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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接收省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4-08-20 16:58:30

  感谢贵省和各高校多年来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支持。为进一步做好200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便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现将我省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关于四川生源不回川就业问题。为使毕业生充分就业,四川生源毕业生符合学校所在省(市)或其他省(市)就业条件的,我省均予以支持毕业生在学校所在省(市)或其他省(市)就业,我省勿须出具出省就业的有关证明

二、关于在四川就业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人事档案转递问题。在四川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直接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也直接办理到接收单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四川生源毕业生,如本人愿意回川待业的,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人事档案等,由学校直接办理到毕业生家庭所在市(州)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附件一、附件二), 师范类毕业生办理到市(州)教育局,非师范类毕业生办理到市(州)人事局。

三、关于四川生源毕业生回川就业改签《报到证》问题。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已落实就业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四川省内跨市(州)或部门改签《报到证》的,在学校所在省(市)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毕业生《报到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予以改签。改签毕业生《报到证》必须具有原毕业生所在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户口迁移证》; 新落实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原已落实用人单位的必须有原用入单位出具的退人函)。毕业生持有这些材料后方可到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办理改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手续。

四、四川省以外的生源在四川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四川省内改签《报到证》的, 按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来源: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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