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选择”明确规定了学校,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本人三方面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协议书一经签订便视为有效合同,不得随意更改。毕业生必须信守协议。如果确需毁约,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征得原签订单位的同意,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和学校分别交纳违约金,方可重新签约。毕业生要加强思想品德和
职业道德修养,遵守校规校纪,顺利完成学业。如果毕业生签约后因放松
学习,纪律松散,思想品德品质恶劣等个人因素无法符合就业协议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用人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用人单位违约学校
支持毕业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安徽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