报审核程序、奖励方法等,建立完善了推进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已经州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出台《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和操作性很强的程序,通过审核验收能够较好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扎实地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按照《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对申请审核验收企业的条件、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小组会议等各个具体操作环节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为统一、规范审核验收的工作标准,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标准(试行)》,对清洁生产审核包括的七个阶段35个步骤进行分解、量化,并以100分为标准分计算,每个步骤用量化分值来评分,90分以上方能验收合格。为体现公平、科学、合理,对参加审核验收的专家组成员,规定人数为5-7人,这样既规范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又防止了企业、中介机构应付了事、“走过场”等行为的发生,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加快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
4、加大推行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力度
我州清洁生产工作开展起步较晚,加之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为加快推进步伐,我州清洁生产办公室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州各市、县通过召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动员大会,利用节能宣传周、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到今年9月底全州累计有170户企业、6500 人次参加了清洁生产推进动员学习,共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共5000余份(条)。通过广泛宣传,使企业和社会各界认识到,清洁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清洁生产审核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力手段。根据工作进度,州清洁生产办还编发了六期清洁生产简报,增强了政府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使广大群众普遍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推行清洁生产活动中来,同时企业法人代表也能较全面的正确理解清洁生产的涵义,把实施清洁生产由要我干变为我要干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了政府依法推行清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为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员队伍建设,让更多、更广泛的人员参与到清洁生产的推进工作中来,逐步壮大清洁生产审核业务骨干队伍,在省清洁生产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州先后举办了两期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班,进一步加大对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各县市经贸(济)局及5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共210人参加了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取了《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员证书》。为建立专家库储备机制,州清洁生产办还组织了县市及相关人员9人参加了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在昆明举办的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州清洁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和充实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队伍。
(一)资源综合利用
1、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情况
**州是全省资源大州,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历来都是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工作,经多年发展,红河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项目)认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XX年年10月底已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并保有资质证书的企业129户,其中:水泥企业14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88户、森工企业2户、电力企业8户、其它企业17户。通过认证的14户水泥企业主要利用矿山剥离废弃物和炼铁水渣、黄磷炉渣、锰渣、铅锌渣、磷渣等;制糖行业利用蔗渣生产中密度纤维造纸,利用废糖蜜制酒精,酒精废醪液制取肥料;黄磷煤炭生产中利用磷渣、煤矸石、页岩制砖;有色冶金行业利用冶炼废渣及原丢弃的低品位尾矿、废矿提炼生产锡、铅、锌,铟等有色金属及稀有金属;电力企业利用煤矸石、高炉煤气发电。另外还有88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大量回收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供加工厂作为原料。现有色冶炼各厂家大多与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配套,废旧金属、废纸等已成为一些加工企业的重要原料来源。
XX年年1-9月,红河州经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计利用资源总量吨,综合利用产品产量吨,综合利用产品产值千元,综合利用销售总额千元。XX年年1-9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现利税总额千元、获减免税千元,其中获减免增值税千元、所得税千元。
2、工业三废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
据XX年对重点企业大宗废弃物的统计,XX年我州废弃物产生量1337万吨回收再利用,销售量66万吨,企业回收自用量543万吨,堆存量289万吨。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州工业废弃物较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任重而道远,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已经成为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我州结合实际,以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开展清洁生活为切入点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并制定了《红河州“十一五”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行动计划》要求,突破原有资源综合利用仅局限于废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局限,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按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效益,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污染物的控制从末端治理向源头转变,从末端控制向资源加工的全过程控制转变,向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控制污染转变。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理量。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积极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为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提供物质技术保障。
(二)清洁生产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的精神要求,紧紧围绕《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作方案》的目标和任务,我州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引导全州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XX年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实施清洁生产的基本情况
至XX年年6月底,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有171户,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 户,按照省经委《XX至XX年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推进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的要求,XX年至XX年年三年中我州纳入省经委实施清洁生产任务的企业共有47户,截止今年10月,47户企业已全部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占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其中:开远国资水泥厂(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开远红磷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元阳红泰糖业公司、红河糖业公司等4户企业已通过了审核验收;30户企业正着手组织审核验收工作;其余13户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正在紧张开展。另外,按照省经委的要求,结合我州的实际, XX年年我州对县市下达了53户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至今年10月,53户企业中有47户企业已开展清洁生产, 有10户企业已将清洁生产审核材料上报州清洁生产办审核,近期可组织专家逐一进行实地审核验收。
