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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做幌子骗钱“李经理”获刑7年

发布时间:2024-07-06 21:27:58
只有小学文化的安徽省农民张某打着招工的幌子,向求职者骗取“应聘费用”4780元。日前,河西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00元。

张某现年30岁,安徽省临泉县农民,小学文化。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他利用假的营业执照,多次以“李经理”的名义在报纸上刊登招聘广告,并用捡到的身份证办了两张信用卡,张某先后以办理导游证、交风险抵押金等借口多次在电话中向应聘者刘某等5人骗取“应聘费用”,并向其提供银行账号。5名被害人先后向其指定账号内汇入4780元。

来源: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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