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多项措施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
据济南市人事局提供的数字,2005年预计将有2.3万大学毕业生在济南就业。为此,济南市将启动多项措施,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第一,高层次毕业生在济南就业可享受优惠政策。按照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的原则,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从优确定报酬。每月可分别给予博士后、博士、硕士1000元、800元、300元的学位补贴。到企业工作的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博士、硕士,分别享受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政府一次性安家补贴。
硕士以上研究生进入事业单位享受不限计划、不限时间、不限生源地、不限专业的“四不限”政策;学士学位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济南就业可“先落户,后就业”;省级优秀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学生干部及济南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留济就业不受学历、生源地限制。
第二,毕业生择业期内享受多项免费服务。可免费享受办理求职登记手续、网上推荐就业及查询就业信息、档案保管、获取就业服务联系卡及服务手册、就业服务指导等服务。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可免费享有代缴养老保险、档案保管、转正定级、职称考评、记录工作经历等人事代理服务。
第三,选拔毕业生到基层农村志愿服务。2005年首次确定选拔50名毕业生到济南农村从事1年的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等活动,期满报名参加公务员招考和应聘事业单位的优先录取。
第四,组建“大学生就业培训基地”。为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济南将建立“大学生就业培训基地”,培训锻炼时间为6个月。期间,用人单位将为大学生提供必需的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工资,从而缩短毕业生适应社会的过程,为济南储备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第五,鼓励毕业生先提升学历教育后就业。支持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继续提升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保留派遣资格,延缓择业期限,取得后学历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按后学历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另外,毕业生自主创业、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等还将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和特殊服务。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