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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打造15条就业通道 积极应对2005年就业高峰

发布时间:2024-08-17 04:51:52

 2005年济南市将面临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高峰,预计仅济南生源高校毕业生总数就会达到万人。为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济南市人事局日前启动15项应对措施。

这15项措施为:

1.明年济南市将举办专门为毕业生就业而提供的就业市场22场,既有全市综合性的,又有在各县(市)区和行业部门开设的地域性和行业性市场。

2.外地生源高层次、优秀、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进济享受系列优惠政策:硕士以上研究生进事业单位不受编制计划、时间、生源地、专业限制;学士学位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省级优秀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学生干部及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留济就业不受学历、生源地限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工作,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从优确定其报酬,每月可分别给予博士后、博士、硕士1000元、800元、300元的学位补贴。到企业工作的博士后、博士、硕士可分别享受3万元、2万元、1万元的政府一次性安家补贴。

3.济南生源暂未就业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可享受以下免费服务: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在网上或直接向需求单位推荐就业;档案保管;获得就业服务联系卡和服务手册;上网()查询各类就业信息等。

4.济南生源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择业期内免费享受人事代理业务。

5.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农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004年将首次确定选拔50名,到济南市农村从事1年的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活动,期满报名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应聘事业单位,优先录取;

年投资建设并开通毕业生就业专网,免费服务于毕业生。

7.开展毕业生“人才租赁”形式就业。暂未就业的济南生源高校毕业生以及“先落户,后就业”的非济南生源毕业生,可以个人或高校名义委托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人才租赁”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8.鼓励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凭市人事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申办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9.毕业生到非国有企业就业,享受特殊服务。其人事关系、档案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为其代管,还为其管理党、团关系,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转正定级、职称考评、缴纳社会保险等人事代理手续。

10.建立大学生就业培训基地,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11.充分发挥各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实行地区包生源,对自愿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须主动为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

12.鼓励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继续提升学历教育后就业。在学期间,保留派遣资格,延缓择业期限,取得后学历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按后学历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13.市外就业不必迁户转档。鼓励毕业生跨地区就业,毕业生到市外就业、打工,如不能转档落户,就业手续济南办,并在择业期内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14.落户手续进一步简化。凡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出具落户介绍信。济南生源毕业回济恢复户口,可凭《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及《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相关公安派出所落户。

15.重点帮扶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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