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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定恢复粮食生产的几点要求和建议

发布时间:2019-09-01 05:47:26

粮食生产仍然是我县农业主导产业之一,近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0万亩以上,其中水稻面积在16万亩左右,仍为各类作物播种面积之首。

粮食生产虽然为一项低效产业,但也是一项相当稳定而无风险的大宗农业产业。适度规模经营,采用省工节本高效栽培技术,规模经济效益也相当可观。如2003年西周镇赖岙村赖伟平,种植单季晚稻216亩,总收入万元,净收入万元,平均每亩333元。

我国粮食生产供求形势出现三上三下的过程,后一次波折从1998年开始粮食生产连续下滑,总产量从1万亿公斤以上连续下滑到9千亿公斤以下,粮食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市场粮食有所紧张,粮食价格较大幅度回升,各级领导重新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供求安全问题。

我县地处浙东沿海,长三角经济区的南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较快,经济比较发达,属于全国综合经济实力百强县之一。土地面积锐减,结构调整深化,粮食生产供求形势更为紧张。为了保持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成果,恢复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障粮食的有效供给,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县生产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和建议:

1、对种粮大户给予用种补贴。宁波市已经决定对承包土地100亩以上,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每亩水稻20元的补贴。建议我县对承包土地50亩以上,种植水稻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每亩水稻10元的补贴。据初步调查,全县承包土地50—100亩,种植水稻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有51户,种植水稻3454亩;承包土地100亩以上,种植水稻50—100亩的种粮大户有12户,种植水稻918亩;合计应补水稻面积4372亩,需补贴资金万元。

2、对水稻抛秧盘也给予补贴。为大力推广水稻轻型栽培技术,宁波市已经决定对水稻抛秧盘给予补贴。我县水稻轻型栽培技术以直播栽培为主,但水稻抛秧仍有一定面积,全县3000亩,需抛秧盘20万张,建议每张抛秧盘补贴元,需补贴资金2万元。

3、对水稻高产竞赛活动给予奖励。开展水稻高产示范和竞赛活动是提高粮食单产,增加粮食总量的有效措施之一。目前我县粮食生产以单季晚稻为主,建议在全县开展单季晚稻高产示范和高产竞赛活动,以奖代补,优胜给予奖励。百亩以上高产示范方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1000元;高产攻关田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200元。共需奖励资金2万元。

4、对水稻新品种引试给予补助。农作物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推广是实施科技兴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措施之一。需引进早稻早、中、迟熟新品种8个,籼型杂交稻新品种5个,粳型杂交稻新品种6个,常规粳糯稻新品种13个。组织早稻、杂交稻、粳糯稻新品种区域试验4项,生产试验5项,新品种、新组合示范点3个,实施大小区100余个。要求补助引种、试验、示范经费5万元。

5、对优质稻米产业开发给予补助。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渴求日趋强烈,对优质富硒营养稻米需求越来越大。为此,我们在试验成功的基础上,将开发优质富硒营养稻米1000亩,采取基地示范,全额收购,精细加工,精美包装,商标品牌,产业开发。要求补助引种、示范、加工、包装等开发经费5万元。

6、对优质粮食生产销售专业合作社给予补助。组建粮食生产销售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恢复、稳定、发展我县粮食产业的重要举措之一。我们将对全县粮食生产和销售大户组建优质粮食生产销售专业合作社,建议给予补助开办经费3万元。

7、建立粮食作物种子贮备制度。建立粮食作物种子贮备,用于应对台风、洪涝、干旱等重大自然灾害或市场供求紧缺的有效措施,是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制度,根据《宁波市粮食作物种子贮备管理办法》甬政办(2003)283号文件规定:按前三年粮食作物平均播种面积需种量的7%储备种子。我县需储备常规早晚稻种子万公斤,杂交水稻种子万公斤,需要种子储备费用万元(其中资金利息万元,保管费用万元,转商费用万元)。要求下拔种子储备资金10万元。

     另外,建议制定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农田抛荒问题。督促征而未用农田业主落实耕种利用,鼓励对荒芜农田重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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