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20 09:16:4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建立严密的工作规程,规范业务工作,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使工作有章可循,职责明确,考核有据。依据《公务员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指标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基本原则。
根据每位职工的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坚持“
实事求是”原则,按照“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据考核评定结果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做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三条考核机构。
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中心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第二章考核程序
第四条本考核办法分为内务管理考核与工作业务考核两部分,其中内务管理考核对中心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工作业务考核按不同部室工作业务不同分别考核。
第五条本考核办法以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实行百分制,其中内务管理考核40分,业务工作考核60分。
第六条评分方法。
内务管理考核总分值的60(24分)及业务工作考核总分值的60(36分)由部室负责人根据本部室人员近期工作表现,是否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是否服从工作分配,是否团结同志一道工作;是否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然后评出分数。部室负责人分数由中心领导根据其所在部室工作完成情况评定。
内务管理考核总分值的40(16分)及业务工作考核总分值的40(24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分数。
中心领导的内务管理考核按规定执行,业务工作考核取全体职工业务工作考核的平均分。
个人考核总得分=内务管理考核得分业务工作考核得分。
第七条每季度末考核一次,一年四次。
第三章内务管理考核
第八条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中心考勤制度》,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相应加分或扣分。
1、请事假者每次扣分,病假者每次扣分(均以
假条为准);迟到、早退或脱岗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5分。
2、请假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公休假抵扣,但季末考核不得加分。
3、签到严禁为他人代签或代他人签,发现代签者和被代签者每次各扣分。
4、每季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事项者,季末考核时加5分。
第九条学习制度。
1、每周开展zz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迟到和中途退场每次各扣分,喧哗者每次扣分,无故不到每次扣1分。
2、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会计师及以上任职资格证书,单位报销有关学习费用,并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3、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发生费用的报销按中心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计算机管理制度。
1、禁止在局域网上玩游戏、播放cd、vcd、安装外来软
件,禁止进入本系统以外的其他网络,禁止用于与本职岗位无关的其它用途,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外来软盘、光盘及u盘等,违者每项各扣5分;因安装外来软件造成病毒侵入局域网,导致数据文件的丢失和毁损扣10分,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2、不得擅自对系统或数据库文件进行删除或修改,毁坏数据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备份有关数据资料及软件,违者扣5分。
第十一条卫生制度。
1、各自办公区由各部室负责排班进行打扫,做到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2、每周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完成情况较差的,扣责任人2分。
第十二条其他。
1、中心全体职工实行挂牌上岗,工作期间未佩带上岗证
者,一次扣5分。
2、下班后应检查各种取暖设备及电灯、电脑是否全部关闭,并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如发现未关闭各种用电设备者,由部室负责人追查责任人并扣2分,部室负责人不能追查出责任人,扣部室负责人2分。
3、丢失或损坏公共财物的每件扣1分,同时相应赔偿。
4、不能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扣当事人或相关人员2分。
5、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部室,每人加3分,个人受到表彰加3分。
6、撰写论文、信息等被县、市、省、国家刊物采用的每篇分别加1,2,3,5分,并按所得稿酬给予奖励;代表单位参加各类比赛取得名次,比照举办单位奖励数额给予奖励。
7、见义勇为的加10分。
第四章业务工作考核
第十三条对各部室业务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检查或抽样检查各部室工作。同时根据稽核部及各级审计部门的稽核结果及审计结论进行考核。
(一)办公室
1、服务不及时,保障不力,工作拖拉,造成后果的
每次扣1分。
2、每月按时按要求向市会计核算中心报送各类统计信息,漏报或迟报一次扣1分。
3、每天做好考勤记录,月终时将考勤情况统计进行公布,迟误一次扣1分。
4、各有关部门来文要认真做好签收登记工作,及时呈送中心领导签阅批示,处理完毕归档存查,延误一次扣1分。
5、做好中心各类文档管理工作,文件及时清理,分类整理归档,出现遗失、漏落等扣1分。
6、系统维护人员认真做好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延误一次扣5分,因延误造成重大损失扣10分,并给予相应处分。数据备份工作应每月终了一周内刻录光盘备份,并异地存放,延误一次扣1分。
7、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扣相应分值。
下班时车辆及时归库,严禁乱停乱放,违者扣驾驶员分;
未经中心主任批准私自出车,扣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各1分;
未经中心主任批准私自将公务车辆借出,扣驾驶员2分;
因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和财产损失,扣相关人员各5分,并给予通报批评,所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二)会计部
1、超过批准授权权限擅自报销的,一次扣分。
2、核算单位报送的自制报账凭证填制要素不全,已审查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分。
3、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实行专款专用,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一次扣3分。
4、除特殊情况外,未按《现金管理条例》严格控制现金支出,把应作转账支付的用现金支付,一次扣分。
5、应缴预算或财政专户的收入没有及时、足额上缴,一次扣分。
6、将应作预算内、外收入挂在单位往来账上,使用时直接冲销往来账款,一次扣分。
7、发票上无经办人、单位领导签字等,审核时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分。
