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 无故不报到不得改派
发布时间:2024-08-13 19:34:24
根据省人事厅有关报送2005年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派遣手续的有关文件,6月2日,淄博市人事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中等专业学校报送2005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其中规定对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毕业生,不再为其办理报到、改派等手续。
据了解,报送就业方案的范围为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院校中专毕业生。根据规定,经淄博市人事局审核的毕业生就业方案不再调整,毕业生就业方案审核后,淄博市人事局将签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推荐书》。各学校在发放《就业通知书》、《就业推荐书》后,将及时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同时督促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对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不再为其办理报到、改派等手续。淄博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电话为(0533)2166521。(成建强)
来源:鲁中晨报
据了解,报送就业方案的范围为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院校中专毕业生。根据规定,经淄博市人事局审核的毕业生就业方案不再调整,毕业生就业方案审核后,淄博市人事局将签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推荐书》。各学校在发放《就业通知书》、《就业推荐书》后,将及时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同时督促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对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不再为其办理报到、改派等手续。淄博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电话为(0533)2166521。(成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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