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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02:31:23

指导老师:
曾狄教授、廖宏斌博士
课题组成员:
李彦靓、张蓉、闵联佳、罗锋

目   录

绪  论 1
一、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3
二、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面临的形势 6
三、绵阳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基本问题 9
四、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基本思路 14


绪  论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何深刻认识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积极主动地探索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不断以社区和谐推动城市和谐,进而促进全社会和谐,已成为中央和地方政府面临的迫切的现实问题。本项目正是在项目组成员长期研究城市社区建设问题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针对城市社区发展的现状、特点、问题、对策,进行的跨学科、系统性、综合性的调查研究。
2006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绵阳市社区建设调研组深入绵阳市进行实地调研。本调研报告对此次调研情况做一总结,并针对绵阳市社区建设提出一些探索性对策和建议。
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已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在绵阳市有19个街道办事处396个社区居委会中,现阶段已涌现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和“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各1个,全省社区建设模范镇2个,市级社区建设模范乡镇(街道)10个,创建示范社区52个。“全国百佳学习型社区”、“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国文明示范社区”5个,市级“文明社区”、“先进社区”25个,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在有关领导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我们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实地调研、随机采访与定量测定、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从绵阳市主城区131个社区居委会中抽取出三大类别共8个社区居委会,作为调查和研究的对象。
在调研组的实地考察过程中,得到绵阳市委、绵阳市各区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各位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令调研组成员深深感动,谨此深表谢意。希望这份调研报告能够对绵阳市及其他西部城市社区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绵阳市社区建设调研组
2006年12月

 

关于绵阳市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


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在社会正在经历空前变革的时期,如何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并根据本地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探索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路径,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以社区和谐推动城市和谐,进而促进全社会和谐,已成为绵阳市委和市政府面临的迫切的现实问题。
科学决策是确保执政、施政正确的前提和基础。中共绵阳市委,就社区建设问题,在充分调动民间参与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借鉴国外政府决策模式,加大引智入政的力度。这既反映了其战略性的前瞻思维,也反映了其对科学和民主决策的充分重视。11月29日至12月1日,受绵阳市委的委托,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师生一行6人,在行政与公共事务管理资深专家、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曾狄教授的带领下,深入绵阳就社区建设问题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研究。
此次考察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与实地调研、随机采访与定量测定、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从绵阳市主城区131个社区居委会中抽取出三大类别共8个社区居委会,作为调查和研究的对象。根据此次调查,我们初步发现,政府与社区间之事政事不分,权责不明;居民社区意识淡漠;社区服务功能较弱;社区建设资源供给不足;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不完善和信息化建设滞后等6大问题,是制约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的主要因素。其中,政府与社区间之事责职不分,权责不明;社区建设资源供给不足,是核心制约因素。目前绵阳社区建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与其有着密切的关联。在认真归纳、总结和分析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我们尝试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性建议,由于客观性因素的制约,有些建议是方向性的。仅供参考。
一、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自中央和省委关于社区建设的有关文件下发后,绵阳市委和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普遍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社区建设新路子,形成了上下齐心协力、同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绵阳市有19个街道办事处396个社区居委会中(其中城区131个,市县城区和乡镇265个),现阶段已涌现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和“全省社区建设示范区”各1个,全省社区建设模范镇2个,市级社区建设模范乡镇(街道)10个(市级10个,县级3个),创建示范社区52个。“全国百佳学习型社区”、“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国文明示范社区”5个,市级“文明社区”、“先进社区”25个,先后有2名社区干部荣获“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称号,有2名社区干部荣获“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个人”称号,有18名“社区优秀工作者”受到省委组织部和省民政厅的表彰。
1、社区建设工作制度逐步趋于完善。2003年以来,绵阳市委和市政府陆续制定了关于《绵阳市城市社区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健全和完善社区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等十多项社区建设规章制度,促进了社区建设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并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成立了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社区建设工作。
2、构建新型社区工作初步完成。靠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市社区,是绵阳社区建设取得的有效经验。涪城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按照“便于服务管理、便于开发社区资源、便于社区自治”的原则,以构建适应核心城区具有共同地域和认同感的现代新型社区为出发点,成功探索出了社区居委会的新型管理体制,并成为全市社区建设的典范。游仙区开元中街社区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深化社区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再就业培训服务,凝聚了人心、增强了居民的社区意识。您正浏览的文章由第一'范文网整理;

