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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法制工作年终总结

发布时间:2024-08-08 12:13:14

  一、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领导干部的依法能力与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二)依法行政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
一、二00九年主要工作

  (一)、充分发挥法制机关的职能作用
1、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特大地震后,一是广泛向人民群众宣传《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和抗震救灾相关的政策。二是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在人员少的情况下,抽出人员圆满完成了对大划乡17户房屋严重受损入户调查工作,羊马镇1192户农民住宅受损情况核实工作,并按“成都市地震房屋建筑破坏情况评估调查表”,将其录入微机。三是对抗震救灾中面临的违法建筑、危房撤除、安置救助、抗震蓬撤除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的法律程序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确保了市政府在应急情况下行政权力的合法运用。四是对抗震救灾的行政主体、危房鉴定、扶持政策,救助办法等适用法律进行了认真探索和研究,为抗震救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法律服务。
2、立足本职当好参谋助手,一是认真完成领导交办事项。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交办事项,坚持“认真及时,合法有据、可行有效”地办理。一年来,先后办理了范书记交办的规划、建设部门部分职能移交工业园区是否合法,对改善***市然气经营提出法律意见等交办事项27件,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二是对市政府出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认真进行把关。无论是政府常务会上讨论的事项,或是各部门申请市政府批转的文件,都以对政府和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大胆地向领导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减少和避免了政府的不当行政行为。三是对市政府对外签订的建设合同进行认真把关。全年共审查合同41件,避免了资源浪费和行政成本增大。
3、当好主力牵头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一是组织全市各部门对照成都市下达的依法行政专项目标任务,完成了年度依法行政专项目标任务。二是牵头完成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项目的清理、取消工作。三是组织乡镇、各部门对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情况进行了总结,查找了问题和不足,为制定第二个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1、对行政许可和非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和公布。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45号、149号和151号令,组织全市各部门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保留的行政许可127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67项,登记项目5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19项,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1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84项。(转报上级审批69项,暂时冻结7项,日常监管8项),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6项(上级委托实施3项,下放下级审批1项,备案项目10项,日常监管11项,提供服务20项,不单独审批21项)。
2、停止(暂停)、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和降低了收费标准。根据成都市政府第150号令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会、财政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保障灾后重建物资供应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发[2009]129号),会同物价局、财政局对全市收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按照相关规定,停止(暂停)、取消了40项收费项目,降低了3个收费项目的标准。
3、认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进行清理。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09]39号)的要求,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正对全市政府部门和市级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费、市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的各种收费进行清理,重点将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调低不合理的收费标准。通过清理公布行政许可和收费事项,促进了行政行为的规范,推进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优化了投资发展环境,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4、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了合法性、可行性、适用性审查。2009年共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市政府3件,各部门5件),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合法适当”,无与法律法规抵触的现象,确保了抽象性行政行为合法。
(三)、规范了全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一方面,我局不等不靠,积极主动,按照成都市的相关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意见》(崇府发[2009]4号文件)要求,组织全市45个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法定机关42个,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3个),依据各自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分为从轻(低)处罚、中度处罚、从重(高)处罚三个幅度,对行为表现进行了细化,将处罚标准进行了量化。同时,制定了行政处罚投诉、举报、自由裁量权公开、说明理由、法律审核、集体讨论、过错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并对规范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党政网上进行了公布。今年7月1日起,全市行政处罚已统一按规范后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实施,此项工作走在了成都市各区(市)、县前列。
另一方面,对全市法规科长(执法队长)进行了实务培训,本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发挥职能作用的着眼点,于7月31日对全市50余名法规科长(执法队长)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实务培训。通过讲授知识、交流经验、探讨问题、解答疑难,为充分发挥法规部门的作用和规范处罚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建立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一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组织指导各单位成立了案件审查委员会,凡重大处罚,必须由案审委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行政处罚纠错制度。要求各单位定期对执法行为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指出并通报,执行单位用书面报告纠错结果,确保了不当行为切实得到纠正。三是监督评议制度。市政府在社会各界聘请了13名行政执法监督员,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从多个侧面对依法行政进行监督评议,促进了行政行为不断规范。
2、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照《***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试行)》,11月上、中旬,对执法量相对较大的环保局、农发局、劳动社保局、地税局等9个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重点评查了证据的全面性、处罚的合法性、自由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文书的规范性、案卷的完整性。对处罚告知不清不全、自由裁量权体现不够、组卷不够及时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对行权力的规范运用和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起到了促进作用。
3、依法开展行政诉法和行正复议。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崇府办发[XX年]122号)要求,从市政府到各部门领导,都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做到了按法定时限举证答辩,按法定职责参与应诉,按法律规定执行生效判决,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09年,法制局共办理市政府的应诉案件4件,被法院维持、裁足撤回、撤销、正在审理各1件。对行政复议案件,做到了依法受理,按法定时限作出决定。全年共受理复议案件2件,作出维持决定1件,正在办理一件。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做到了依法履行义务,无“不应诉、不举证、不出庭”和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及行政复议决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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