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作协议只需两方签订
发布时间:2024-08-27 02:07:05
从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悉,2005年本市部分高校和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将采用新版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只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以前作为第三方的高校只作为协议见证登记方,不再是协议当事人。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在2006年都将统一使用新的就业协议书。
据介绍,如今协议书签订方由高校、用人单位和学生三方变成了学生和用人单位两方,高校只是以见证方的身份出现。而学生在签订协议后就应承担法律责任,由原来的单位找学校变成直接找学生本人。此外,学生一旦违约,不用再向学校交纳违约金,只需向单位交纳违约金。
据了解,新的协议书要求双方明确填写毕业生(乙方)在用人单位(甲方)的试用期与服务期年限、月薪,是否提供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也在协议书中写明。(刘延军)
来源: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