3、社区建设瓶颈现象局部缓解。尽管目前绝大多数社区居委会的办公设施和居民活动设施严重不足、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普遍偏低,社区建设经济瓶颈现象突出,但市民政局等部门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支持下,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采取财政支持、划拨土地、减免费税、房屋置换、改造或新建等多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础设施严重不足的局面。目前部分社区如高新区、经开区、农科区等地所在社区的办公和服务用房已达到300平方米。大多数社区的年度总开支平均达到3万元。
4、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初具规模。目前虽然绵阳的社区服务网络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和完善,但以区市县为龙头、街道为主体、社区为依托、辖区单位和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网络框架已基本形成。全市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12个,社区服务站396个,各类服务网点1900多个,已全部覆盖区市县政府驻地。建立社会捐赠站点136个,接收捐赠衣物10万余件,接收社会各界赠款560万元。落实“星兴计划”项目91人,建设各类老年服务设施780余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休闲、娱乐、健身场所不足的矛盾。通过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帮助25000余名下岗失业和失地无业农民的就业问题。
全市已建社区图书馆和阅览室213个,建全民健身路径86条,并通过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方式,有效地扩大了居民的健身和娱乐活动范围。建社区法律服务机构167个,900多名法律工作者参与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成立了100多支各类老年文艺活动团队,丰富了社区文化活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24个,有社区服务工作人员487人,一定程度缓解了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建社区警务室317个,建社区治安巡逻队392个,落实社区民警388人,交警、巡警和消防队员236人,巡防队员1900人,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进展良好。
(二)社区建设的特点
1、社区类别不同。根据调查情况初步分析,绵阳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类型的社区:纯居民式社区,即游仙开元中街(属城市拆迁居民聚集区)、涪城顺河社区(属老城区居民聚集区)和金菊社区(属工薪阶层聚集区);国有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较集中的社区,即东材社区和工区街道办事处;城乡结合区,即游仙六里社区(属“村改居型”社区)、高新东段社区(属农转非、企业职工和小区居民混居型社区)和经开区板桥社区(属“失地农民安置型”社区)。其中,既有建区时间较长,功能发展比较成熟的社区,如游仙区开元中街、涪城区顺河社区等,也有建区时间短,各项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的社区,如游仙东材社区等。此外,各社区所辖面积和人口规模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2、社区实力悬殊。由于特殊的政策偏好,某些社区的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如游仙六里社区拥有规模较大综合农贸批发市场和种子批发公司,其可从社区经营的公司中获取充足的财力支持用于发展社区建设;但多数社区的经费开支严重不足,一些社区甚至处于长期负债状态,如涪城板桥社区的负债累积已过60万元,社区建设工作难以为继。
3、社区需求各异。尽管各类城区存在某种共同的需要,但基于社区类型不同,面临的问题各异,居民的社会需求也不尽一致。办公和服务设施严重匮乏的社区,目前更关注的是基本办公设施得到切实保障;在已得充足保障的社区,更关注的是如何深入开展社区服务;居于核心城区的社区,更需要拓展和深化社区服务功能;国企和下岗工人比较集中的社区,更侧重于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安置;地处城乡结合部的社区,最需要的是对失地农民提供最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服务以及就业培训等问题。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社区,政府应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稳步推进社区建设。
二、当前绵阳市社区建设面临的形势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政策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其他城市一样,当前绵阳已步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政策决策的深刻变化,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在给绵阳社区的建设与发展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对该市的社区建设工作构成了极大的挑战。
(一) 当前绵阳社区建设面临的机遇
1、宏观政策的调整,为社区建设提供了政策依据。长期以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过度偏重于GDP的增长,而对于地方政府政策创新重视严重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政府关于向基层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和解决基层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问题的探索与创新。可喜的是,自十六届四中全会来,中央连续提出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系列新的执政理念和政策。10月11日,十六届六中全会集体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构想,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为地方政府构加强社区建设,探索以社区和谐促社会和谐的新路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策指导和支持。
2、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绵阳社区面临发展契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普遍认为绵阳市社区建设“第二个春天”即将来临,并对社区建设工作充满热情,这是我们开展此次调查所始料未及的。绵阳市相关部门领导,受市委谭力书记的指示,对上海、南昌等地的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研。市委政研室根据实际整理的考察报告,受到了谭力书记的肯定性批示。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自治组织的职责、社区管理制度、社区政策性事务办理条件和程序等作出了具体的明文规定。市民政局、涪城区、游仙区等相关部门领导,也普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近年来的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认真总结。目前,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对于社区建设工作上下一心、高度重视,必将有利于促进和推动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
3、经济实力壮大,社区建设瓶颈现象有望消除。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绵阳市经济规模逐渐壮大,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目前绵阳全市GDP为560亿元,财政收入为50亿元,并还在以近10%幅度的增长。经济实力的壮大和财政收入的增加,对于解决当前绵阳市社区办公场所和公益设施严重不足、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和工作经费紧张的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持,有利于缓解目前制约绵阳社区建设遭遇经济瓶颈制约的状况。
(二)当前绵阳社区建设面临的挑战
1、社区管理旧模式难以适应社会结构的新变化。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原本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被打破,不同级别与种类的单位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绵阳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和失业人员。宜于人居的环境和相对发达的经济状况,导致周边农村地区的居民也纷纷涌入绵阳城区。全市流动人口已近10万,约占城市总人口的1/7。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类型的多元化相伴而生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同上述人群一样,均游离于传统单位体制之外,对绵阳现有社会秩序构成了极大压力,对原有的社区管理模式也构成了巨大挑战。


