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事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16 11:41:52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党务、事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务、事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力,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加强对党支部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二、基本原则
1、牢固树立“百姓是天,客商为重,企业至上”的理念,服务园区建设发展中心。
2、符合《党章》、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不违反宪法、法律,依法依纪进行公开。
3、尊重、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
4、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型的公开对象,结合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相应的公开形式,方便群众知情参与。
三、公开内容
要围绕加强效能建设、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公开的内容,凡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和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国家秘密,都应当公开。适宜向党员公开的,向党员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1、全局工作、重点工作安排。主要包括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重大决策;软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年度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工作意见等。
2、职能职责以及办事依据、程序、时限。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软环境建设信访投诉、督查督办、考核评议的有关规定,办事的流程、时限。
3、软环境建设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制度规定;软环境建设督查情况通报;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结果等。
4、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等情况。
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支部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等。
组织建设方面。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民主生活会,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民主评议、党内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
廉政建设方面。主要包括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征求意见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等。
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情况,执行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情况,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决策、监督、管理制度的情况,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等。
5、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党务和事务。
四、公开形式
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通过会议、公开栏、文件、简报、公开电话、电子政务办公平台、“西部**工业区”网站等形式,及时向党员群众和社会通报,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公开的内容由支委会审核。对于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党内事务,根据实际情况,逐级、逐层公开。
五公开要求
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1、长期公开。主要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软环境建设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调整,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包括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每季度或半年更新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包括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项目、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性工作。
4、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在公开栏上设置一定的活动板块,根据情况及时公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务、事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力,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加强对党支部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二、基本原则
1、牢固树立“百姓是天,客商为重,企业至上”的理念,服务园区建设发展中心。
2、符合《党章》、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不违反宪法、法律,依法依纪进行公开。
3、尊重、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
4、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型的公开对象,结合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相应的公开形式,方便群众知情参与。
三、公开内容
要围绕加强效能建设、办事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公开的内容,凡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和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国家秘密,都应当公开。适宜向党员公开的,向党员公开;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1、全局工作、重点工作安排。主要包括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重大决策;软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工作重点;年度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工作意见等。
2、职能职责以及办事依据、程序、时限。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软环境建设信访投诉、督查督办、考核评议的有关规定,办事的流程、时限。
3、软环境建设政策措施、文件规定、制度规定;软环境建设督查情况通报;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结果等。
4、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等情况。
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支部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年度党建主题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情况等。
组织建设方面。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民主生活会,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民主评议、党内选举、党费收缴使用、党员队伍建设等情况。
廉政建设方面。主要包括贯彻“两个务必”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征求意见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等。
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情况,执行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情况,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决策、监督、管理制度的情况,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情况等。
5、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党务和事务。
四、公开形式
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通过会议、公开栏、文件、简报、公开电话、电子政务办公平台、“西部**工业区”网站等形式,及时向党员群众和社会通报,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公开的内容由支委会审核。对于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党内事务,根据实际情况,逐级、逐层公开。
五公开要求
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1、长期公开。主要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软环境建设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调整,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包括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每季度或半年更新一次。
3、逐段公开。主要包括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项目、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性工作。
4、即时公开。主要包括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在公开栏上设置一定的活动板块,根据情况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