清洁生产在我州推行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加之目前鼓励支持此项工作的政策还有待配套、完善。为推进工作,我们首先在大中型工业企业推进开展清洁生产,通过大中型企业的带头示范,逐步带动小型企业。例如开远国资水泥厂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06项,共投入资金万元,每年可取得万元的经济效益,实现了管理制度创新、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XX年年4月26日省清洁生产办组织的专家组通过了审核验收,现正在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合格单位验收工作。开远红磷公司也是XX年12月省环保局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试点企业,XX年9月被中国企业联合会授予“清洁生产示范优秀企业”称号,公司选定了污染较严重的硫酸厂2#、3#两套硫精矿制酸及尾回装置(5#制酸装置)作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共投资50余万元,收集产生清洁生产方案28项,其中无/低费方案15项,中/高费方案9项,通过实施方案后,产量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7万吨/年,创造568万元经济效益,已解决了尾气排放超标的问题。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现该公司又在省经委节能中心帮助下启动了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大中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使我州一大批中小企业也积极参与到工作中来,目前,全州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47户企业中就有一大批是中小企业。
2、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将清洁生产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市、县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内容
为使我州清洁生产工作稳步、扎实地推进,结合各县(市)企业的实际,州清洁生产办以红清办[XX年] 01号《关于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对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在XX年年底前完成审核验收的53户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对市、县XX年年度经济管理目标考核指标,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对不按规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不公布或不按规定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要依法实施处罚。并将依据省政府云政发[XX年]141号文件规定,强制实施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
3、完善制度,制定政策,推动清洁生产全面开展
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企业
制度建设是规范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支持和鼓励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地开展工作,根据《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云南省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办法实施细则》,本着“提倡竞争、保证质量、公平合理、控制总量”的原则,我们制定下发了《红河州申请备案推荐清洁生产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工作监管规范审核程序的通知》。对到我州开展清洁生产服务中介机构的备案推荐条件、申报程序、管理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支持、鼓励、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为我州企业做好清洁生产服务工作。目前,已有15家中介服务机构到我州申请批准备案,对这15户中介服务机构,州清洁生产办多次召集其负责人听取意见建议,同时,明确强调了进入红河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最大限度的避免了中介机构间出现的恶性或不正当竞争,以及只收费服务不到位问题的发生,为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创造了条件。
制定激励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为了广泛、深入地推动清洁生产工作,鼓励更多的企业参加到节能、降耗、减污行动中,根据《云南省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奖励表彰的企业、单位、个人的具体条件、申报审核程序、奖励方法等,建立完善了推进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激励机制,已经州政府审核批准实施。
出台《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规范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套科学的、系统的和操作性很强的程序,通过审核验收能够较好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扎实地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按照《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要求,结合实际,我州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对申请审核验收企业的条件、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验收、验收小组会议等各个具体操作环节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为统一、规范审核验收的工作标准,排除人为因素的影响,制定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标准(试行)》,对清洁生产审核包括的七个阶段35个步骤进行分解、量化,并以100分为标准分计算,每个步骤用量化分值来评分,90分以上方能验收合格。为体现公平、科学、合理,对参加审核验收的专家组成员,规定人数为5-7人,这样既规范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又防止了企业、中介机构应付了事、“走过场”等行为的发生,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清洁生产审核的质量,加快了我州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步伐。
4、加大推行清洁生产的宣传、培训力度
我州清洁生产工作开展起步较晚,加之有相当数量的企业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为加快推进步伐,我州清洁生产办公室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舆论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州各市、县通过召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动员大会,利用节能宣传周、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到今年9月底全州累计有170户企业、6500 人次参加了清洁生产推进动员学习,共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共5000余份(条)。通过广泛宣传,使企业和社会各界认识到,清洁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清洁生产审核是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力手段。根据工作进度,州清洁生产办还编发了六期清洁生产简报,增强了政府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做好清洁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使广大群众普遍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推行清洁生产活动中来,同时企业法人代表也能较全面的正确理解清洁生产的涵义,把实施清洁生产由要我干变为我要干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了政府依法推行清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实施清洁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为加强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员队伍建设,让更多、更广泛的人员参与到清洁生产的推进工作中来,逐步壮大清洁生产审核业务骨干队伍,在省清洁生产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州先后举办了两期清洁生产审核员培训班,进一步加大对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各县市经贸(济)局及5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共210人参加了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取了《云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员证书》。为建立专家库储备机制,州清洁生产办还组织了县市及相关人员9人参加了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在昆明举办的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州清洁生产管理人员的素质,完善和充实了红河州清洁生产审核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