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发布时间:2024-08-03 05:05:25
一、为了保持我乡党政领导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乡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二、乡党政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来信来访。
三、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乡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乡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四、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五、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并报主要领导批转。文 章超 市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反馈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
七、接待群众来访的当天值班领导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九、各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