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考成教毕业生有望落户鹭岛
发布时间:2019-09-05 14:45:57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今后也有望把户口落户在厦门。这是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人事局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接收具体条件是:未参加工作直接继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到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属厦门生源的应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属非厦门生源的必须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并且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厦岛外同一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满2年以上(以单位在厦缴交社会保险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为依据),工作业绩突出,成为单位骨干,报批时又与该企业签有2年以上合同。经核准接收的厦门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户口落户在岛外或自己的合法住所;本市生源户口可移入自己的合法住所。
非普通教育类的毕业生既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也可从事工勤岗位;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工作的,由厦门市人事部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毕业生档案可由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代理,或按市有关干部档案管理规定办理。用人单位根据其聘用的岗位给予相应的待遇,就业后的流动按其新聘的岗位情况和相应管理权限办理人事关系的转接手续。
另外自今年起,厦门市不再直接办理非厦门生源应届中专毕业生到厦就业的审批手续。(郑友贤)
来源:海峡都市报
据介绍,接收具体条件是:未参加工作直接继续通过自学考试、成人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到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属厦门生源的应取得的大专以上学历,属非厦门生源的必须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并且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在厦岛外同一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满2年以上(以单位在厦缴交社会保险及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合同为依据),工作业绩突出,成为单位骨干,报批时又与该企业签有2年以上合同。经核准接收的厦门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户口落户在岛外或自己的合法住所;本市生源户口可移入自己的合法住所。
非普通教育类的毕业生既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也可从事工勤岗位;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工作的,由厦门市人事部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毕业生档案可由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代理,或按市有关干部档案管理规定办理。用人单位根据其聘用的岗位给予相应的待遇,就业后的流动按其新聘的岗位情况和相应管理权限办理人事关系的转接手续。
另外自今年起,厦门市不再直接办理非厦门生源应届中专毕业生到厦就业的审批手续。(郑友贤)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