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党支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是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主要形式,为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zz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项目部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局党委印发的(各级党委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细则)和总公司党委印发的(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 项目部党支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项目部党建工作,思想zz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在本项目部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 项目部党支部在项目部处于zz保证地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以施工生产为中心,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按时完成施工生产目标等重要责任,保证企业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第二章 项目部党支部的设置和撤销
第五条 凡组建工程项目部均按党章、兰铁程党(XX)12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同步建立党支部,党员在3人以上,职工不足50人的项目部设支部书记,党员在3人以上7人以下,职工在50人以上的项目部设党支部书记,不设支部委员会,党员在7人以上,职工队伍50人以上的项目部设专职支部书记.同时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三人组成。
第六条 项目部党支部书记由公司党委决定,待党员大会选举确定,和项目经理同为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项目部的工作共同负责,待遇与项目经理同等。
第七条 项目部党支部随项目部解体同时撤销,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党员转移手续,项目部党支部的组建、撤销由公司党委审批,报总公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三章 项目部党支部主要职责
第八条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执行党委的指示、决议,领导工程项目部党建工作、思想zz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九条 支持项目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协调项目经理与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党内各项活动和以“学习、团结、勤政、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优秀班子活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十条 参与项目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如项目部经营目标、劳力调配、工资奖金分配方案以及生活福利等问题,促进项目管理目标全面实现。
第十一条 保证监督项目部按时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务,定期听取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回绕施工生产,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二条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项目部干部的教育、考察、监督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党委提出干部的任免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经常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健全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考核和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和维护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四条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支部工作意见和建议,关心职工生活,做好思想zz工作,按照党员标准接收新党员,把好质量关.按时考察预备党员和培养人党积极分子。
第十五条 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护廉洁自律,消除腐败,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和企业形象。「1」 「2」 「3」 「4」 「5」
第十六条 领导项目部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章 工程项目部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项目部党支部必须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必须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项目党支部在搞好党建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参与项目管理的决策,实行有效的保证监督。
1、月度生产计划、劳力安排、调配、使用及各项保证措施。
2、项目工程施工内部承包方式,外用劳力的使用管理。
3、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使用,职工上岗和职工奖惩。
4、生产作业组及职工的调整以及作业组长的使用。
5、职工晋级、调资、评先。考工升级。
6、职工工资奖金分配。
7、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问题。
8、项目部施工管理过程中有关办法的制定和修改、变更。
9、党支部或项目经理认为应当研究决策的其他问题。
第十九条 必须坚持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项目部重要工作用况,如领导成员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重要事项,党政主要领导之间必须及时通气,沟通情况,统一思想,协调工作。
第二十条 必须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项目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加强组织纪律性,既要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又要在重大问题上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
二、项目党支部在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不得超越职权决策,自行其事,不能隐情不报,必须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2、请示报告事项,必须在决策办理之前上报,决不容许先斩后奏。
3、报告事项。对项目工程管理中时效性较强,重大案件和突发性事件,以及遇到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问题必须在发生或发现之后弄清情况,及时上报,对办理过程中的最终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准确及时上报。
第二十一条 重大问题决策方式。用于项目党支部决定的问题,以党支部名义提出,必须经党支部集体讨论,用于项目经理决定的重大问题,也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讨论,
由项目经理作出决定。
l、支委会集体讨论项目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形成统一的意见和建议。
2、支部书记参加项目部或主持项目部的各种会议。
3、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每月一次,交流情况,沟通思想,协调工作。
4、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作业组长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提供便于决策的第一手情况。
5、项目经理每季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每月向支部委员会通报项目部综合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工作的决策一经作出,党支部就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宣传、鼓动,带领团结广大职工群众,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 党支部的基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由支委会确定,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以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选举支部委员及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时,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应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数的五分之四,当选人所得赞成票应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半数,选举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