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与组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我村的消防管理,确保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与各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组的组长是本组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农村的特性和实际情况,组建本组的义务消防队并认真发履行职责。
三、组长有责任和义务对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
四、群众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无火灾情况下,任何群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
五、必须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乡村两级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整改完毕,并报告村委会复查。对确实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列出整改计划,报乡安委会审批,共同制定应急措施,积极开展本组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报村委会。
六、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
七、安装电器设备或架设线路,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临时安装电器设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村委会同意后,由专业人员安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八、重点部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九、村委会对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组和个人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组和组,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十、如组长年度内外出、离职时,接任的组长到岗后,应重新签订消防责任书,并负同样的消防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由村委会负责落实跟进执行情况。
村(盖章):组(盖章):
村主任(签字):组长(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