2、利益团体及民众需求多元化,社区建设难度加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催生出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新利益群体。这些群体分散居于城市各社区之中。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就业、医疗、住房、养老、保险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城市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更加密切。他们不仅关注社会的发展,参与社区的活动而且对社区的服务和管理、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提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不断涌入城市的农村居民,不仅要在城市完成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角色与身份的转变,同时其社会需求也逐渐从单一的物质需求向zz、社会乃至内心情感和归属意识的多元需求方向发展。这加大了社区工作和治理的难度。
三、绵阳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基本问题
    (一)工作机制不健全,社区工作偏离正常轨道
1、领导定点联系,部门结对帮扶制度功能弱化。为帮助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加大对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力度,2001年绵阳市委和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加强市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定点联系等方面的文件,并确定了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等五部门46名领导,92个市级部门定点联系绵阳城区9个街道办事处的46个社区的定点帮扶制度。在当时,这对于积极帮助社区解决各种实际困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是,近年来,领导联系和定点帮扶制度因各种因素的制约而逐渐流于形式化,制度功能明显弱化。其直接表现是,住在社区的有关领导对社区建设的重视力度不够,社区建设明显缺乏推动力。
2、社区的责、权、利之间不对等现象突出。2002年绵阳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转换政府部门部分职能、加强社区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之间都是指导与服务、协调与监督的关系。但是,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区级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街道办与社区居委会间权责界定不明,社区的责、权、利之间不对等现象突出。主要表现在:社区在承担着繁重工作任务的同时,却没有享有到对等的权利和利益。据不完全统计,社区办公室除承担社区党建、城管卫生、综治维稳、计划生育、民政优抚等工作外,还要完成招商引资、财税指标、消防督查等一系列工作,繁重的工作任务与权、利不对称,致使社区自身根本无力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3、社区工作 “行政化”倾向严重。由于权责界定不清,绵阳市各社区普遍存在着工作“行政化”倾向。我们按照其他城市的经验,对一份绵阳市社区工作任务明细进行粗略分类之后,发现目前绵阳市各社区所承担的151项(有些区实际上还远不止此数)工作中,应完全由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的有61项,占%;应由政府和社区共同承担的有43项,占%;完全由社区承担的有47项,占%。一些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把本应该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交由社区办理,无形之中,既加大了社区的工作量,又直接导致个别社区干部视社区为行政机构,从而弱化了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功能。
(二)居民社区意识淡漠,社区建设缺乏内在动力
社区意识指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认同意识,自主责任意识,共荣共辱意识。社区建设的真正建设者应该是社区成员自身,然而,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正是社区成员(从自然居民到驻区单位)社区意识淡漠,不能有效形成推动社区建设的内在动力。这主要表现在:   
1、社区身份的定位意识淡漠。据调查发现,目前绵阳市多数社区里的驻社区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等单位的人员社区意识比较淡漠。他们普遍认为自己仍是“单位人”,而不是“社区人”,“单位人”向“社会人”、“社区人”的转化,似乎与己无关。更有意思的是,就连一些社区组织的“工作”人员,也并不主要把自己当成是“社区人”,而自认为是政府的公务人员,给自己定的工作要求是“勤政为民”。
2、社区生活的自主意识淡漠。由于人们并没有把自己当成所居住(或工作)社区的一员,也不会自主地去考虑社区的建设发展与自己生存发展的关系。因为,若自己遇到问题,可以去找单位或者政府解决,社区是与自己是无关的。
3、社区建设的责任意识淡漠。这种淡漠任然是与社区身份意识淡漠联系在一起。驻社区单位或个人也可能基于某种特定的考虑,为社区建设捐“钱”、捐“物”,但并没有把社区建设当成自己应尽责任来承担。
4、社区文化的认同意识淡漠。由于把自己当成了外人,社区的特有文化就不能引起共鸣,更不会为保护、延伸、弘扬社区文化尽心尽力,而是以局外人漠然视之。
(三)服务功能较弱,不能满足社区居民服务需要
