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贵家长:
为了使学校和家庭共同联手抓好安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保障学生安全,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与您签订本学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1、强化领导、加强安全管理。学校校长为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相关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学校要坚持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学校实行集中路队放学制,由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按路队护送到指定路段。幼儿园小朋友和一年学生必须由家长接送。
4、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学生饮水、食物中毒事件,强化学生集体用餐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5、学校尽力为学生住宿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住宿生配备专职保育员,为学生提供必须的生活指导与服务,保障学生食住安全。
6、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违反工作要求,不负责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当事人负责。
7、幼儿园小朋友和一年级学生每天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住宿生每周星期一和星期五家长必须负责接送。对上述学生家长既不接又不打招呼、放学后学生在自行回家路上发生的意外,学校不负担安全责任。
8、凡是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放学后,节假日或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概不负其安全责任。
9、对于学生在校进行具有危险性活动,学校、老师要再三告诫,纠正,但学生自己不听劝阻,拒不改正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安全责任。
10、学校及家长要共同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认真落实学生交通违法记录卡制度。大力提倡家长为其子女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责任人签名:第二责任签名:家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