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中心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 职务
(一)在厂长领导下,贯彻政府关于"开发信息资源,服务社会建设"的精神,有目的地组织收集、整理、分析、传递、研究、处理、贮存厂内外有关改革和经营管理科技进步、群众生活,思想工作等方面的综合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应用服务。
(二)根据《工业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负责归口管理全厂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生产调度、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人事、教育卫生和工作工作等各方面工作所形成的档案,并积极组织档案编研,主动为领导和群众提供利用。
(三)负责组织开展经济技术情报工作,为工厂制定经营决策和产品开发方案提供依据。
(四)组织搞好科技资料图书选购、收藏、介绍工作,为提高工厂科学技术素质服务。
(五)归口管理全厂照相器材。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厂信息(通讯)网络的工作。
(七)负责组织制(修)订综合信息管理制度。
(八)积极组织开展重大信息的调研活动,努力办好信息刊物,不定期召开信息发布会,及时向厂内外传递、发布有关信息。
(九)积极参加行业、地区及国家经济技术信息网络活动,搞好信息的协作和交流,不断提高工厂信息管理水平。
(十)逐步开展对外有偿信息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逐步发展与国际上的信息联系。
(十二)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职权
(一)有权组织信息员收集厂内外各方面的信息。
(二)对所辖信息工作岗位有检查督促权。
(三)有权代表工厂参加行业和地区经济技术信息网络活动。
(四)有权组织开展综合信息调研活动,组织召开厂内信息发表会,主持编撰《××信息》刊物。
(五)有权向全厂各单位索取有关信息资料,督促按期整理交缴档案。
□ 职责
(一)对收集、整理、传递、贮存发布的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对所辖信息岗位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负责。
(三)对照相器材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损坏、影响工作负责。
(四)对档案信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和失、泄密现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