社区服务主要包括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开展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和面向社区居民的文化教育和社区安全服务等。绵阳市社区服务功能较弱,突出表现在:
1、政事不分,机构重叠,便民利民服务实施难度较大。据调查分类,目前绵阳社区事务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它不仅包括办理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就业服务、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和计生服务登记等,还包括对来绵人员居住登记等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保障密切相关的诸多事务。由于政事不分,机构重叠,导致便民利民服务难以切实有效地全面开展。
2、再就业服务存在局限。再就业服务对象单一,重点放在解决“4050”人员的就业上,对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如残疾人、贫困户、优抚对象和缺乏工作技能的青年人群体的就业服务关注程度不够。再就业服务范围较狭窄,主要集中在公益服务和便民服务领域。就业信息资源缺乏城区间和社区间的整合。就业培训形式单一且缺乏针对性,主要集中在烹饪、裁剪、电脑等方面,偏离了部分受训者的实际情况和个人爱好,不能充分适应劳动力的市场的需求。政府组织的培训要求虽具刚性,但对受训人员的约束和激励重视不够,很难在社会上产生广泛持久和强而有力的示范效应。
3、社会保障和救济服务供给不足。对社区内生活的困难群体,多数社区都只是在国家法定重大节日对他们进行慰问,长久的、行之有效的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制尚未完善。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尚未完全展开。由于建立这样的工作机制需要有充足的人力物力提供保证,目前的状况还很难做到,对此我们仅提供方向性建议,以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解决。
4、社区文化教育服务形式单一,不具针对性。一些社区干部认为其作用不明显,对社区文化教育服务的重视力度不够,进而把社区文化教育服务简单化、单一化、形式化。社区文化服务的形式和内容较单一和贫乏,针对性不强,如老年人和离退休人员的社区文化娱乐生活主要是到活动室玩麻将等,适合该群体的社区性文化教育活动以及青少年和儿童的社区文化教育活动几乎没有。
5、服务站点少,卫生和计生服务不能满足现实需要。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绵阳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仅占社区总数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24个,仅占社区总数的%,社区医护人员487人,这与绵阳社区居民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需求相去甚远。在很多社区,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服务、生殖保健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基本诊疗服务无法落到实处。
6、资源缺乏整合,社区安全服务函待加强。社区安全的建设不仅需要行政机关的指导,也需要公安、检察、司法机关的积极参与。虽然绵阳的综合治理工作进展良好,但也存在指导、支持和扶助社区平安建设各行政和执法部门功能不协调的问题。对于政府和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安全建设的整合力度较差,过度依赖政府参与的特点,这导致了社区安全服务过于简单化,制约了社区安全服务的长远发展
(四)资源供给不足,社区建设遭遇经济瓶颈
1、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跟不上社区建设需要。办公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按绵阳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至2007年全市80%以上的社区不应低于300平方米,80%以上的乡镇社区不应低于150平方米;新建商住小区应按建筑总面积的1-2‰的标准配置。但目前全市绝大多数社区的办公用房平均用房不足80平米,公益性服务设施严重匮乏,部分社区甚至还没有办公用房和公益设施。
2、社区工作经费远远低于社区发展的需要。财政开支不足,活动经费有限,已成为各城区社区发展的瓶颈。调查发现,目前绵阳绝大部分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开支为3万元左右;各社区工作人员的月工资(补贴)仅为400-600元/人;社区年度办公办经费总计不足2000元;多数社区干部的劳动与社会保险根本无法落实。
(五)考核机制不完善,部分社区工作没有到位
1、社区工作人员职责模糊。虽然《居委会组织法》及相关文件对社区工作人员职责作出较明确的规定,但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履职要求、工作标准、需要具备的能力知识等方面的规定模糊不清。同时由于当前的目标管理只将可量化的工作任务分配到人员个人,而对其他任务一般没有作细化分解,对质量、效率等没有提出更明确详细的要求,从而导致社区工作安排的随意性较大,部分社区的工作不能到位。
2、社区工作人员考核标准模糊。目前绵阳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即使个别社区出台了社区工作绩效考核标准,但存在着评价标准比较笼统,绩效考核随意性较大,实际操作性不强,以及对社区考核标准行政化指标过多,对社区干部在社区文化、卫生、便民服务等方面考核重视力度不够的现象。