8、原始发票应具备的内容:a、凭证的名称;b、填制凭证的日期;c、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d、经办人员的的签名或盖章;e、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f、经济业务内容;g、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价和金额,h、应有的附件。每缺一项扣分。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建立严密的工作规程,规范业务工作,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使工作有章可循,职责明确,考核有据。依据《公务员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指标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基本原则。
根据每位职工的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坚持“
实事求是”原则,按照“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据考核评定结果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做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三条考核机构。
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中心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第二章考核程序
第四条本考核办法分为内务管理考核与工作业务考核两部分,其中内务管理考核对中心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工作业务考核按不同部室工作业务不同分别考核。
第五条本考核办法以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实行百分制,其中内务管理考核40分,业务工作考核60分。
第六条评分方法。
内务管理考核总分值的60(24分)及业务工作考核总分值的60(36分)由部室负责人根据本部室人员近期工作表现,是否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是否服从工作分配,是否团结同志一道工作;是否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然后评出分数。部室负责人分数由中心领导根据其所在部室工作完成情况评定。
内务管理考核总分值的40(16分)及业务工作考核总分值的40(24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分数。
中心领导的内务管理考核按规定执行,业务工作考核取全体职工业务工作考核的平均分。
个人考核总得分=内务管理考核得分业务工作考核得分。
第七条每季度末考核一次,一年四次。
第三章内务管理考核
第八条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中心考勤制度》,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相应加分或扣分。
1、请事假者每次扣分,病假者每次扣分(均以
假条为准);迟到、早退或脱岗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5分。
2、请假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公休假抵扣,但季末考核不得加分。
3、签到严禁为他人代签或代他人签,发现代签者和被代签者每次各扣分。
4、每季度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事项者,季末考核时加5分。
第九条学习制度。
1、每周开展zz业务学习,无特殊情况迟到和中途退场每次各扣分,喧哗者每次扣分,无故不到每次扣1分。
2、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会计师及以上任职资格证书,单位报销有关学习费用,并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3、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发生费用的报销按中心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计算机管理制度。
1、禁止在局域网上玩游戏、播放cd、vcd、安装外来软
件,禁止进入本系统以外的其他网络,禁止用于与本职岗位无关的其它用途,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外来软盘、光盘及u盘等,违者每项各扣5分;因安装外来软件造成病毒侵入局域网,导致数据文件的丢失和毁损扣10分,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2、不得擅自对系统或数据库文件进行删除或修改,毁坏数据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备份有关数据资料及软件,违者扣5分。
第十一条卫生制度。
1、各自办公区由各部室负责排班进行打扫,做到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2、每周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完成情况较差的,扣责任人2分。
第十二条其他。
1、中心全体职工实行挂牌上岗,工作期间未佩带上岗证
者,一次扣5分。
2、下班后应检查各种取暖设备及电灯、电脑是否全部关闭,并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如发现未关闭各种用电设备者,由部室负责人追查责任人并扣2分,部室负责人不能追查出责任人,扣部室负责人2分。
3、丢失或损坏公共财物的每件扣1分,同时相应赔偿。
4、不能按时完成中心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扣当事人或相关人员2分。
5、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部室,每人加3分,个人受到表彰加3分。
6、撰写论文、信息等被县、市、省、国家刊物采用的每篇分别加1,2,3,5分,并按所得稿酬给予奖励;代表单位参加各类比赛取得名次,比照举办单位奖励数额给予奖励。
7、见义勇为的加10分。
第四章业务工作考核
第十三条对各部室业务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检查或抽样检查各部室工作。同时根据稽核部及各级审计部门的稽核结果及审计结论进行考核。
(一)办公室
1、服务不及时,保障不力,工作拖拉,造成后果的
每次扣1分。
2、每月按时按要求向市会计核算中心报送各类统计信息,漏报或迟报一次扣1分。
3、每天做好考勤记录,月终时将考勤情况统计进行公布,迟误一次扣1分。
4、各有关部门来文要认真做好签收登记工作,及时呈送中心领导签阅批示,处理完毕归档存查,延误一次扣1分。
5、做好中心各类文档管理工作,文件及时清理,分类整理归档,出现遗失、漏落等扣1分。
6、系统维护人员认真做好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延误一次扣5分,因延误造成重大损失扣10分,并给予相应处分。数据备份工作应每月终了一周内刻录光盘备份,并异地存放,延误一次扣1分。
7、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扣相应分值。
下班时车辆及时归库,严禁乱停乱放,违者扣驾驶员分;
未经中心主任批准私自出车,扣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各1分;
未经中心主任批准私自将公务车辆借出,扣驾驶员2分;
因私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和财产损失,扣相关人员各5分,并给予通报批评,所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二)会计部
1、超过批准授权权限擅自报销的,一次扣分。
2、核算单位报送的自制报账凭证填制要素不全,已审查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分。
3、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实行专款专用,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一次扣3分。
4、除特殊情况外,未按《现金管理条例》严格控制现金支出,把应作转账支付的用现金支付,一次扣分。
5、应缴预算或财政专户的收入没有及时、足额上缴,一次扣分。
6、将应作预算内、外收入挂在单位往来账上,使用时直接冲销往来账款,一次扣分。
7、发票上无经办人、单位领导签字等,审核时未发现给予报销的,一次扣分。
8、原始发票应具备的内容:a、凭证的名称;b、填制凭证的日期;c、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d、经办人员的的签名或盖章;e、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f、经济业务内容;g、经济业务的数量、单价和金额,h、应有的附件。每缺一项扣分。