3、过程控制措施缺失。仅有的考核标准中,目标管理以结果为导向,对整个社区工作过程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缺乏动态记录,对人员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也只以工作纪律等加以约束,没有建立边工作边纠正错误的机制,只定期对既成工作结果进行评估,属于“年终算总帐”的方式,社区工作的运行情况不能得到及时反馈,这不利于规范个人行为,也不利于社区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缺乏信息交流平台,社区信息资源不能共享
由于社区组织分散且承担的社会事务十分繁杂,社区服务项目较多,因此借鉴先进社区的建设经验,整合社区内部资源,实现城区与城区,社区与社区间的资源共享,对于社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根据我们调查发现,目前绵阳市除电子政务网站外,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城区、社区间关于就业信息等资源共享系统尚未启动,这既不利于区域间的资源共享和社区长远发展,也与绵阳是四川,乃至全国都十分有名的科技城形象严重不符。
四、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基本思路
(一)创新工作机制,确保社区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1、创新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市委、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社区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绵阳的重要社会意义,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不断加强和完善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并在形成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力推进社区建设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建议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社区建设推进会,充实完善有关政策,建立科学考评体系,与部门、街道考核挂钩。
各区县应将社区建设作为党政工作的主要抓手。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责任追究制,督促各区县、各单位部门党政主管及分管领导将抓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创建和谐社区的zz责任,真抓实干,全面落实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措施。完善联动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针对社区领导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将目标层层分解并周密部署,落实具体工作部门及责任人。
各社区要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确立社区党组织作为社区组织和社区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并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各社区党员的分布情况,在所有社区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明确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按照“上级党组织为基层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员为群众服务、党建工作为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服务”的要求,把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切入点,在社区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及党员志愿者服务站,推进党组织之间结对共建、党员领导干部扶贫帮困、党员奉献社区。
2、实行分类指导,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分工协作机制。首先,因事制宜,对社区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分类。根据通行标准,当前社区承担的工作可分为四类:一是必须由政府履行的工作;二是由社区承担的工作;三是由政府主导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四是由社区主持需政府支持才能完成的工作。分类之后,应根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明确规定,凡属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工作职能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履行,政府部门负责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属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能必须由政府部门独立履行,不得转嫁给社区;需社区协商的事项,在征得社区组织同意的前提下协商办理;对工作量较大、持续时间长的行政事务和临时性工作,应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给予社区相应的工作经费和补贴后,交由社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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